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颁布《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迅速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的热潮,势头很好。但也要注意,一些苗头性不良倾向必须克服。概括起来有“三浮”:认识浮浅、学习浮漂、工作浮华。
一、克服认识“浮浅”的倾向,深刻理解颁布《实施纲要》的重大意义
《实施纲要》不是一般性文件,不是纪检监察工作业务性文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在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取得了明显成效,促进了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面临长期执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的严峻考验,特别是新时期反腐倡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严重影响着我们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地位。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从根本上解决形势严峻的腐败问题,成为新时期全党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政治任务。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根据形势和任务发展的需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战略高度,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提出抓紧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是我们党在总结历史经验、科学判断形势的基础上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更有效地惩治腐败的必由之路。
《实施纲要》的颁发,对于保证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必须认识明确,否则,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只能喊在嘴上,不能落实在行动上。
二、克服学习“浮漂”的倾向,认真领会《实施纲要》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
《实施纲要》篇幅不长,字数不多,但内容丰富,思想深刻,不是看一遍两遍或粗线条浏览就能领会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的,必须逐字逐句读原文,抓住重点苦钻研。
《实施纲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科学总结了党执政55年来特别是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反腐倡廉的基本经验,明确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原则和基本要求,抓住教育、制度、监督三个关键环节,提出了有效反对和防止腐败的一系列措施和办法,体现了标本兼治、注重治本、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的精神。
在学习《实施纲要》时,我们还要与学习江泽民反腐倡廉重要思想结合起来,与学习胡锦涛关于反腐倡廉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结合起来,与学习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方针政策结合起来,这样,学习才能深入,才能更好地理解和领会《实施纲要》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
三、克服工作“浮华”的倾向,扎扎实实做好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工作
学习的根本目的在于运用,在于融入思想,指导工作实践。首先,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将《实施纲要》的原则要求转化为切实可行的操作措施,制定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和办法,不能搞“邯郸学步”,盲目照搬照抄别人的东西。
其次,领导干部带头,一步一个脚印地做好工作。对于已经确定了的目标、看准了的事情,就要咬定青山不放松,聚精会神一抓到底,力求每一项工作都抓出成效,每一件事情都有着落,努力保持工作的一致性、连续性。不能热一阵、冷一阵,离开《实施纲要》搞一些所谓的“新招”,装潢门面。
第三,要善于抓住主要矛盾,把工作重点放在影响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发展和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上,攻坚克难。绝不能图省事、嫌麻烦,更不能避实就虚,避重就轻,只抓一些省时省力、出名挂号、显山露水的事。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我们只有扑下身子,埋头苦干,想人民群众所想,急人民群众所急,落实《实施纲要》才能得到中央的肯定,人民群众的拥护,才能收到真正的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