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中旬,有幸参加了推荐全国优秀纪检监察干部材料的评选工作。34份材料,34个典型。看一份材料,受一次教育。尤其是几份基层干部的材料使我深受感动,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他们似春风,滋润着老百姓的心田;他们似闪电,吓破腐败者的贼胆;他们似阳光,驱走黑暗和阴霾;他们似利剑,斩断罪恶的黑手和血脉。他们用忠诚撑起一片蓝天,他们披荆斩棘送来清风浩气,他们以实际行动诠释了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政治本色。
“你就是杀了我,也解脱不了你自己”
2003年夏天的一个夜晚,白河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梁克昌躺到床上刚进入梦乡,突然一声巨响,卧室的窗玻璃全碎了,玻璃渣子溅到了他的脸上。
“这是咋啦?”身边的妻子吓得浑身发抖。
梁克昌心里清楚,却安慰妻子说:“没事没事。”他起床后,看了一下自己的脸,便拿起电话,按了几个号码又放下了。
“对,给派出所打电话,肯定是有人要害你。”他妻子也起床看他的脸伤了没有。
梁克昌不紧不慢地说:“砸我们的玻璃,说明他做了亏心事;我们报警,报复的人反倒以为我们怕他;不理他,看他有啥办法?”
善良的妻子只好说:“听你的。”
第二天下午快下班时,一位身着警服的人来到梁克昌的办公室,说了几句闲话,丢下一个信封就走了。
梁克昌什么都明白了。从昨晚窗户玻璃被砸到今天来办公室送礼,这是威胁和利诱的双管齐下。梁克昌看到了对手的心虚,他暗自好笑,我怎会被恐吓吓倒,又怎会为一点蝇头小利所收买?
此后,身着警服的人又4次到他家送礼,均被他严厉拒绝。最终,身着警服的人与其他涉案人员受到了党纪国法的惩处。
2004年初,某镇土管员祝某因贪污公款、侵占群众利益被停职检查,梁克昌农历正月初八在某乡督查干部到岗时巧遇祝某。祝某开口就骂,并扬言:“你要敢处理我,老子就白刀子进,红刀子出,让你一家人都送死”。
面对威胁,梁克昌义正词严地对祝某说:“处理不处理你是组织的决定,我个人没有这么大的权力;如果你的违纪事实构成了处理,你就是杀了我也解脱不了自己”。
祝某心虚理短,又带着哭腔说:“梁书记,我不是人,请你老高抬贵手。”
梁克昌当即把祝某叫到一个办公室,拉家常,讲道理,谈了足足一个多小时,待祝某彻底认识到自己错了,梁克昌才离开。
在处理祝某的问题时,梁克昌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根据涉案的情节和祝某的身体状况,建议给祝某行政降级处理,并通过组织程序给祝某办理了病退手续。
2005年,一位资深的某镇党委书记莫某的违纪问题暴露后,莫某想到他在担任镇长期间,因与梁克昌过去工作中有过摩擦,害怕梁克昌报复他,就找了梁克昌的同学说情,在大年三十的头一天赶到梁克昌家,当莫某准备离开时,伸手从口袋里掏出红包,梁克昌见状说:“我和同学在电话上有约在先,要是送钱送物我连门都不会让你进。人都有犯错的时候,只要改了,组织会宽大处理的。”县纪委最终根据莫某的违纪情节,给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莫某退休后,家属没有工作,梁克昌还主动协调帮其办理有关手续。
梁克昌就是这样,始终把公平装在心中,在担任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的6年时间里,拒收礼金5万余元,组织核查信访件734件,立案317件,无一件申诉上访。
“不查案,就不是一名称职的纪检监察干部”
吴起县纪委副书记刘生亮从事纪检监察工作14年来,先后参与、主持查办了250多起党员干部违纪案件,深受人民群众的好评。
2001年3月,一封从山东来的检举信摆在刘生亮的案头。信里反映吴起县畜牧站原站长高某在山东给县上调购小尾寒羊时收受贿赂问题。高某在吴起县工作多年,关系网不少,而且又是本部门一位领导的亲戚,涉及案件的有关人员都不愿意接手此案。办还是不办,看似一个简单的选择,却是考验纪检监察干部职责与良心的天平。
刘生亮向主要领导汇报后,主动请缨,表示愿意带队查办。根据信件提供的线索,经过到山东外调,初步确定高某确实存在受贿嫌疑。刘生亮一方面立即与县检察院联系,一方面主动向县纪委常委会汇报,建议对高某实施“双规”。
在高某“双规”期间,刘生亮迅速组织力量开展调查。高某自恃关系网多,负隅顽抗,刘生亮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与高某多次谈话,耐心向其交待政策,保持高压态势,另外还从生活上给予其关心照顾。整整两天两夜,高某在他人性化办案方法的“攻势”下,交代了收受贿赂48万元的全部经过。
2001年,刘生亮在查办干部职工参与开采石油案件时,不少人给他打电话、上门找……刘生亮干脆关了手机,摘了电话,下班回到家锁上大门。他和办案人员夜以继日,走访调查,勤奋工作,很快就查明全县23名干部职工参与开采石油,对主动退出开采石油的21名干部职工进行了从轻处理,并对两名拒不主动交代参与开采石油事实的领导干部,经过查证,给予了撤职处分。
自他负责全县案件查办工作以来,全县共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250多起,其中大要案30多起,受党纪处分250多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300万元。
“提枪的咋啦?犯了案我就要查”
39岁担任县纪委书记,一干就是十年。
十年来,他先后在两个县任纪委书记,主持查办各类案件771件,其中在省市有重大影响的大案、要案40多件;他主抓的纪检监察工作6次受到省级表彰,22次受到市级表彰;个人也多次受到省市表彰,曾先后被省纪委授予全省基层办案先进个人、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被群众誉为敢于惩腐扬善的“铁书记”。
“铁书记”叫刘西民。2003年6月,他在查处城固县公安局治安科腐败窝案时,有人提醒说,公安局可都是些提枪的主儿,你还是悠着点儿。
“提枪的咋啦?谁犯案我就查谁!”他盯着提醒人说:“我就不信这个邪!”
