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纲要》的颁布,是我们党新时期反腐败斗争的里程碑,是端正党风、凝聚民心、激浊扬清的正气歌。但是,要充分发挥《实施纲要》在反腐败斗争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素质,还需要理论联系实际,做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
一、正确认识反腐败斗争形势,坚定必胜信心是前提。反腐败斗争是没有硝烟的特殊战斗。在炮声隆隆,硝烟弥漫,死神随时擦肩而过的战场,英勇善战的将士为什么视死如归,勇往直前,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他们出师有名,对战争的发展形势有一个全面清醒的认识,在敌我较量中早已看到了胜利的曙光,听到了欢庆胜利的凯歌,从而坚定了必胜的信念,焕发出无穷的精神力量。贯彻《实施纲要》,也应该像将士打仗一样,首先要对全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有一个全面正确的认识,对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做出客观公正的估价,看主流看本质看发展方向,坚信各级党组织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高起点、多角度、深层次地加大工作力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定会取得明显的效果。信心是克“敌”之宝,力量之源,胜利之魂。所以说,贯彻《实施纲要》必须正确认识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坚定必胜的信念,这个问题只有从思想深处解决好了,才会认识到反腐败斗争的历史价值和现实意义,从而打消疑虑,振奋精神,提高工作的自觉性。
二、紧密结合工作特点抓落实,理论联系实际是重点。《实施纲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指导性文件,包含的内容虽然十分丰富,但不可能包罗万象,更不可能因有了《实施纲要》就包医百病,腐败的“顽症”在一夜之间就荡然无存。因此,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切忌一刀切,各个行业、部门、单位要结合自身的特点,制定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和细则,以便开展工作更具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如果图省事不开动脑筋,不深入研究本行业、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规律和特殊性,拿不出符合实际的具体意见和细则,贯彻落实仅仅局限于照搬照抄《实施纲要》,或者“鹅学鸭步”,拿来别人的现成方案,改头换面应付差事,工作没有自己的独特思路,没有创造性的招数,尽做自欺其人的表面文章,到头来必然是“雨过地皮湿”或“隔靴挠痒”,起不到实质性的作用。所以说,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对我们的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是一次挑战和检验,要不辱使命,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针对本行业、部门、单位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人员、岗位、环节,建立健全符合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实施纲要》才能在具体实践中扎根、开花、结果,真正落到实处。
三、加大查办大案要案的力度,着眼积极预防是关键。《实施纲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思想内涵极其丰富和深刻,字里行间无不体现出我们党关心爱护干部、教育管理干部,注意用积极因素化解消极因素的一贯指导思想,深得广大党员干部的理解和拥护。但是,在腐败与反腐败的激烈较量中,极少数党员领导干部信仰颓废,灵魂扭曲,道德沦丧,利用手中权力大搞权、钱、色的腐败活动,一步一步滑向犯罪的深渊,他们尽管人数不多,但影响极坏,如果不严厉惩处和打击,反腐败斗争就显得软弱无力,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很难取信于民。对腐败分子的姑息养奸,对广大党员干部就是打击伤害,对党和人民就是一种犯罪。因此,注重预防必须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积极预防,在抓好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同时,要善于“捕捉战机”,打主动仗,尤其是对极少数酿成大案要案的腐败分子,必须重拳出击,发现一个,查处一个,以彰显反腐败斗争的巨大威力,让腐败分子付出昂贵的腐败成本,给其他执迷不悟、存侥幸心理、一意孤行的腐败分子造成高压态势,迫使他们“悬崖勒马,回头是岸”,再不要干“不见棺材不落泪”的蠢事。从而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
四、实行党委领导分工负责制,强化组织保障是根本。各级党委就像是各级工作的“统帅部”,开展工作的总体规划、具体方案、指令要求都来自于党委、归属于党委,离开了党委的统一领导,各个部门开展工作就很难协同作战,形成合力,还容易出现“各吹各的号,各弹各的调”,政出多门,各行其是,增大内耗。这方面的教训极其深刻。因此,落实《实施纲要》是全党的大事,是各级党委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党委书记要清醒地认识到自己肩负的历史重任,强化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理直气壮地把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列入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党委分工负责制的原则,责无旁贷地负总责,确定一名党委负责同志具体抓,并要求其他党委委员密切配合。不容置疑,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要抓出成效绝非易事,只要党委一班人围绕《实施纲要》心往一处想,谋正事;劲往一处使,办实事;齐抓共管,干大事,“同台共奏交响乐”,从根本上解决好组织保障的问题,就会化解矛盾,克服困难,充分调动和利用反腐败的一切社会资源,确保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抓出令人信服的成效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