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公安局副局长的三色人生 --- 淮安市淮阴区公安局原副局长李扬案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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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扬因涉黑涉黄被逮捕了!”2001年7月9日,当这一消息在淮安市淮阴区传开来时,很多人都感到震惊。

    李扬是淮阴区公安局副局长。一个县级公安副局长,也仅是个科级干部,被捕为啥会在县城引起这么大的震动?原来,李扬可不是一般的人,他头上有着十分耀眼的光环;“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全国学雷锋先进个人”等,谁能想到他会与罪犯划等号?就连与他朝夕相处的老父亲也不相信儿子会犯罪,当李扬被区纪委“两规”时,老人还前来责问:“你们莫非是认错人了?”然而,事实却是明摆着,本不该发生的事,偏偏在李扬身上发生了。

伤害案发 牵出英模

    淮阴区大发汽车修理厂和市交通专科学校汽车修理厂是两家隔路相望的企业,这些年,随着汽车的日益增多,汽车修理厂也多了起来.竞争十分激烈。1999年初,大发汽车修理厂的一名技术骨干被交专修理厂厂长朱某(小名朱六)用高薪挖走了,从而使大发厂的经营受到影响。瞧着交专厂开始“大发”,大发厂厂长张建国(另案处理)又气又急,他寻思着,要找个人将朱某教训一顿,以解心头之恨。

    谁能办这件事?张建国想到了白天鹅洗浴中心副经理司传海(另案处理),此人是当地黑社会的头目,手下有一帮打手,找到他,没有摆不平的事。

    这年夏日的一天,张建国找到司传海,说:“我受够了朱六的窝囊气,钱由我出,你帮我找个人将朱六打一顿或者砍掉一条腿!”说完,掏出6000元人民币放在桌上。这张建国本来就是司传海的哥们,再加上肯出钱,司传海岂能不答应!当下拍了胸脯;“此事包在我身上!”

    行凶打人,对司传海来说,不过是小菜一碟,他迅即召来打手吴达瑾(绰号赖五,另案处理)和倪大建(负案在逃),布置了任务,并帮助二人踩点认人。1999年9月1日,赖五和倪大建合骑一辆摩托车,尾随外出办事的朱某,在淮安市大治路和引河路的交界处,赖五下了车,趁朱某不备,上去对其腹部连捅两刀,刺成重伤,然后上了摩托,逃之夭夭。事后,张建国又给了司传海4000元,司给赖五、倪大建各2000元。

    2001年5月初,赖五因打架斗殴被淮安市清河区公安分局抓获,在审讯中,他不但交待了这次的打人事件,还交待出1999年受司传海指使,刀捅朱某的犯罪事实。

    就这样,司传海、张建国进入了公安人员的视线。二人闻之,惊慌失措,为逃避罪责,在进行一系列的“攻关”无果后,便远逃新疆。

    法网难逃。2001年5月中旬,司传海、张建国在新疆被跟踪而来的公安人员抓获归案。审讯结果,令干警们大为吃惊的不是司传海的一系列犯罪事实,而是淮阴区公安局副局长、“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李扬,竟与黑社会头目司传海关系密切,除了不时接受司的吃请外,还经常光顾白天鹅洗浴中心嫖娼淫乱。司传海雇风凶伤人案发后,他不但不协助有关部门抓捕犯罪分子,还受司传海之托,到处活动,要朱某私了,帮助司传海逃避处罚。另外,此案还牵连当地22多名公安干警。

    因李扬案的政治影响较大,上报后立即引起了省、市有关部门领导的重视,6月25日,李扬被淮阴区纪委“两规”审查,淮安市纪委跟踪督办,使得此案很快得以突破。7月9日,李扬被刑事拘留。

仕途受挫 人生溃盘

    翻开李扬的历史,曾有闪光的一页。他1980年从事公安工作,从普通民警干起,凭着勤奋和实干,很快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连续6年被淮阴县公安局评为先进工作者,两次被县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的称号,3次受到市公安局的嘉奖。

