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通信访渠道健全规章制度加大督办力度
打印

编者按:

    省纪委、监察厅开展信访“双先”活动三年来取得了令人欣喜的成效。近期,本刊记者就全省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有关情况采访了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张毅民。

    本刊记者:三年来开展信访“双先”活动取得哪些主要成效?

    张毅民:三年来,全省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成效:

   (一)基层信访举报工作进一步得到加强通过开展

    “双先”活动,全省基层信访举报工作进一步得到加强,主要表现在:一是强化了领导责任,各级纪委普遍做到了把信访举报工作纳入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二是健全了信息网络,落实了信息员的岗位职责,注重了信息的准确性、快捷性。三是加强了队伍建设,信访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四是规范了制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信访问题基本上做到有章可循。五是优化了举报环境,市、县、乡三级设置了专线举报电话、举报箱,信访接待场所硬件设施明显改善,为群众信访举报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省直单位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取得了明显进步

    不少厅局结合自身实际,创新进取,有的实行领导包案,情系民心;有的开展网上举报,方便群众;有的重视信息反馈,为领导决策服务;有的查案后注重警示教育,实施源头防范堵漏,等等,比较好地发挥了信访举报的职能作用。

   (三)处理新形势下信访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据统计,三年来,信访部门共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提供工作信息和案件线索88318条,发挥了信息主渠道作用。各级还采取诫勉谈话、发信访通知书等建立警示训诫防线,强化了信访监督工作。据统计,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实施信访、诫勉谈话24309人(次),发信访通知书8691件,运用信仿监督方式解决信访问题26912个。三年来,全省共处理越级访、集体访609批5057人次,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在信访问题解决过程中,不少单位规范了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较好地把住了信访件入口关、办理关、出口关,防止了处理信访举报的随意性,提高了信访举报处理的效率和质量。据统计,三年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00901件次,其中来信85079件,来访9748次,电话举报6074个。信访初核转立案的22019件,占全省立案数的91.8%。

   (四)督办查办信访案件的质量有了进一步提高

    在督办信访案件中,注意筛选有份量的线索,把住要结案件这一重点,采取电话督办、派人指导、跟踪检查等措施,有效地提高了质量。据统计,三年来,各级纪检监察信访部门直查信访案件3418件中,其中转立案的占47%;中、省纪委362件要结果案件中,报结率为82.3%。基层办案17387件,处分党员干部15655人,移送司法机关262人,挽回经济损失5218余万元。

    本刊记者:通过开展“双先”活动,积累了什么经验?

    张毅民:在信访创“双先”活动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自始至终都围绕着信访举报工作的指导思想,服务经济建设,服务反腐倡廉,服务社会稳定,严肃查处与民争利、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纪违法问题,为促进我省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政治环境。三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双先“实施方案”要求,既积极提供重要违纪违法案件线索,又注意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对干部进行提醒教育监督;既认真受理每一件信访举报,又注意信访综合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既着重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难点热点问题,又注意建章立制,源头防范;既恰当解决群体访问题,又注意教育引导群众依法有序信访。较好地发挥了信访举报工作的综合效能。

    三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依靠和鼓励群众揭露问题、建言献策,并聘请5000多名群众信访信息员和监督员,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本刊记者:我省信访举报工作今后五年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张毅民:经过五年的努力,信访举报工作要达到的目标是:信访举报工作渠道更加畅通,规章制度更加完善,快速反映处理机制基本形成,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信访信息的时效和质量明显提高,基层信访举报工作切实得到加强,集体访、越级访、重复访明显下降,自动化办公水平不断提高。为此,提出以下工作任务和要求:

   (一)拓宽信访渠道,切实维护、保障党员群众的民主权利

    省、市、县三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建立和开通举报网站,其他单位也要创造条件,逐步建立和开通举报网站;要支持党员群众正常举报,鼓励署实名举报,奖励举报有功人员;要畅通双向反馈渠道,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有些信访问题的处理过程和结果要向群众公开,保证群众的知情权;要坚决克服对检举控告敷衍塞责,对批评意见听而不闻,对群众疾苦视而不见等现象。

    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使各级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真正达到以下要求:

   (1)党员、群众依法有序地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检举控告申诉的权利得到保障;

   (2)党员、群众的检举、控告、申诉及批评、建议能顺畅地向有关领导机关或领导干部反映;

   (3)检举、控告和申诉的问题能够得到较好解决;

   (4)信访问题的处理结果能够向群众反馈。

   (二)全面履行职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信访举报是纪检监察机关获取案件线索的主渠道。这些年,我们查处的大案要案有80%以上是通过群众举报揭露出来的。当前要突出抓好以下几点:

