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厅围绕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三位一体、三者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持从基础抓起,创新工作方法。
一、针对宣教力量分散的状况,构建“大宣教”机制,强调全局性
要使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在保证中心工作中发挥作用,在服务全局中有所作为,就必须走出条块分割,“自我循环”的旧模式,树立“大宣教”理念。为此,2003年3月,厅党委决定,将5月份定为党风廉政集中教育宣传月,每年一个新主题,将厅机关有宣传教育职能部门的力量整合,以“对党绝对忠诚教育”为主线,由主管部门牵头,其他部门通力协作,同频共振,做好理想信念宣传教育这篇大文章。去年,政治部、纪委、厅机关党委、团委、法制办、保密委等相互配合,紧贴国家安全工作特点和干警思想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在全省国家安全机关开展了十六大知识竞赛,新党章学习,法律法规宣传,反窃密教育,牢记“两个务必”专题讲座等活动,在全厅上下引起强烈反响,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我们的具体做法:首先,加强组织领导。厅、局两级都重新调整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并将宣教工作纳入工作职责之中,工作站和厅机关各处室均指定一名班子成员负责此项工作,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网络;其次,建立工作机制。实行联席制度,厅有关部门定期召开会议相互通报情况,研究问题,协调力量,推动宣教工作逐步深入开展;再次,落实工作责任。将党风廉政宣教工作纳入各级党委的总体工作部署之中,纳入党风廉政责任制和机关工作目标考核之中,纳入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统一计划,纳入教育培训的教学计划。
二、针对教育受众面动态变化的实际,紧扣工作重点,突出导向性
体制调整后,我省国家安全机关局、处、科级领导班子人员经过交流、轮岗、提任、晋升,人员变化大,新成分比较多。为此,我们在教育对象上,始终坚持以处、科级领导及执纪执法,掌管人、财、物岗位上的党员干部为重点;在教育内容上,坚持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核心,以增强纪律观念为目标,把党纪政纪条规教育作为重点,开展经常性教育。一是抓中心组学习。厅党委书记、厅长李宗奇兼任厅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在组织学习教育中,精心选题,潜心调研,注重转化。规定每位中心组成员定期为干警宣讲辅导;坚持以厅《简报》为有效载体,定期刊发调研报告、心得体会、理论文章。二是抓灌输教育。采取办“三个代表”理论读书班,行政许可法培训班,两个《条例》辅导,开展廉洁从政知识测试等活动,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自我警醒、自我约束意识。三是抓示范教育。组织厅党委成员、各处处长参加省纪委组织的汪洋湖事迹报告会,并座谈讨论;在全省国家安全系统推荐了3名“廉勤兼优”领导干部。在厅局域网上组织收看郑培民、任长霞、汪洋湖、梁雨润、张建国等先进事迹录像片,增强领导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意识。四是抓任前教育。凡是新提拔的领导干部,都要进行廉政谈话,进行权力观教育,并为其送上《从政鉴戒》读本,勉励他们廉洁从政,勤政为民。
三、针对纪检工作中发现带倾向性的问题,准确把握教育时机,注重防范性
我们在实施廉政宣传教育的过程中,注意从全厅工作的大处着眼,从廉洁从政的具体环节入手,做好四个结合:
与廉洁自律工作相结合。针对消极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时期,积极开展防范教育。如元旦、春节期间,我厅下发了《关于节假日期间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通知》,重申了不许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节假日不准用公车赴外地旅游、探亲、休假等6条规定。
与信访、查办案件相结合。我们在对待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中,认真地对待来信来访和查办每一起违纪案件,并抓住这一时机大力宣传党的有关政策、法规,旗帜鲜明地支持干事者,教育失误者,惩处违纪者,追究诬告者。今年,我厅又试行了查办案件一案三报告制度,要求每了结一起案件,要有结案报告、审理报告、警示教育报告。
与纠风、“三查一订”工作相结合。每年厅里都要组织3-5次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由职能部门进行整改,对管理人财物的重要部门、重要岗位和重要环节,做到关口前移,有效预防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通过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提醒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履行职责时,要爱岗敬业,坚持党性原则。目前,严把廉洁自律防线,树立国安机关形象,“这里是我家,呵护靠大家”已成为大家的共识。
与源头治理相结合。通过开展宪法宣传,保密法规、《党内监督条例》挂图展,请省政府有关部门领导来讲房改、医疗、政府采购以及公务消费中货币化改革等,使大家拓展了视野,增强了依法办事的意识。在工作中,注意用“五大纪律、八项要求”来约束,特别是在涉及“权、钱、人”方面,按严格规定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实践证明:将宣传教育工作融合于其它各项工作之中,起到了一种工作流程循环的互动效果,既校正了工作环节的偏差,又增强了宣传教育工作的感染力。
四、针对教育效果弱化的评价,着力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增强实效性
在对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功效的调研中,教育很有必要。党风廉政宣教的基本功能不是“改造”受教育者,而是“唤醒”受教育者认知自我,批判自我,完善自我,发展自我的能力,宣教工作必须贴近干警,贴近实际,贴近基层,才能达到变“被动接受”为“主动学习”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