    1991年6月22日,是李扬值得大书特书的日子。这天晚上,在淮阴县王营镇的大街上,13名歹徒手持凶器,肆意行凶。他们逢人便打,稍有反抗便挥刀乱捅,已经捅了3名行人。时任王营镇派出所指导员的李扬,闻讯迅即赶来。面对这帮穷凶极恶的家伙,他毫不畏惧,说:“我是派出所的,你们有事到派出所去讲,有矛盾我替你们调解。”

    这帮打人打红眼了的歹徒,根本不听劝告,有个歹徒竟挥舞起手中的军刺,猛地朝李扬头上砍来,李扬躲避不及,头部被砍成7厘米长的口子,顿时鲜血直流。李扬没有退缩,他鸣枪警告,喝道:“谁也不许向前走!”

    歹徒们仗着人多势众,对李扬的警告无动于衷,其中一个歹徒举刀向李扬握枪的右臂砍去。李扬只觉得手臂一麻,手枪落地。这时,有两名歹徒扑过来,抱住李扬。其余的冲上来抢枪。李扬拼尽全身力气,甩开两名歹徒,抢先从地上捡回手枪,还未直起腰,又一个歹徒举刀朝他头部砍来,李扬脑袋一闪,歹徒未砍着,却被他开枪击毙。其余歹徒惊得四处逃窜,李扬终因失血过多而晕倒在现场。

    行凶作恶的歹徒,终究难逃法律的惩处。李扬只身勇斗13名歹徒的英雄事迹,也在当地广为传颂,各种荣誉像潮水般地朝他涌来。1991年9月4日,公安部发布命令,授予李扬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的称号。9月28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作出决定,对李扬的英勇行为予以通令嘉奖,并号召全省人民及全体公安干警向他学习。及至后来,“党的十四大代表”、“全国学雷锋先进个人”、“全国先进工作者”等头衔也接二连三地戴在他的头上。反映他英雄事迹的电视片《民警李扬》还上了中央电视台,向全国播出。1991年11月,他又被提拔为淮阴县公安局副局长。

    在巨大的荣誉面前,李扬开始还能做到谦虚谨慎,努力工作,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渐渐地放松了学习,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尤其是在他当了多年的副局长,想当县公安局政委的愿望未能如愿之后,便心灰意冷起来,常在人前人后说:“官是到顶了,吃吃玩玩算了!”人们看到,堂堂公安局长,却像个孩子似的,经常光顾电子游戏室,在游戏机前一坐就是一个通宵。有人劝李扬:“你是英模,要注意自己的形象!”谁知他却不以为然地说:“英模也是人,也有七情六欲嘛!”

   嫖娼淫乱 肆意妄为

    李扬不但好酒,而且好色。

   1998年底的一天,李扬在淮阴区个体经营者徐某处酒足饭饱之后,被徐安排到他自己开的桑拿浴室洗澡。出浴进了包间,突然进来一个穿着薄薄衣衫的女人,说是要给李扬“按摩”。毕竟是头一回碰到这种事,李扬感到脸红心跳。可瞧着眼前这魔鬼身材、丰乳肥臀的漂亮女人,李扬又感到魂不守舍。于是,多年操守不敌一朝诱惑,李扬与这个女人发生了性关系。原来,这是徐某为巴结讨好李扬,找来卖淫女,精心安排的一出“戏”。

   初尝禁果,又没出事,李扬胆子更大了,动不动就抬脚朝徐某开的桑拿浴室跑。一次又一次地嫖娼。

    2000年初,在一次酒宴上,白天鹅洗浴中心副经理司传海通过他的结拜兄弟、淮阴区公安局副政委江春帆(另案处理)的介绍,认识了李扬。劣迹斑斑的司传海,知道自己早晚会遭到打击,为找保护伞,他专喜结交公安人员,更何况李扬还是个副局长呢!他忙赔着笑脸,递上名片,并热情邀请李扬有空聚聚。

