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办案件工作“十心”的思考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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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影响力的不断扩大,腐败分子开始关注并研究对付纪检监察机关的办案手段和方法,由此使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环境越来越复杂、办案难度越来越大。面对新的形势,纪检监察机关的办案人员要提高办案水平、争创一流业绩,在实践中必须做一个爱岗敬业、锐意进取的“有心人”。

  一是整理案件线索要“细心”。案件线索来源广,内容多,情况杂。办案人员在整理从不同渠道收集到的举报材料时,往往会因工作粗心而导致重要案源被忽视。因此,要从举报材料中发现重要的和有价值的线索,就必须细心疏理案源,“筛选”线索,分清真假,去伪存真,选准重点,把好案件调查第一关。

  二是查办案件有“决心”。人常说:万事开头难。调查组在确定要查处的案件线索时,常常会因种种原因举棋不定,犹豫不决,从而贻误战机,造成涉案人员串供、毁证、订立攻守同盟或逃匿等调查人员不愿遇到的问题,给办案工作增加预想不到的难度。无私才能无畏,胆量来自忠诚。这就要求各级主管案件的领导牢固树立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结合每一个案件的特点,毫不犹豫地拿出可行的调查方案,对选准的案件线索和突破口以最快的速度、最短的时间,认真调配办案人员,适时定下调查决心,以防优柔寡断坐失良机。

  三是案件调查工作要有“重心”。案件调查工作展开后,因案情错综复杂,线索如同一堆乱麻,而且涉及人员、单位又比较广泛,如果调查工作“眉毛胡子一把抓”,事无巨细,不分主次,不但调查工作不好组织部署,还容易使案件调查工作失去主攻方向,造成顾此失彼的被动局面。这就要求调查组负责人适时将调查工作的“重心”工作渗透到调查人员的意识和行动中去,紧扣办案主线做文章,在遇到“重心”不突出或“重心”偏移的问题时,要及时改变策略,科学进行纠偏,坚决杜绝四面出击,确保把有限的人力、财力、物力集中用到“重心”工作上,为全力以赴查处案件创造有利条件。

  四是调查组人员联袂办案要“齐心”。常言道:人心齐,泰山移。在案件查处过程中,调查组的人员因观点不一致而产生意见分歧是正常现象,但如果解决不好势必给办案带来消极影响。要把调查组的人员握成一个众志成城的“铁拳”,调查组的负责人一定要根据案件调查的具体情况,多做统一认识、协同作战的思想疏通工作,对认识能够统一的问题,尽量说服大家达到认识上的统一,避免同志们带着情绪、带着牢骚工作;对暂时无法统一的枝节问题,要劝说大家在有不同意见暂时可以保留,但必须服从大局,求同存异,积极开展工作,严防个别人固执己见“钻牛角”,影响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应该强调的是,调查组负责人要虚心纳谏,博采众议,广泛听取办案人员特别是一线办案人员的建议或意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因势利导,善意地做好集思广益的工作,使调查组人员真正做到心平、气顺、情通,自觉形成一个志同道合、团结协作的战斗集体。

  五是做被调查对象的工作要“耐心”。被调查对象在接受调查期间,由于惧怕交代了问题由“公仆”变成罪人,由“凤凰”变成“落架鸡”,人生航船来个180度的大转弯,自我保护和反调查的意识特别强烈,无形当中给调查工作增加了难度。对此,办案人员一定要深入了解被调查对象最想的是什么?最怕的是什么?最希望的是什么?认真分析问题的症结,选准展开“心理战”的突破口,以教育人挽救人的最大耐心做深入细致的思想转化工作,坚持用情的感化作用、理的说服作用、法的导示作用,使被调查对象彻底放下思想“包袱”,自觉打碎精神枷锁,从绝望中看到希望,由不想交代变成主动交代。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只要耐心地把工作做深做细,不论被调查对象是多么难啃的“硬骨头”,都会取得比较理想的效果。

  六是对被调查对象的言行举止要“留心”。被调查对象大多是领导干部,由于他们久经磨练摔打,阅历丰富,见多识广,富有城府,办事老道,心理承受能力较强,他们的言行极富有隐蔽性和欺骗性。所以,调查人员与被调查对象谈话时,要善于从其言行举止、喜怒哀乐、衣食住行等细小方面观察入手,分析被调查对象谈话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以便发现破绽,找准切入点,深挖细查,努力摸清隐藏在表层深处滋生案件的要害问题。

  七是与证人谈话要“交心”。在案件调查阶段,调查人员除了同被调查对象接触外,还有大量的工作需要与证人接触。通常情况下,证人分为普通证人、污点证人和涉案证人,由于他们在案件的角色各不相同,其心理变化和配合调查工作的态度也有差异。对此,调查人员一定要因人而异,摸准他们的思想脉搏,找准这些证人各自的性格特点及弱点,因势利异,进行感情的沟通,心灵的碰撞,使其对调查人产生信任感和亲和力,打掉“戒心墙”,架起“联心桥”。只有这样,才能促使证人推心置腹地与调查人员交谈掌握的案情,提供案件的线索。

  八是调查中遇到困难或阻力时要有“信心”。查办案件是腐败与反腐败的一场激烈较量,工作中遇到阻力、碰到困难在所难免,关键是要树立必胜的信心。调查人员首先要胸怀正义,敢于顶住权势压力;其次,要不徇私情,排除人情风的干扰;再次,要一身正气,藐视作案人员的卑鄙伎俩,充分相信办案出师有名的政治优势,坚定必胜的信念。只有这样,调查人员才会保持一往无前的勇气,发挥聪明才智,夺取办案的最终胜利。

  九是使用“两规”、“两指”措施要“操心”。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案件中,必要时要对某些被调查对象采取“两规”、“两指”措施,在此期间,被“两规”、“两指”对象因生活习惯有别,身体状况各异,情绪变化无常,稍不留意很有可能出现自残、自杀或逃跑等意外事故,给办案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这方面的教训十分深刻。这就要求办案人员在对被调查对象实施“两规”“两指”期间,多动脑筋多操心,把预防事故的预案多想几套,把工作做深做细,确保万无一失,不出任何纰漏。

  十是对纪检监察工作要“忠心”。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没有硝烟的特殊战斗,办案人员处在反腐败斗争的最前沿,办案过程中始终充满智与勇、得与失、苦与乐,甚至生与死的严峻考验,随时还要面对金钱、美色或权势的诱惑,这就要求每一位办案人员必须以党的事业为第一生命,不论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都要对党的事业忠心耿耿,坚持做到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这是立身之法宝、做官之根本、干事之要义,因为只有不断强化对党忠心的意识,才能在查办案件过程中明辨是非,政治上不办出卖原则的糊涂事;清正廉洁,工作中不干权钱交易的违规事;实事求是,作风上不做欺世盗名的虚假事,高标准地为党和人民交出一份合格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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