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武奎,宜川县法院执行庭庭长,上任近一年时间,便因索贿受贿被查处,并锒铛入狱,认真审视他走过的路,给我们诸多警示。
李武奎于2002年2月被任命为执行庭庭长,2003年3月7日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在这一年多一点的时间里,李武奎借办案之机,利用手中的权力,雁过拔毛,采取欺骗、威胁、暗示、索要等方式,索取或收受当事人贿赂11056.90元。由一个神圣的法官一步步滑向犯罪的深渊。
贪图享乐,渐失本色
李武奎出身农家,与许多贪官的成长经历极为相似,他也经历过一番奋斗和拼搏,先为人师表,后做了法官。自从他做了法官,便渐渐地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加之在物欲横流的社会大环境中耳濡目染,享乐主义渐渐左右了他的生活轨迹,贪欲扭曲了他的人生。他开始追求纸醉金迷、灯红酒绿的生活,吃得讲究,用得排场,玩得潇洒。入党誓词早已随着缠绵的舞曲飘到爪哇国了,法官的职业道德也被酒精浸蚀得模糊迷离。办案中,他不是审查案情,而是首先考察对方的经济状况和应酬能力,遇到经济拮据、缩手缩脚的当事人,他便再三推诿,置之不理;遇到大方潇洒肯花钱的当事人,他便隔三差五地蹭吃蹭喝。
他曾主办一轻伤害案,一拖两年多,先后到双方家吃喝不下二十次。有一次到被告人家里喝酒,仅白酒就喝了七瓶。即便如此,这个案子还是拖了两年多未结,双方当事人请客送礼跑短了腿,觉得终究耗不过李武奎,私下协商,最终要求撤诉了结。
还有一个斗殴案件,其中一方(被告人)当事人是罗氏兄弟二人,二人系榆林某县石匠,来宜川安家立身,做石工谋生。家里徒有四壁,李武奎接手案子后心想:“没钱,总有力气吧。”便让兄弟二人给他家修护岸,做门台,挖厕所,最终以不拘人,少出罚金作为交易。
致富有方,敛财有术
李武奎在办案中一次次得到好处,吃喝有人请,钱财有人送,美色偶尔也能享受到……这种轻松、愉悦感助长了他的贪欲,他“大着胆子,想尽方子,捞取票子”。
山西省某县杨某盗伐林木案经他手办理时,其妻来了解案情,李武奎暗示杨某妻子,马上要开庭了,你得想想办法。杨某之妻心领神会,当天晚上送到李武奎家500元钱,李武奎笑纳。开庭后,李武奎又对杨妻说“先预交5000元钱等判决吧。”杨妻当天又送上5000元。结果,在合议庭李武奎主张判杨某罚金2200元,判决结果也是2200元罚金。多收的2800元,他不言不语。杨某只能吃哑巴亏,自认倒霉。
张某因债务纠纷申请执行,他看到张某出手大方,案子倒也办得雷厉风行,不久即执行回来39000元。张某出于感激请其吃饭,作为酬谢,然后兴冲冲去领钱,结果李武奎要张某出2000元赞助法院,看到张某极不情愿的样子。李武奎“严正”地斥责到:“像你这样的案子,起码应赞助15000元,如果不愿意赞助先不要领这37000元。”无可奈何的张某只好赞助2000元,方才完事。
戴某因债务纠纷申请执行,执行庭全部执行回12800元。李武奎发现戴某年纪大,比较认真,便趁一个中午休息时间叫来戴某领钱,戴某很感激, 打完12800元条据要领钱时,李武奎只给付10800元,戴某当然不情愿,李庭长还是那句老话,“2000元不情愿赞助,那就都不要领了。”无奈,老戴只得领10800元走人,后来在戴某多次催要下,李武奎才指示执行庭内勤给老戴500元钱。
在长期办案过程中,李武奎发现来法院打官司的群众普遍有这样一种心理:“只要案子能按时公平地办结,吃喝送礼也愿意”。抓住这种心理,李武奎在办案中就随意接受吃喝,接受贿赂。有一个农村妇女的行政案件归李武奎主办,此妇女仅饭钱就开了1000元,还一次性给了亲戚活动费用6000元,至今活动无结果,费用皆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
有时,也会碰到个别“不开窍”的当事人。这些人李武奎自有办法对付。有一次,马某肇事案经他手办理。马某被拘留,家里人来了,李武奎见老实巴交的老马既没有钱,也没请吃喝的意思;便明确给老马说:“要摆平这事,你得准备8000元钱,不然你孩子是要判刑的!”老马东挪西借,筹集了5000元交给李。案子最后未判罚金,但钱却花了不少,老马四处托人,仅要回了3100元钱。
对于不情愿花冤枉钱的人,李武奎往往是以拘留判刑相要挟,无奈中当事人只得按时奉送,如数贡献。
李武奎上任后,充分施展他的“领导权威”。庭里的收支有专人保管,但从来不记账,因为李武奎随时有事花销,手机话费,请客送礼,都得给李庭长报,就这他还嫌麻烦,后来索性他自己收支保管。只要是执行回来的钱,一般交到李庭长手里,再由李庭长兑付给当事人,因为兑付中的技巧怕一般人掌握不了,或者操作不够娴熟。
李武奎风光一时,但无情的法律中止了他的发财梦。2003年6月,宜川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李武奎索贿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