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夏天,笔者随省上赴欧访问团外出后,在乘车途中听到一段耐人寻味的对话。一位同行者与导游小姐闲聊时,得知她是中国台湾省人,现定居法国巴黎。便顺口问道:“你丈夫现在干啥?”她诡密一笑说:“我没有丈夫,但有要好的男朋友。”又问:“那你愿意在大陆找对象吗?”她不假思索地回答:“我想找个大陆的贪官。”也许说者是句戏言,而同车的听者却无不感到震惊!这个小插曲也反映出,中国的大贪官确已臭名远扬海外。特别是设法逃到国外的贪官,其拥有的财富竟让身处金钱世界的人倾慕不已。
据有关媒体披露,目前大约有4000名中国贪官外逃,携带赃款500亿美元。这些贪官近半数滞留美国,他们的钱财大多存在美国银行。面对国内各类“蛀虫”大肆吞食人民血汗,国人早已深恶痛绝。各级执法执纪机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对此加大查处力度,使多数贪官受到严惩。然而,对于那些通过非法手段侥幸逃到国外的贪官,人们似乎只能“有看法,没办法”了。
可是,近日读报得知,今年2月23日,美国联邦调查局国际执法局局长在北京参加“中美执法合作联络小组第四次会议”时表示:“对余振东这样的腐败官员,我们会来一个,查一个,遣返一个!”2004年4月16日,逃亡美国达两年半之久的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前行长余振东,被美国联邦调查局的特工押解回中国。虽然中美两国之间并没有签订双边引渡条约,但双方在2000年前就签署了《中美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协定》。因此,对于任何一起发生在中国的刑事犯罪活动,只要经由中国的司法部门告知美国联邦调查局,他们就会协同开展信息共享、证据交换等合作。并正式立案侦察,启动刑事执法程序,将逃到美国的中国贪官遣返回国。
我们欣慰地看到,这对外逃的贪官来说,无疑敲响了丧钟!在国际反腐败浪潮中,外逃贪官确已成了没有国界的“老鼠”,无论跑到哪里,都难摆脱“挨打”的结局。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和执法机关,在追缉外逃贪官之前,严格把好其转移财产和办理护照等重要关口,尽量设法将逃路堵死,避免腐败分子逍遥法外。也奉劝那些仍在以身试法的贪官们,别以为逃到国外就到了“天堂”,就可以坐享骄奢淫逸般的“清福”。如果继续对党纪国法置若罔闻,在贪污受贿的犯罪路上越走越远,不论逃到天涯海角,最终只能落个“多行不义必自毙”的可耻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