当代中国非廉文化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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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腐败现象在一定程度的蔓延,除体制因素外,还因为它获得了一种文化上更有力、更稳定的支持。腐败一旦成为社会规范可以接受的行为和生活方式,腐败之风就会愈演愈烈。廉政建设亟需先进文化的支撑。下面探究几种非廉理论及其文化根源。

  一、权力至上论

  “有权就有一切”、“腐败让我如此美丽”。羡腐心理也是一种比较普遍的社会心态,不少人认为,那些搞腐败的人是因为能够腐败、善于腐败才那样威风,才生活得那样好,而自己想腐败也没有条件,有了搞腐败的条件也没有别人那样的本事。许多人宁可正视这样的“差距”,也不肯放弃一切可以“以权谋私”的机会。所以他们一旦掌了权,就会想方设法、不顾一切地去搞腐败。以权谋私在许多人的眼里已经没有了罪恶感,而是成了攀比、炫耀的一种资本,成了衡量一个人社会活动能力特别是政治钻营能力的标志。河北省原国税局局长李真滥用职权,疯狂敛财,达到了胆大妄为、肆无忌惮的地步。但在有些人眼里,李真的下场没有给他们太多的教训和警示,相反,他们认为李真是一个极其能干的人。他们羡慕李真在没有任何家庭背景的情况下,年仅31岁就当上了河北省委办公厅副主任和原省委书记程维高的秘书,35岁就任省国税局局长;羡慕李真上下通天,能毫不费力地通过权力和影响达到谋取私利的目的,甚至羡慕他短短几年时间即积累一千多万的财富。

  现象一:要想富,动干部

  “吏治”腐败被称作中国最大的腐败。

  〖文化根源〗  “有钱能买鬼推磨,有钱能买高官做”。中国古时候的买官卖官始于秦朝。史书记载,“秦得天下,始令民纳粟,赐以爵”。史书记载汉朝的卖官,说有钱的人,纷纷来买官爵。连司马相如都是“以赀为郎”,即花了钱买了郎。汉朝以下唐、宋、元、明都有捐纳,到清朝买官卖官称为“捐纳”,并形成制度。

  “谋官如鼠,得官如虎。”是古训,“跑跑送送,提拔重用;光跑不送,原地不动;不跑不送,降格使用。”则是今天的官场训诫。“官本位”这一历史遗留下来的陈腐社会意识,其价值追求和判断标准就在于做官和官之大小,至今它还根深蒂固并且顽强地表现着,使一些领导干部自觉不自觉地做了它的俘虏。有的地方流传的“要想富,动干部”,就是他们行为动机的真实写照。对买官的人来说,买官花的钱只是本钱,是钓饵,要以数倍的回报做代价的。

   【现实案例】  2004年5月13日,黑龙江省绥化市原市委书记马德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他花80万元从黑龙江省原省委组织部长、政协主席韩桂芝那里买到了市委书记的位子,然后又疯狂地卖官鬻爵。马德案是建国以来查处的最大卖官案。牵涉韩桂芝和原国土资源部部长田凤山等众多高官和绥化市一大批官员,共有265名官员涉案,其中包括绥化市下辖10个县市的众多处级以上干部,仅绥化市各部门的一把手就有50余人。买官的人花钱买官,当官后再捞钱,再花钱买更大的官……这个循环往复的过程,也就是腐败愈演愈烈的触目惊心过程。

  现象二:有权不用,过期作废

  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本是自然规律,但近年来,少数领导干部“退休前捞一把”现象似乎也成了不可抗拒的规律。心态失衡、晚节不保被认为是一些领导干部犯错的重要原因之一。

  〖文化根源〗  中国古代官员就有“船到码头车到站”的认识,现在社会上也流行这样的观点:“苦了一辈子,不为自己留点,也得为子女想一想”、“人一走,茶就凉”、“过了这个村,就没有那个店”,等等。对于一个事业有成、特别是长期处于领导岗位的人而言,最易导致心态失衡、晚节不保的原因莫过于即将离岗、退位或身体患病,从位上到位下,从一线到二线,反差很大,此时一旦把握不住自己,不捞白不捞、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等思想在脑海里占了上风,便会将原则、纪律、晚节、名誉等统统置之度外,进而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走上违纪道路。

  【现实案例】  1993年底,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曾任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副书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的成克杰,在自己已经60周岁,行将退休之际,与其情妇李平商议各自离婚后结婚,并商定先赚钱后结婚。利用成克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益,收受他人财物,以备婚后使用。1994年初至1997年底,短短4年间,收受贿赂款物合计人民币4109万余元。

  二、腐败有理论

  中国古代有句俗语叫“常在河边走,怎能不湿鞋”,常被腐败者用来安慰自己,也是他们进一步搞腐败的重要借口。然而,许多普通群众也这么认为,则反映了他们对反腐败斗争的消极认识,也反映了我国反腐败斗争的艰巨性与复杂性。

