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年遇红颜 总会计师纵情无度获大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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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4月3日,在河南省焦作监狱入监教育监区的训导室内,笔者见到了捕前曾任焦作市某宾馆总会计师兼财务部经理的黄永民。这个已到暮年时分、本应拿着退休金,同妻子、儿女共享天伦之乐的总会计师,却晚节不保,因痴遇红颜,先后贪污挪用公款、收受贿赂300余万元,另有146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真可谓罪恶累累,等待他的是漫长的19年刑期和终生的忏悔。提起往事,已是60岁的“黄总”羞愧难当,向笔者透露了他的犯罪经历……

  遭遇红颜 感叹迟来的爱

  笔者:在全狱服刑人员中间,60岁以上犯罪的很少,像你这样捕前有职务的就更少了。如今,你身陷囹圄有何感想?

  黄永民(以下简称黄,摇头、叹息):我是晚节不保,一言难尽呀!全狱60岁以上犯罪的共计5人,职务犯罪就我1人,每天与这些流氓、小偷、恶霸关押在一起是我想都没有想到的。可这是罪有应得,不得不与他们在同一监号里改造,生活。

  笔者:谈谈你的基本情况。

  黄:1946年11月,我出生于河南省孟县一个紧靠黄河岸边的农民家庭。由于兄妹众多,经济拮据,从小我从父母对生活的叹息声中品尝了人生的艰辛。以后的日子里,无论参军当兵,还是进企业,到机关,我都小心处事,简朴生活,从不敢有半点铺张。然而,人总是会变的,特别是在我担任总会计师兼财务部经理后,每天看到大把大把的钞票从我手中流过,我就有点心动了。再加上在人生的关键时刻,我又遇上善解人意的红颜知己,让我彻底改写了人生。

  笔者:这个红颜知己是谁?与你的犯罪有关系吗?

  黄:她叫小芳,今年34岁。她原来在我手下工作,后来在我的资助下,辞职办了一家服装公司。我的犯罪与她有很大的关系。2004年年初,焦作市检察院在接到群众举报后,并没有先拿我开刀,而是顺藤摸瓜,把侦查突破口选在平时与我关系非同一般的小芳身上。刚开始,小芳还抱着侥幸心理,想躲过这一关,但在庄严的法律和证人证据面前,小芳就招架不住了。几个回合下来,她将我藏在她住处的密码箱交给了办案人员。在这个密码箱内,仅银行存折就有48张,金额高达230万元,除此之外还有一些账目和凭证。这只密码箱犹如一枚黑色炸弹在山阳大地炸响。我不停哀叹:“证据如山,一切全完了,连命都难以保住。”后来想想,确实害怕——若不是被捕后有立功表现,仅密码箱里的罪证就能置我于死地。

  笔者:你为什么将那么多钱交给小芳?对小芳为何如此信任?

  黄:将200万元的现金交给小芳保管,那是我对她的信任。因为小芳从来不爱张扬,也从不开口向我要钱,即便是我主动给她购买首饰、衣服,她也从不挑三捡四。

  笔者:你们是如何认识的?

  黄:小芳是我在工作中认识的。她身高1.70米左右,柳眉杏眼,雪齿红唇,真可谓年轻漂亮,聪明伶俐,虽然比我小25岁,来自农村,但她很有气质,也很追求时尚和幸福。在未认识小芳之前,我可以说是个年过半百、与世无争、看破红尘的糟老头子;但第一次面对如此美丽恬静的女孩,心中竟荡起了一股按捺不住的春潮。她的出现,就像一股清风扑面而来,给我一种赏心悦目的感觉。业务中,我们经常往来,由于我和小芳很能谈得来,彼此间产生了好感,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此时,我忘记了年龄,忘记了家庭,忘记了一切。由于内心的骚动和不安,我对她更是高看一眼,格外照顾,生怕她有半点闪失。有时几天不见,心里空空的就像猫抓一样难受。尽管如此,我们仍保持着一定的距离。但是,随着时间推移和感情的加深,我就有了一种渴望,甚至产生了与她相濡以沫的想法。

