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游县水土保持工作站干部李汉杰,在担任麟游县河西乡合阳村小流域治理工程技术员期间,非法收受该村主任李某送的现金1000元,并在其虚开的坡改梯田土方验收清单上签字,致使国家项目资金流失。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经县水利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汉杰行政记过处分,没收其违纪所得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