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行政效能监察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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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效能监察是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促进行政机关勤政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近年来,各级监察机关按照“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和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新要求,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投资环境为立足点和出发点,紧贴政府中心工作,围绕贯彻上级决策和宏观调控、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认真查处行政效能投诉,严格实施责任追究,促进了政务工作提速,优化了投资环境,有力地推动了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

  虽然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是从总体看,基层行政效能监察还存在一些问题,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一是对行政效能监察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到位。主要表现为,有的部门、单位对行政效能监察的涵义和法定地位认识不明确,存在重视廉政监察,忽视效能监察现象。在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时,一般布置多,抓落实少。如,有的把强化机关管理混同于行政效能监察,使效能监察工作流于形式;有的部门只注重行政审批质量,保证工作不出差错,但轻视审批时效;有的认为效能监察是监察机关的事,与本部门工作关系不大。正因为如此,一些部门和单位开展行政效能监察积极性不高,存在等待观望、被动应付现象。

  二是行政效能监察主体单一,工作运行机制不完善。从目前情况来看,效能监察主体定位于行政监察机关,实行政府领导下的由行政监察机关履行监督检查职能的工作机制。这与廉政监察实行的“党政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参与监督,上下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相比,力量明显不足。不仅党委、政府对行政效能的监督力度不够,行政机关内部、上级业务主管机关对下级业务主管机构也缺乏应有的效能监督,而且调动社会各界包括媒体和群众参与监督的工作显得乏力。

  三是工作方法滞后,难以满足行政效能监察事前、事中监督的需要。当前效能监察工作主要是针对行政机关已发现的问题开展工作,事后监察较多,防范性的事前监察、事中监察少,难以制止失职等问题的发生。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审批,曾经强调要进行全程监督,但实际操作中往往只是停留在查看会议记录、询问执法情况、督促上报有关资料等老一套方法,对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也只停留在提醒、打招呼、提建议上,致使效能监察难以收到应有的效果。

  四是效能监察投诉机制尚未真正发挥作用。就目前来看,各级虽然已陆续建立起与之相适应的行政效能投诉机制,但投诉多数人遇到行政不作为、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等效能方面的问题时,难以解决。

  五是缺乏必要的操作规范和规章制度。迄今为止,行政效能监察的程序性法规还没有出台,而现有的可以作为效能监察依据的法规过于原则,致使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尚未建立起来,实践中就形成监督起来无规可循、无矩可蹈的被动局面。虽然效能建设八项制度切实可行,但在一些地方和部门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原因是缺乏与之配套的效能考核、效能告诫、失职责任追究等内外部等监督管理制度,客观上造成许多失职行为不能得到有效制止,对发现问题的处理往往以批评教育代替,达不到必要的监督效果。

  针对以上问题,各级监察机关要认真分析研究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规律和特点,除了遵循调查研究、选题立项整章建制、严格奖惩的基本程序外,特别要注意寻找有形抓手和载体,透过机关作风建设中的一些表面现象,去抓影响行政效能管理方面的实质性问题。

  (一)加强宣传培训,提高思想认识。目前,在效能监察的起步阶段,要特别重视宣传培训工作,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和培训,使各级行政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正确理解把握效能监察工作的内容、方式和步骤,提高对效能监察重要性的认识,从而引起广泛重视和支持,使广大干部欣然接受,积极参与,自觉提高工作效能。同时,要通过政务公开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群众的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了解效能监察,知晓有关工作制度,从而积极监督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反映有关情况,举报、投诉有关作风纪律及工作效能方面存在的问题,促进效能监察深入开展。

  (二)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一是要组建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开展行政效能监察要建立由党委或行政“一把手”任组长,党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纪委、监察局及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二是要把效能监察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开展行政效能监察要明确各级“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效能监察负全面责任,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做到思想认识、投入精力、工作措施“三到位”。在具体实践中,各单位要把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职责、岗位职责进行合理分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三)健全保障体系,强化绩效考评。建立效能监察保障体系,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是确保效能监察工作不走过场的重要一环。一是要建立一套科学的效能考评办法。积极探索绩效考评的有效方式方法,处理好绩效考评与机关目标责任制管理考评以及其他单项工作考核的关系,充分发挥行政效能考评的综合作用。二是要把效能监察工作与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要针对那些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工作效率低下、群众意见大,但又不触犯法律、够不上党政纪处理的干部,制订出一套效能告诫的具体办法,因人而异地做好转化工作,并把绩效考评、效能告诫与公务员年度考核有机地结合,提高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有效管理的水平。

  (四)突出工作重点,科学选题立项。选题立项是开展行政效能建设的重要环节。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抓住影响改革开放的突出问题,是选题立项的基本原则。选题立项必须想党委、政府之所想,急群众、企业之所急,从实际出发,通过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抓住主要矛盾,研究解决办法。在具体实施中,可本着先易后难,先专项后综合的原则,选择那些领导有决心、群众反映大、问题很明显、单位有能力解决且容易见效的问题作为突破口,举一反三,逐步推进,最终达到标本兼治的目标,从而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五)认真查处效能投诉,及时进行督促整改。认真受理社会各界对公务员和政府机关工作态度和办事效率方面问题的投诉,采取直接处理、重点督办、限时办结等方式开展效能监察活动。对效能投诉反映的问题,办理程序要突出一个“简”字,调查了解要力求一个“快”字,处理效果要注重一个“实”字,不断提高查处质量。对投诉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举一反三,查找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完善管理制度,从工作机制上入手,解决工作中掣肘、梗阻的环节,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六)统一实施,上下联动。目前,行政管理工作主要采取的是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模式。在一个行政区域内,往往是中央、省级、市级和区级单位并存,相互之间关系复杂,管理难度也较大。特别是一些单位在行政关系上虽隶属上级部门管理,但工作中却与属地行政管理部门有着更紧密的业务联系,比如,工商、环保等一些部门由上级行政管理部门垂直管理,而在行政审批过程中,却与属地管理的卫生、文体、公安等一些职能部门的审批互为前置条件,工作中存在着互相衔接的问题,所以要提高行政效能,就必须在全市乃至全省一个更大的范围内全面推行,成立效能监察专门工作机构,明确思路,完善制度,真正做到上下联动,全面提高行政监察的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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