    一是提高信访信息的时效和质量。各级要认真做好季度、半年和年度信访举报综合分析,及时向同级党委、政府报告有关情况;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市纪委、信访工作联系点、县(市、区)和省直单位每年向省纪委报送信息分别不少于25条、10条、5条;要对侵占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信息及时上报,防止漏报迟报问题发生。

    二是精心筛选案件线索。要逐步建立案件线索集体排查机制,重点筛选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特别是违反政治纪律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的案件线索。着重筛选在建设工程、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融、物资采购领域的案件线索;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线索;领导干部伙同或支持其亲友非法敛财,严重腐化堕落的案件线索;司法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线索;领导干部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和严重失职渎职的案件线索。

    三是加大督办查办力度。对要结果信访案件要加强指导,严把质量,确保按时上报;对下转信访举报件,要逐级跟踪检查,及时了解掌握办理情况;对本级管理党员干部问题的信访举报件,要专人管理,摘卡登记,做到件件有着落;对下级报送的信访案件调查结果,要严格审核,保证办理质量;对情况紧急、线索清楚、案情单一、易查易结的信访举报,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加大直查快办力度。要严肃工作纪律,对压案不查、久拖不办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

    四是进一步深化信访监督。各级要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认真总结以往信访监督的成功经验,继续采取谈话、发信访通知书、建议召开民主生活会、与组织人事部门联系沟通等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积极主动开展提醒教育,加强事先防范。

    (三)强化法制意识,大力推进信访举报工作的法制化进程

    要牢固树立信访举报工作法制意识,依法保护党员、群众信访举报权利;要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工作制度,使受理、处理、反映、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都能有章可循。

    要进一步清理、完善原有的信访举报规章制度,对过去各自制定的规定进行认真清理,该废止的废止,该修订的修订。力争经过五年的努力,基本形成一套比较完善的信访举报法规制度体系。

    要严格遵循《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行政监察法》和信访举报工作有关规定,保护群众参与反腐败的积极性,引导群众依法有序开展信访活动。

   (四)突出工作重点,不断提高基层信访举报工作整体水平

    县、乡两级纪委要认真落实“县领导包乡、乡干部包村”的基层信访举报工作责任制,不断加大初信初访问题的处理力度。

    集体访、越级访、重复访、异常访和信访老户等“四访一户”,是困扰机关正常工作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老大难问题。要建立集体访和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和协调机制,定期清理排查,及时果断处理,尽量把群众稳定在当地。

    各级要定期对基层信访举报工作进行检查考核,一查信访机构是否健全,二查信访人员是否配齐,三查接待场所是否良好,四查规章制度是否完善,五查信访网络是否灵敏,六查初信初访办结率,七查信访案件办结率,八查“四访一户”数量是否降低。通过检查考核,促进基层信访举报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本刊记者:如何确保信访举报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张毅民:(一)统一认识,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领导

    要落实信访举报工作领导责任。中央纪委副书记张惠新同志在去年8月召开的全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会议上强调,信访举报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还要有一名副书记(常委)分管,切实加强领导。要把信访举报工作纳入纪检监察工作总体部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级要认真落实这一指示精神。

    要定期研究分析信访举报工作。坚持市纪委每季度研究一次、县纪委每月研究一次信访举报工作,分析形势,采取措施,抓好落实。

    领导要亲自处理解决信访问题。要坚持领导亲自接待群众来访、亲自阅批信访举报件、亲自处理信访问题制度,县纪委书记、监察局长每月至少处理一件信访举报,市一级领导每季度至少一件。形成领导带头,共同处理信访举报问题的局面。

   (二)强化监督,不断加强对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件的管理工作

    各级要不断强化信访部门内部的监督制约,切实加强对信访举报件的规范化管理。做到:对所有信访举报件录入微机,专人办理,责任到人,严禁交替传阅;对移送本机关其他部门的信访举报件要建立反馈制度,定期了解办理情况;对交办、转办有关市、县、乡和省直、市直、县直部门或企事业单位的重要信访举报件要建立档案,加强督办催办;对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问题要认真处理,按期上报办理情况。

   (三)深入调研,积极探索搞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新途径

    今后一段时间内,要对当前信访举报中的打击报复举报人,信访举报工作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鼓励和提倡署实名举报,建立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处理机制等课题,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搞好信访举报工作的新途径。

   (四)加强培训,努力提高纪检监察信访干部队伍综合素质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要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我们一定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信访干部队伍,为搞好全省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上一条: 规范政府经济行为的思考 ——从《清洁空气法》说起
下一条: 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发展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