在县委主要领导的支持下,他立即成立调查组,经过一个多月的内查外调,发现治安科从1996年以来,收支不用正规票据,坐收坐支金额达1134万元,公安局分管副局长和治安科民警还存在严重的贪污私分挪用公款问题。案子查清后,2名涉案人员受到党纪处分,1名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挽回经济损失130余万元。此案办结后,在全县引起强烈反响,有群众说“现在的纪委不简单,不仅敢查穿草鞋的,而且敢查穿皮鞋的、带枪的。”
2004年11月,城固县纪委接群众举报,反映县汽车运输公司收取个体车主入股费用过高、收费不公开,同时公司领导班子也存在违纪问题。
面对改制时间不长、经营状况良好,已成为全市国有运输企业一面红旗的盈利企业,许多人担心,查处这样一个企业,会不会阻碍经济发展,破坏企业改制。
刘西民坚定地认为,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果现在不查,就有可能把一个明星企业变为下一个破产企业。他顶住压力,亲自指挥调查组办案,最终查出了公司4名领导成员及1名财会人员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全部给予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案件办完了,刘西民心头的压力并没有减轻,怎样让这个明星企业持续发展呢?他及时向县上主要领导汇报,重新组建县运司领导班子,同时对其上级主管部门发出了监察建议书,指出存在的漏洞,要求完善各项制度,使县运司经营迅速焕发活力,2005年,该企业上缴税金199万元,同比增长12%。
“既然干了纪检监察工作,就不怕碰硬”
上任不到三个月的石泉县纪委书记范先进刚进办公室,三位自称是党校的教师径直走进说:“范书记,我们向您反映个情况,咱党校的陈校长搞腐败……”。
范先进听后,联想到前两天收到的反映党校陈校长搞腐败的匿名信,更加引起了他的警觉,便立即找来班子几位同志商量核查之事,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面面相觑,却没人开口。他看了看大家,语重心长地说:“我知道大家很为难,但我们是纪检干部,面对群众的举报,就是再大的困难,我们也不能辜负党的重托、人民的期望啊!”
听了范书记的一席话,一位同志关心地说:“范书记,您刚来,党校的情况很复杂,况且陈某曾长期在县委办、宣传部工作过,这个事难办!”
“再难的事也要办,不管他是谁,也不管他有什么背景,一定要查!否则,老百姓怎么看我们?”他坚定地说。并决定:立即抽调办案人员组成调查组展开全面调查。
一时间,来自方方面面的说情接连不断,都被他一一回绝,并对调查组的同志讲:“你们尽快查,一切压力我来顶”。短短一句话,令同志们信心倍增,几天时间就查清了陈某私设小金库90多万元,违规报销个人开支2万多元的违纪问题,陈某受到了应有的惩处。
2003年的夏天炎热而郁闷,一份题为《百万富翁向石泉县人民法院乞讨法律》的“情况通报”摆在了他的案头。
通报反映,城关镇二里村村民施某以县大理石厂欠债84万元为由提起诉讼,中级法院终审判决大理石厂偿还施某借款本息107万余元,历时两年未能执行,施某在市“两会”期间一元起价“拍卖判决书”,并声称如不按期执行,就要在“五一龙舟节”开幕式上跳江自尽。
看完材料,范先进深感案情复杂。仔细分析后,疑点重重:大理石厂账面反映当年向施某借款只有5万元,而非原厂长文某、副厂长王某证实的60万元,这其中肯定有重大猫腻。
案情就是命令。他毫不犹豫,一边亲自向市中院领导汇报,一边自告奋勇地向县委、县政府立下“军令状”:要彻底查清此案。并当即从县纪委、检察院、公安局抽调精兵强将组成联合调查组,展开全面调查。这时,身边的好心人劝说道:“你是外地来的,不要趟那么多浑水,让别人去管吧!”
说真的,作为一个几年都未能解决的积案,且已作出终审判决,自己完全可以不管。但他深知,如不查清此案,国有资产即将流失,犯罪分子得不到应有的法律制裁。作为纪委书记,必须迎难而上,义无返顾。
大家还清楚地记得,在那个酷热的夏天,范书记率领办案人员访问职工,查阅账簿凭证,夜以继日,通宵达旦,平均每天只睡四五个小时。经过两个多月艰苦细致的工作,大理石厂原厂长文某、副厂长王某涉嫌伙同施某签订假合同诈骗巨额国有资产的大案浮出水面,一宗备受社会关注的执行积案画上了句号,3名涉案人员都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干部职工无不拍手称快,情不自禁地说道:“范书记真是明察秋毫!”
范书记在石泉县担任纪委书记4年来,带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无私无畏地与腐败现象做斗争,先后查办了130余起违纪违法案件,处分党员干部141人,涉及科级干部18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7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0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