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吏治整饬的2005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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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抓紧制定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标准,中央有关部门争取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建立起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体系。

  完善职务和职级相结合的制度。科学设置职级结构,建立体现能力、业绩、资历等要素的职级体系,在职务晋升以外,为机关干部开辟职级晋升的职业发展阶梯。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度、交流和任职回避制度等。针对一些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任职无期限、届满不卸任的不合理状况,抓紧制定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度。

  加快建立与我国政治体制相适应的、富有中国特色的国家公务员制度体系。在《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基础上,针对公务员录用、管理、监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将制定颁布《公务员法》及其配套制度和办法,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制度。

  从2005年开始,用一年半时间在全党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央于1月初召开会议,专门进行部署。通过这项活动,将全面提高党员素质,激发党的基层组织的活力。

  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在县(市)实行党代会常任制,探索建立党的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制度,对代表的任期、职责、发挥作用的途径和形式及相关制度等作出规定。

  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改革候选人提名方式,适当扩大差额推荐和差额选举的范围和比例,严格限制选任制干部任期内的职务活动。

  戒除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职”。一些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办法和新措施将有望得到实施:在干部考察过程中反映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且线索具体的,要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在没有查清之前,不要急于作出提拔任用的决定;对拟提拔的干部,在提交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前,均要先听取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对新提拔的干部均将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任前公示制和试用期制,并进行任职谈话,尤其要在廉洁自律方面提出严格要求;干部提拔后,将进行跟踪考察了解,有重要来信举报或发现行为不检点的,要进行诫勉谈话或函询。对“带病上岗”和“带病提职”的干部,将对其选拔任用过程进行调查,确实存在用人失察失误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摘自《瞭望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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