  笔者:在你看来,你们这份特殊关系是很纯洁,很自然的,大有水到渠成、瓜熟蒂落的感觉;可从案卷上看,你们最终走在一起还是为了钱,为了她的欲望。

  黄:是的。刚开始,确实有几分纯洁,但后来就变了。1998年12月的一个晚上,天寒地冻,白雪飘飘,在我们第一次约会时,她终于婉转提出了想开办公司的要求,我自然是满口答应。办这事既需要钱,又需要权;而我是既没钱,也没权,但为了心上人,我还是想一显身手,好在小芳面前表现表现。也就是在我挖空心思想方设法展示自己能耐的时候,一个私下交情很深,也很了解我的包工头王某,悄悄地送了我数万元现金。我虽然是心惊胆战收下了这笔钱,但必定我利用这钱办成了小芳想要办的事。小芳自然是喜上眉梢,激动之情难以言表。事成之后,小芳非要请我吃饭,我假装客气几句之后,便欣然赴约了。在灯光柔和环境典雅的包房内,在温馨浪漫的轻音乐声中,我俩近在咫尺,诉说着从未有过的甜言蜜语。我轻轻地抓住了她的手,她深情地望我一眼,便顺势倒在了我的怀里。饭没吃完,我就急匆匆地带着她回宾馆开了间房。那天晚上,真的陶醉了,真有点不知今夕是何年的感觉。

  笔者:你这是饮鸩止渴,应悬崖勒马。

  黄:是呀。我俩经常利用出差的机会偷偷在一起约会。尽管我知道这种特殊关系犹如流星一样瞬间即逝,但我仍痴心梦想能牢牢抓住她,因为我已陷入感情的泥潭不能自拔。

  笔者:天下没有免费的宴席,投之以桃,报之以李,所做的一切都是要付出代价的。

  黄:的确如此。本来,我想为她办了公司手续,她感谢我是应该的,也是顺理成章的事。可谁知后来她的胃口越来越大,简直有点不敢相信。

  笔者:她如何胃口大开?

  黄:自从我们好上后,或者说有了那种关系后,她就不想再安分守己了,一心想做大生意,办大公司,挣大钱。无奈,我只好拆东墙,补西墙,又凑了50多万元,为她拓展公司业务。从此,我便掉入了金钱的泥潭。

  崇拜金钱 深深陷入黑色泥潭

  笔者: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你的犯罪与你放松世界观改造有直接关系。

  黄:自从我第一次收受王某的现金后,我的价值观、世界观和人生观都发生了质的变化。特别是小芳跟了我之后,我时常感叹,钱是万物之神,有钱能使鬼推磨,有钱能赢得女人芳心,有钱能走遍天下,无钱则寸步难行。有时,我甚至有些懊悔地想,以前自己太正统了,醒悟的也太晚了,动手也太慢了。如果早一天醒悟,早一天动手,我早已成百万富翁了,什么房子、票子、位子统统不在话下,我完全可享天下想享之事。东窗事发后,很多人不解地问,本来一个挺老实的人怎么会说变就变,变得如此贪婪!如此不可思议!

  笔者:贪婪是人生的天敌。一个小小的财务部经理,竟用罪恶黑手攫取如此大额的公款?

  黄:我所在的酒店是家三星级宾馆,也是当地政府对外接待的定点宾馆,既有住宿、餐饮,又有桑拿、歌厅。每当夜幕降临时,这里人头攒动,歌舞升平,长期工作生活在这样的特殊环境里,再加上心理不健康,腐化堕落,是很自然的了。一些朋友到宾馆后,公开点名要某某女服务员陪酒陪舞,我也不得不应酬照办,我所处的环境就是这样。我可以毫不夸张地讲,每天经我手的流动资金至少在100万元以上,特别是近年来,仅宾馆装修费用就达1000多万元。而这些费用必经我手,如没有我的批条或者允许,这钱肯定是不会外流的。所以,不少承包商把我当作财神爷整天供着,围着我转。一次,承包商张某到郑州购买装修货物,问我需要什么?若在平时,我是不会让张某捎东西的;但鬼使神差,我想到了小芳,就不加任何思考地脱口而出,说捎一条项链吧。张满口答应。3天后,张真的捎回了一条价值1000多元的项链。金灿灿的项链戴在小芳的脖子上,让小芳喜形于色,激动不已,兴奋地连连送上了几个香吻。

  笔者:财务管理应该是很严格的,你是如何逃避财务监督的?

