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职述廉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有效监督——宝塔区纪委开展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活动侧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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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几年来,延安市宝塔区纪委联系自身实际,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对党员领导干部教育和监督的有效途径,在调研的基础上,于2003年7月制定出台了《关于在区管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述廉评廉活动的实施办法》。《办法》对述廉对象、述廉内容、述廉评廉方式及程序等作了具体的规定。同时确定了国土资源局、民政局、通用机械厂主要领导作为第一批述廉人员。

    为确保对述廉人做出真实、客观、公正的评价,区纪委组织人员在述廉前深入本人单位、下属单位及有业务往来单位的干部职工,调查了解述廉人方方面面的情况,述廉人也根据确定的10项内容按要求做了精心准备。

    述廉会上,述廉人分别就自己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政务公开、个人重大事项申报以及8小时以外生活圈等情况,向本人所在单位干部职工、与本人生活有关的生活圈代表和相关的领导干部作了述廉报告。述廉结束后,与会人员对述廉人首先进行了口头评议,既指出述廉人在某些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也提出今后需加强和改进的地方,最后以无记名方式进行了民主测评。

    区纪委将访廉、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情况结合起来,对述廉人做出评价,形成书面报告反馈给本人,将评价结果装入本人档案,作为今后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这次述廉评廉是一次对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执政为民的再教育。述职述廉活动的开展,引起了一大批领导干部的高度重视,干部作风有了明显转变,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今年元月,区纪委又根据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的安排部署,在全区区、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中开展了述职述廉活动。活动按准备( 学习、 征求意见、 撰写报告)、实施(述职述廉、民主测评)、整改总结( 督促整改、汇总上报)三个阶段,采取个人自查、群众评议、组织监督、整改提高等措施,加大了对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廉洁从政的监督。区委和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对此项工作非常重视,都按照要求认真地采取走访基层、发放征求意见书、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分管部门单位干部职工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区委、区政府先后召开扩大会议,区委书记、副书记和区长、副区长进行了大会述职述廉,其他常委在扩大会上进行了书面述职述廉。区委和区政府主要领导带头述职述廉,全面报告了自己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履行职责和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诚恳接受监督。在两位主要领导的带动下,班子其他成员也都自我“亮像”,认真陈述自己廉洁从政的情况,深入剖析自己工作中的不足、失误和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问题,不隐瞒、不推诿。

    述职述廉结束后,工作人员现场发放了《 领导干部履行职责情况测评表》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状况测评表》,以无记名的方式进行了测评。经区纪委协商,市纪委将测评情况给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反馈。

    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述职述廉会后,全区20个乡镇党委、政府和3个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班子成员也都按要求认真地开展述职述廉。特别是在乡镇党政领导班子述职述廉会上,引起了广大群众的强烈反响,许多群众激动地说:“党把领导干部的好坏交给咱老百姓来评判,让老百姓发挥监督力量,这个办法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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