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廉吏话于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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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代民族英雄于谦(1398-1457)是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也是有名的大清官。他自幼刻苦好学,永乐年间中进士,时年23岁,25岁步及仕途,官至兵部尚书。一生平冤狱赈灾荒,保国安民刚正不阿。正统十四年(1449)为对付土木堡事变,亲自指挥京师保卫战,击退蒙古瓦刺军入侵,功勋昭著。他留下640余首诗文,大都反映了他为官清正廉明的思想主张,被收在《于忠肃集》中。

  于谦出生在山清水秀的西子湖畔,岳飞墓地成了他年幼时玩乐的去处,启蒙后对岳飞十分崇拜。曾作《岳忠武王祠》:“匹马南来渡浙河,汴城宫阙远嵯峨。中兴诸将谁降虏,负国奸臣主议和。黄叶古祠寒雨积,青山荒冢白云多。如何一别朱仙镇,不见将军奏凯歌!”爱国之心昭然若揭。他16岁就读于吴山三茅观,曾写下抒怀名作《石灰吟》:“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以后又写了姊妹篇《咏煤炭》,其中最后两句“但愿苍生俱饱暖,不辞辛苦出山林”。这都是他修身治国平天下的政治宣言。日后他以此为座右铭,鞭策自醒,身体力行。

  宣德初年(1426)于谦出任监察御史。宦海沉浮使他深感官场污浊,为防微杜渐自拟律己诗,“名节重泰山,利欲轻鸿毛。”效范先贤珍重政绩,卑视丑类深恶贪占。“苟图身富贵,剥民脂膏。国法纵未及,公论安所逃!”当他34岁巡抚河南山西江西诸道,了解到天灾人祸百姓疾苦,而官吏敲诈勒索、草菅人命。京城大员却无所事事、受贿卖法,整天狎妓纳妾,过着花天酒地的腐朽生活。他愤然写下《咏桑》:“一年两度伐枝柯,万木丛中苦最多;为国为民皆是汝,却教桃李听笙歌。”桑正桃夭清浊冰碳,忧国忧民之声犹在耳旁。

  《七修类稿》记载:于谦有次巡视外地回京,对达官显贵“并无一物馈送”。当时随行就提醒他,应向权贵献些金玉或土特产之类,顺便买个人情。他却哈哈大笑说:“我公明为官,清白做人,干吗要搞那种蝇营狗苟之事,反让世人戳脊梁骨呢?!”遂之挥笔赋怀,“绢帕蘑菇及线香,本资民用反为殃。清风两袖朝天去,免得闾阎话短长。”再次表现出他爱民恤民的磊落胸怀。当他40岁生日时,作了首《初度》诗,其中“剩喜门庭无贺客,绝胜厨传有悬鱼。清风一枕南窗卧,闲阅床头几卷书。”正是对自己清廉大半生的概括盘点。

  诗言志。于谦不只这么写,也是这样做的。他平生洁身为民,从不收礼索贿,更不置田产不修府邸。即使天顺元年(1457)英宗突然发动夺门之变,复辟上台后以“谋逆罪”将于谦杀害,在抄没于宅时,他们看到“家无余资”,不禁索然婉叹,连政敌都感念他的清廉。这位大清官的冤案,到了万历年间才得以平反,被当朝追谥为忠肃公。

  注:史家参阅《明史》、《七修类稿》、《于忠肃集》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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