  黄:为了挥霍资金,也为了逃避上级的财务监督,我和总经理(已另案处理)经过密谋后,设立了账外账,也就是“小金库”,专门用来处理拿不到桌面上的账。有了“小金库”,我支配金钱的权力就更大了。1999年底账外账与宾馆账合并,我认为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就移花接木,瞒天过海地从中大做手脚,胆大妄为地将100余万元一次性据为己有。从此,我也深深陷入金钱的泥潭,满脑子都是钱、钱、钱……

  笔者:钱是生活的基础,不是生活的最终,为何如此贪婪?

  黄:这就应了那句成语:贪得无厌。平时,我最喜欢的一句格言是“人生最大的敌人是自己,人生最大的失败是狂妄”;所以,我做事从来不敢狂妄。但有了不义之财后,我好像变了一个人——花钱不再蹑手蹑脚,朋友们找我借钱或贷款,我也是大包大揽,对小芳更是大方,宠爱有加,不惜用重金为她买房、买车、开办公司……这些狂妄的行为虽然博得了小芳倾情一笑,却把自己永远钉在了耻辱柱上。

  笔者:多行不义必自毙,其他案犯呢?

  黄:案发后,拔出萝卜带出泥,不少人都栽了进去。真是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总经理被逮捕了,向我行贿的一些人也受到了牵连。

  痛定思痛 远去的岂是红颜

  笔者:入狱后,你对自己的犯罪有所悔悟吗?

  黄:高墙电网之下,我不得不反思自己所走过的弯路,不得不痛悔自己是如何由一名国家干部一步步走向腐败,走向堕落,滑向深渊,进入监狱的。2004年年初,当被戴上手铐时,我的眼在流泪,我的心在滴血。我痛恨自己,痛恨金钱,痛恨自己的所作所为。

  笔者:犯罪不仅让你身败名裂,失去自由,而且心理上的创伤也将难以愈合。

  黄:在失去自由的监号内,每日孤苦伶仃,面壁思过,从不愿与那些鸡鸣狗盗之徒多说半句话。然而,我还没有蔑视他们,他们却公开嘲笑我,说我是窃国大盗,是偷吃国库粮食的大硕鼠,说我比他们更黑,更坏,更应受到法律的制裁。我听后,更是无地自容。

  笔者:回顾你犯罪的前因后果,能否得出什么深刻教训?

  黄:贪图享受。案发前,我基本上是“快到站”了,组织上为了照顾我,才让我再多干两年。我本应安分守己,站好最后一班岗,可我却适得其反,走上与人民为敌的犯罪道路。千不该,万不该,贪恋金钱,迷恋美色。明知道风花雪月本是一场梦,一场戏,一场人生大舞台上的戏外之戏,可我偏执地要去扮演那本不该扮演的角色,害人害己。

  笔者:现在贪官犯案无非有两种:一种是贪钱,贪到了不可思议的地步,大钱贪,小钱也贪,所谓的贪得无厌就是这样。长期如此,能不犯案?另一种则是贪色,这是大部分贪官的致命弱点。罂粟花美丽不?当然美丽,有毒吗?有毒,但人们往往只被它的美丽所吸引,而忽视了它的毒性。贪色就是这样,等同于慢性自杀。你呢?

  黄:我是又贪钱、又贪色,可以说到了不可救药的边缘。走到今天这个地步,可以说咎由自取。案发后,本来知心知肺的红颜知己也离我而去,而给亲人、朋友留下的却是痛恨和耻辱。

  笔者:俗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你的犯罪还有其他教训吗?

  黄:“捞本”思想严重。我走上犯罪道路也不是一两句话就能说清楚的,主要还是自己放松了世界观改造,自认为辛辛苦苦工作了一辈子,什么也没捞到,再不捞点就没机会了。所以,在这种错误思想支配下,开始捞取不义之财。现在想想还后怕,我怎么会捞取那么多不义之财?我怎么会厚颜无耻地收他们钱,还让包工头为我买东西?想想如果被枪毙了,贪那么多钱又有何用?人呀,有时真是糊涂,糊涂到了明知道那是陷阱,可自己非要往里跳,那还能有救吗?

  笔者:反思过去,忏悔现在,你有何感悟?

  黄:往事不堪回首。垂泪铁窗,悔恨已晚。但无论如何,做人一定要清清白白,堂堂正正;做事也要认认真真,一丝不苟。“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只有这样,才能走好人生的每一步。切不可贪图金钱,贪恋美色。

  (转自《浪淘沙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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