    按说对司传海这样带有黑社会色彩的人员,作为公安干警的李扬,应当对其有所警惕,保持距离。但李扬知道司传海慷慨大方,且白天鹅洗浴中心又是卖淫女集中的场所,也是他心驰神往的地方,自然不会错过与司传海结交的机会。二人一拍即合,很快热乎起来。

    几番相聚,司传海已觉察出李扬头上虽然有耀眼光环,但却已堕落成酒色之徒。因此,投其所好,不时找卖淫女供李扬、江春帆嫖宿,还变着法儿让他俩淫乐。

    2000年下半年的一天晚上,刚从某酒楼出来的李扬、江春帆,又来到白天鹅洗浴中心。洗完澡,江春帆打电话给司传海:“找个小姐来玩玩。”话刚说完,一个卖淫女进了房间,原来,司传海早已作了安排。不顾羞耻的李扬,竟与江春帆在同一房间嫖宿。还有一次,在司传海的安排下,他俩在一个房间与两个卖淫女一起淫乱。

    2001年4月的一天,李扬、江春帆又来到白天鹅洗浴中心寻欢作乐,为使二人开心,司传海又换了个花样,叫了个小姐到包间表演脱衣舞,他俩不仅看得津津有味,还叫了两个干警前来观看,此时的李扬,英雄形象早已荡然无存。

暗地伸手 捞取黑钱

    李扬涉黑,不仅与黑社会的头目称兄道弟,打得火热,还利用职权,暗地伸手,捞取黑钱。

    2000年5月,淮阴区丁集乡合同制民警杜某与人承建了集医院宿舍楼。一天,丁集镇上居民丁某找到杜某,说:“这块肥肉让你吃了,也要留点汤给我喝喝啊!”提出要做些辅助工程,或者负责供应沙石,杜某均不同意。二人话不投机,动手打了起来,并打破了头。后来双方互不服气,各自组织一帮人进行械斗,械斗中,丁某的母亲也拿把铁锹前来助战,由于丁某一方不敌杜某一方,逃跑中,丁某的母亲被人撞倒在地,当即死亡。

    这是一起典型的聚众斗殴事件,并造成了严重后果,杜某等人应负刑事责任,但杜某为了逃避打击,并能继续在丁集医院安稳施工,便以钱开路,私下托人向分管治安的李扬送了1万元人民币。

    受人之惠,忠人之托,李扬打电话给丁集派出所,要他们处理这件事。因该案另一个主要当事人已远逃他乡,派出所又无经费去抓捕,李扬也就不再过问,此案就这么拖着迟迟不得了结,从而使得杜某逍遥法外。

    像这样构私枉法的事,对李扬来说,又何止是这一件!2000年4月,某乡派出所抓获一起卖淫嫖娼案,个体老板马某涉嫌介绍卖淫,为免遭处罚,他悄悄给李扬送了4000元。李扬收下钱,便以介绍卖淫证据不足为借口,不让派出所处理马某。

    李扬除了徇私枉法,还雁过拔毛,只要帮人办点事,就要收钱。1998年7月,淮阴县某公司经理王某的妻子周某被人杀害,周某的娘家人怀疑是王某雇凶杀人,不但到王某的公司闹事,还阻止火葬场火化尸体。其实,当时县公安局已经查实,周某不是丈夫雇人杀的。王某为了尽快平息事端,多方托人,请李扬出面协调。李扬只是做了些他该做的工作,周某的尸体终于火化,4000元的“辛苦费”也进了私囊。

    2001年1月,淮阴县因撤县政区,各单位要更换公章。淮阴区港务处的张某想趁机赚点钱,便找到李扬,要揽刻章之事。张某也知道,不给李扬擦点“油”,他不会滑溜,当即奉上1万元人民币,李扬笑纳了,并很快将刻章点定在张某那里。

    李扬就是这样,在耀眼光环的遮掩下,放纵自已的私欲、色欲、贪欲,肆意妄为,写下了一篇又一篇的人生败笔,最终跌入了犯罪的泥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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