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2月29日上午,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聚集了众多新闻记者及社会各界人士。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正在这里公开审理。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王怀忠在1994年9月至2001年3月,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贿赂折合人民币517.1万元,另有480.58万元个人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法庭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判处王怀忠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后,王怀忠不服,提出上诉。2004年1月15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维持一审对王怀忠的死刑判决。
至此,王怀忠作为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继胡长清、成克杰之后,第三个被判处死刑的省部级腐败高官,记入了贪官档案。
不遗余力为大款服务 收受贿赂日均6000余元
1946年8月1日,王怀忠出生于安徽省亳州市。曾担任安徽省阜阳地委副书记、阜阳地区行政公署专员、阜阳地委书记等职。1996年2月,任阜阳市委书记。1999年10月,任安徽省副省长、安徽省九届人大代表。
据公诉人介绍,王怀忠受贿、索贿的犯罪事实主要发生在1997年以后。截至2001年4月被中纪委“双规”,共计1560天,涉案总金额达997.68万元,平均每天收受贿赂6000多元,一天的收入相当于任副省长后三个半月的工资。
在王怀忠的受贿案中,行贿者都是个体私营老板。王怀忠为了满足部分老板的私欲,在房地产开发、土地批租中,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批准为他们的公司减免土地出让金、城市建设配套费及其他应上缴的费用,动辄几十万元,甚至上千万元,给国家造成损失4162万元。
王怀忠不遗余力为老板们办事,老板们自然有丰厚回报。
1997年春节前到2000年,王怀忠四次收受阜阳某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姜某贿赂共计40万元。作为交换,他为姜某在房地产项目开发用地及拆迁、安置方面谋利,将其安居工程项目改为商业服务业用途,使国有资产流失1300多万元。
1998年10月至1999年上半年,王怀忠先后四次收受阜阳某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马某等人110万元。当时,阜阳市正在全面开展“三讲”活动,大搞廉政建设,时任市长肖作新正在接受查处,王怀忠是调查小组的主要成员之一;另外,中央和省委也正在考察王怀忠能否升任副省长问题。“在这个时候收受110万元,我不是找死吗?”案发后王怀忠受审时这样辩解说。可实际上,在利益面前,王怀忠早已把党纪国法抛到脑后。
1998年10月,马某为感谢王怀忠在一个房地产项目拆迁征地问题上帮忙,送上30万元。1999年1月,马某的公司与其他公司发生冲突,经王怀忠帮忙协调平息后,马某又送上40万元。一个月后,为了征一块地,马某在市府大院找到王怀忠,当时王怀忠正要出去,在车里当即签字表示支持,随后马某又送上20万元。1999年下半年,马某请他协调为一座加油站办理土地手续,同时也为了和已经当上副省长的王怀忠拉好关系,又送上20万元。
阜阳市某酒店董事长刘某某在酒店二期工程扩建中遇到拆迁问题,找到王怀忠帮忙。王怀忠亲自主持召开协调会,并先后两次要求安徽省信托投资公司阜阳办事处为酒店解决建设资金320万元。刘某某案发后对办案人员说,王怀忠多次对他讲,没有他的帮忙,酒店不可能这么红火。1999年8月的一天,王怀忠遇见刘某某,说:“你韩大姐(王怀忠妻)病了,住在酒店里,你也不去看看?”刘心领神会,立即前往送去20万元。
200万元求助骗子 妄图“摆平”中纪委
2000年10月,中纪委开始对王怀忠进行调查。犯罪事实暴露后,王怀忠并不甘心,试图通过行贿等手段,对抗调查。
这时,王怀忠经人介绍认识了化名陈思宇的骗子。陈自称是台湾某国民党官员的孙子,认识中纪委领导,可以为王怀忠反映问题。正在四处活动的王怀忠喜出望外,自认为抓住了救命稻草。为此,王怀忠先送上土特产,又送上10万元人民币、1万美元和1幅画。没多久,陈思宇又进一步提出疏通关系需要200万元的要求。此时的王怀忠已如惊弓之鸟,对陈的话深信不疑。
为了筹措这200万元,王怀忠打电话给私营老板李某。王怀忠曾为李某的公司减免城市建设配套费、固定资产调节税等700多万元,为此造成政府土地纯收益损失400多万元。李某虽然不情愿出这笔钱,但为了不得罪王怀忠,不得不四处筹措,给王怀忠送去。
为“摆平”中纪委筹备活动经费,2000年12月,王怀忠先后两次向安徽省某公司董事长王某索要20万元。2001年2月,王怀忠又先后两次向某服饰集团邓某某夫妇索要50万元,并且安排于某某先后两次把钱送给他人,以对抗中纪委对自己的查处。
贪官酿成的苦果 却由百姓吞咽
曾经不可一世的王怀忠终于受到了法律的严惩。但是,他给当地人民造成的损失却是无法弥补的。阜阳市地处黄淮海平原南端。据介绍,由于王怀忠的犯罪行为,使本来就不发达的阜阳地区如雪上加霜。在法庭审理阶段,公诉人历数了王怀忠案对当地造成的几大危害:
---败坏了党风。王怀忠任阜阳市委书记期间,违反党员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经常把主管人事工作的书记和组织部长找来,当场口述干部任命名单,并安排作为组织部意见提供书记办公会。1998年12月,王怀忠一次提出了75名干部任命意见,让组织部长作为组织部的意见向书记办公会汇报,对有不同意见或考察明显不合格的干部,仍强行安排。阜阳市原来两个干部因和王怀忠个人关系密切,王怀忠力排众议,安排他们任副市长,后来两人均因受贿被立案查处。
——搞虚了经济。据公诉人指控,王怀忠在阜阳任职期间,为个人政绩,违背经济规律,虚报浮夸,以捞取政治资本。王怀忠经常说:“数字报大点,没关系,又不交税。”1995年,阜阳地区在制定“九五”规划时,王怀忠对有关部门制定的增长率十分不满,一再要求重新修订拔高,在其亲自主持下,不顾阜阳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了“九五”期间阜阳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22%的计划,而阜阳市政府2001年的报告显示实际情况,仅为年均增长4%左右。
——扰乱了土地管理制度。王怀忠在阜阳任职期间,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政策规定的土地批租出让程序,超越权限,直接干预土地批租和出让事务。王怀忠直接插手干预了79宗土地出让事务,其中9个地块有权钱交易行为,造成损失高达1亿多元。
王怀忠在阜阳的所作所为,引起了群众的强烈不满。民间长期流传一种说法:“只要反腐不放松,定能抓住王怀忠。”王怀忠被“双规”的消息传出后,阜阳市百姓自发上街,燃放鞭炮。民愿终于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