  现象一:法不责众

  近年来,中国的腐败案件中窝案串案增多,一挖就是一窝,一扫就是一片,有称集体腐败。其参与人数众多且常常是在一定组织的参与下完成,因而危害更大,给国家和社会造成的损失更大。此外,由于集体腐败牵涉面大,案情复杂,查处也十分困难。

  〖文化根源〗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法治的观念非常淡薄,在不少人看来,个体腐败势必会成为众矢之的,受到惩处也是没有办法的事,然而“法不责众”,你腐败,他腐败,我也腐败,大家都腐败,也就无所谓了。当代也有句民谚叫做“外国有个加拿大,中国有个大家拿”。在这样一种惯性支配下,在一个个群体内部,轻则形成各行其是、心照不宣、互不拆台的松散关系,重则形成互相关照、互相利用、互相掩护、分享腐败所得的生存机制。集团性腐败比个体腐败具有更大的危害性和腐蚀性,因为它具有示范效应,使得上行下效,腐败成风。

  【现实案例】  投资巨大的铁路建设项目——粤海铁路原计划3年建成,但拖了2年尚未竣工,负责建设这项工程的粤海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原领导班子5名主要成员,因集体私分657万元建设资金而锒铛入狱。集体瓜分、人人均沾是粤海公司领导班子集体腐败的一大特征。他们在切分这块属于国有的“唐僧肉”时,表现得那么“团结”。5名领导班子的主要成员集体作出决定,注册了7个经济实体,用关联交易、假招标、抬高进料价格等方式,给一系列的犯罪活动披上了合法外衣。他们以工效工资、公司成立3周年一次性奖、单项技术咨询奖、某工程设计招标奖、南北港导航灯桩单项奖、房改工作人员奖、技协一次性奖、50年大庆奖、澳门回归奖、技协劳务费、某工程完成辛苦费等几十种名目疯狂私分国家财产。从1998年8月至2000年底,粤海公司正式职工的人均月收入由2358元猛增至8210元,而领导班子的人均月收入则由6626元增至14515元。人人皆大欢喜,自然抱成一团。

  现象二:抓大应放小

  怀着腐败是普遍现象的心态,明知腐败是冒风险的行为,却还要火中取栗。有人认为,搞点小腐败没有什么,只要碰不上枪口就行。

  〖文化根源〗  大多数腐败者发案前都怀着侥幸心理大捞特捞,案发后牢骚满腹,认为自己不过是腐败之“沧海一粟”。这种观念,不只是贪官有,不少群众也有这样的认识,更有甚者,看到有的贪官侥幸逃脱法网,更是感到愤愤不平,无计可施之际,乃慨叹“后台不硬、运气不好。”

  【现实案例】  山东省原政协副主席潘广田受贿153万余元被判处无期徒刑。潘广田归案后抵触情绪很大,他多次说:“比我受贿数额大的人多的是,为什么要抓我?我想不通,不想活了。”在他看来,自己所以被抓,只是运气不好,没有别人善于隐蔽、保护自己而已。

  现象三:家丑不可外扬

  反腐败反不到家里,是不少人认为正常的一种现象。一些领导干部在台上大讲反腐败,在台下则挖空心思敛财;上班时一副正人君子模样,下了班回到家,甚至纵容、鼓励家人搞腐败。而不少家庭成员也并未起到应有的监督作用,一些“贤内助”成了“贪内助”,“全家福”成了“全家腐”。

  〖文化根源〗  传统的“自家有病自家知”、“家丑不可外扬”等观念在腐败家庭中大有市场。这在相当程度上纵容了腐败在家庭内的蔓延,使更多家庭成员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

  【现实案例】  云南省原省长李嘉廷纵容妻儿收礼受贿到了无法无天的地步。李嘉廷特别欣赏儿子的才干,对其违法行为佯装不知,更谈不上制止,对儿子的要求则千依百顺,按照中央的有关规定,配偶、子女在领导干部职权范围内经商办企业是绝对不允许的,但中央几次部署清理登记,李嘉廷都没有“自查自纠”。而李勃对此更是有自己的一套歪理:“高干子弟哪个不做生意,没个千儿八百万就干脆别在太子党里混,别的高干子弟也瞧不起你。”李勃除了靠经商赚钱外,还没有忘记利用父亲的权力捞钱,李嘉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儿子则在背后接受对方钱物达2049万元。

  结 束 语

  一种文化一旦被人们所接受,它对人的行为和社会价值取向的影响将是根本性、长期性、广泛性的。廉政文化如此,腐朽文化也如此。当代非廉文化的表现,实际上远非本文所列举的几种情形,但它们的本质是相通甚至是相同的。对形形色色不廉洁的思想行为和价值观念进行抨击,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其危害之严重,努力营造尊廉崇廉的社会氛围,无疑是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努力在广大党员干部以及全体公民中营造一种崇尚廉政、褒扬廉政,以廉为美、以贪为耻的崭新社会风尚,促进全社会形成人人思廉、人人促廉的良好社会环境,使廉政文化建设更好地为党风廉政建没和反腐败斗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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