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载 ,四川省达县法院新提拔17天的副院长袁成萍在成都某宾馆嫖娼,被成都警方现场抓获并拘留。有关部门调查认为,任用袁成萍是严重的失察失误。对此,四川省委责成达州市委对因错误任用干部、 超职数配备干部以及对干部疏于管理监督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给予达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冉隆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县委常委、组织部长职务;对县委书记、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及原法院院长等相关责任人员给予党内通报批评,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据悉,这是多年来该省第一次对组织部长进行处理,因而震动特别大,群众的评价特别高。
推荐选拔干部,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领导机关及领导干部的重要职责。然而,在一些单位和地方,由于少数领导干部在选人用人时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法不依,有章不循,致使工作中出现了一些不应有的失误:诸如,有的推荐选用干部是为了论资排辈,搞平衡照顾。尽管被选用者德才平庸,政绩平平,但资历深、工龄长,领导为了照顾情绪,就以提职提级当福利相安慰;有的推荐选用干部是任人唯亲凭印象、靠关系,尽管被选用者德才低下,甚至有明显的错误,但因为有关系、有靠山,选用者便不讲原则讲关系提拔了这种人;有的干部因为长期在领导身边工作,于是“ 近水楼台先得月”,也很快得到了升迁;有的推荐选用干部是因为选用者自身政治业务素质不高,履行职责不严,对被选用者“隐恶扬善”,欺骗组织,蒙骗群众,导致被选用者刚被提拔任用,就被立案查处;还有的选用干部是为了“甩包袱”,如有的干部毛病较多,不好管理,一些领导干部为了回避矛盾,就想借助“交流提拔”为名极力向领导机关推荐,以推卸自身对下级教育管理的责任;更有甚者,有些掌管人事任免大权的人向组织推荐选用干部是为了大搞权钱交易,大肆行贿受贿,卖官鬻爵。由于上述种种原因,致使一些庸官、昏官甚至腐败分子混入了领导干部队伍,给党的事业造成重大损失,在群众中间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为政之要,惟在得人”。毛泽东同志也曾说过:“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对于领导干部来说,必须要以对党对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党的组织路线和组织程序,实事求是地向组织推荐选用干部。各级党委及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也必须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严把民主推荐、酝酿、组织考察、集体决定关,在用人失察失误上严格实行连带责任追究制,在追究腐败官员责任的同时,将负有举荐、考察、任用、监督责任却失察、失职甚至与其同流合污、充当保护伞的有关责任人查清楚,按有关法规、纪律追究其责任,从制度上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健康发展,从根本上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