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托”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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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去有句话,道是“七十二行,行行出状元”。我至今不知道“七十二行”究竟指的是哪些“行”,但今人引用这句话的时候显然是虚数,是泛指,指的是各行各业。也就是说,中国十三亿人,都在这“七十二行”里。但是,随着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从这七十二行中再衍生出一行,两行甚至若干行,也是情理中的事。前不久,我为一个亲戚家孩子上中学的事,约了几位教育界的朋友在一起吃饭。一个外地朋友打来电话,问我在忙什么,我脱口而出:“替人拉托”。不一会儿,朋友给我的手机上发来信息:“七十三行,拉托最忙”。你看看,“拉托”也成了一“行”。

  “拉托”一词无疑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早在市场经济的初期,商家为了推销自己的商品,专门雇来一些人,装成消费者的样子与商家“讨价还价”,引诱真正的消费者购买商品。这些被雇来的人,在当时是被称为“托儿”的。普通消费者大约都有这样的体会,在购买商品时喜欢往人多的地方“扎堆”。心理学家认为这是人的“趋同心理”在购物时的表现,叫作“大众购买心理”。商家雇佣“托儿”,正是利用了普通消费者的“大众购买心理”。

  后来,在大医院里出现了“医托”,在网络上出现了“网托”,在房产交易市场出现了“房托”,甚至在央视春节文艺晚会现场也出现靠“托儿”撑场子的现象。一时间,“托儿”无孔不入地渗透到“七十二行”的每一行之中。这些“托儿”的共同特点是,用貌似真诚的外表包裹着一颗被利欲熏得发黑的心。就拿“医托”来说吧,他们利用病人和病人家属病急乱投医的心理,装扮成同病相怜的病人,诱骗真正的病人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就医,从而达到牟取暴利的目的。

  不论是促销商品的“托儿”,还是随之出现的“医托”、“网托”、“房托”等等,背后都站立着一个以营利为目的的机构或者集团。他们的活动是以诱导和欺骗为主要手段,让人们在浑然不觉的情况下落入圈套。可怜受骗者非但蒙受了欺骗,还要感恩戴德地将钱财拱手送给那些“托儿”。“托儿”的活动实质是对有序的、公平的、正当的竞争秩序的一种冲击和破坏,因而也是断然见不得阳光的。

  然而,由“托儿”衍生的“拉托”一词,不知从何时开始冠冕堂皇地登堂入室了。把甲介绍给乙,可以叫“拉托”;把甲的“活”介绍给乙来干,也可以叫“拉托”。“拉托”的目的是帮别人的忙,是联接人与人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如此积德行善之举何乐而不为呢?

  孩子要上学了,想选择一所好学校,但又不认识好学校的校长,只好找人“拉托”;孩子大学毕业了,想进一家单位工作,也得求人“拉托”。到了该提拔的年龄,却羞于向领导启齿,要找人“拉托”;同年大学毕业又同时分配进单位的人都晋升了高级职称,自己还是中级职称,还得找人“拉托”。家里老人病了,要住院,床位紧张,需要“拉托”联系医院院长;要早点手术,等着手术的人太多,还得“拉托”联系外科主任。老人还是经不起病痛的折磨,撒手人寰,送往火葬场吧!如今的火葬场也是“人”满为患,为了让死者早日超度亡灵,入土为安,还得找人“拉托”。

  “拉托”已经成为一种不可忽视的社会现象。仔细想想,在当代中国,没有什么事不在可以通过“拉托”解决的范围。当然,这并不是说“拉托”可以解决所有问题。在一些行业和领域的“刚性”政策、法规面前,“拉托”所起的作用微乎其微,除非有人敢以身试法,冒天下之大不韪。比如你的孩子高考成绩未上线而又想上大学,或者有严重的生理缺陷而又想当飞行员,等等。大凡能通过“拉托”解决的问题,多在政策、法规有一定弹性的行业和领域。说穿了,“拉托”其实就是钻政策、法规的空子,打“擦边球”。

  一般来说,“拉托”效果的好坏,效率的高低,除去事情的难易程度等因素外,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拉托”者本人的“能量”。如果“拉托”者社会关系广泛,有权,有势,“拉托”的效果就好,效率就高。所以,“拉托”这个平台,从一开始就是为那些社会关系广泛,有权、有势的人搭建的。比如,你想为孩子找份好工作,就首先必须和人事部门的领导取得联系,“拉托”的人就应该是这位领导的或亲属,或亲戚,或朋友,或同事,或同学,或同乡,或上司,或部下。如果请这位领导的上司“拉托”,那你要办的事情就稳操胜券。因为关系的亲疏直接影响“拉托”的效果和效率,所以那些社会关系广泛、有权有势的人,常会成为人们请托的对象。

  如果“拉托”者只是帮人疏通和协调关系,在不违反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帮人把事情办成,倒也无可厚非。中国自古就是一个颇讲“人情味”的国度。唐代科举士子的考前“行卷”、“温卷”之风,其实就是典型的“拉托”现象。青年士子为了在科举考试中击败众多的竞争者,把自己平日诗文里的得意之作呈送给那些达官显贵、社会名流,取得他们的欣赏。然后,通过他们再向上司延誉,以便造成广泛的社会影响,从而在科举考试中取得最后的胜利。唐代许多大诗人、大作家都有过“行卷”、“温卷”的经历。如此“秀才人情一张纸”的“拉托”,显示了古代博雅君子的精神风貌。但是,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当代社会的现实生活中,期望通过“拉托”来办的事,大多是政策法规未作明确规定的事,办有办的道理,不办也有不办的道理。对于掌握办事权力的人来说,有亲朋好友“拉托”,办也就办了;无人“拉托”,不办你也没脾气。于是,在人情、利益的驱动下,“拉托”办事大行其道,严格按规矩公事公办反倒成了“不近人情”。如此“拉托”已经严重变味、变质,它已逐渐演变为滋生腐败的温床——吃喝之风由此生焉!送礼之风由此生焉!权钱交易之风由此生焉!

  将此话题进一步延展开来,我们不禁要问,“拉托”现象何以产生?人们能否找到比“拉托”更好的解决问题的办法?“拉托”在当今社会还要走多远?

  假如我们有完备的政策、法制体系,需要办事的人和为人办事的人心里都多一些法制意识,都能严格按照“游戏规则”办事,让“庸俗关系学”在办事的效果和效率上所占的份额最小化,那么,“拉托”还会有多大的市场?还会成为一种社会现象吗?

  “七十三行,拉托最忙”,绝妙地道出了我们所处的这个时代因法制不够健全,人们的法制意识淡薄所导致的一大社会弊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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