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异常访”的成因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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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异常访”,它往往是由重复访、越级访、信访老户演变而成。从时间概念上讲,他们的“访龄”少则三、五年,多则二三十年。其主要特征是无休止、无规律、无束缚,行为上言词激烈,语无伦次,胡搅蛮缠,甚至无理取闹。“异常访”的不断出现,不仅给上访者的家庭造成了精神伤害和经济负担,而且给社会稳定埋下了隐患。

  分析“异常访”的类型及成因固然很多,但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四种:

  一是逼迫型。据了解,在少数上访人的脑子里深埋着一股执拗较真的牛脾气,他们往往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情而长年累月地四处上访,渴望讨回公道,求得心里安慰。但令其失望的是,我们基层个别接访人员忘记了自己的公仆身份,把“三个代表”丢在了脑后,对上访群众缺乏耐心和热情,不是冷眼,就是冰语,甚至吆喝训斥,使上访者常常热心而来,灰心而去,问题非但没有解决,反倒窝了一肚子的火。正因为我们个别接访者“生”、“憎”、“冷”、“倔”的态度,逼得一些来访者踏上漫漫上访之路。

  二是渴望型。此类上访者从表面上看,似乎因公状告某一领导或单位,但实际上却掺杂着私心杂念,他们有的想通过告状来“整倒”他人而“肥”了自己,提出的许多要求既不合情合理,又渴望值太高,使一般人都难以接受和理解。如某局一位老职工通过“后门”关系赴省上访,为其子“访到”一套本不该分的住房,从中尝到甜头。按说这位老同志应该息诉罢访了,但他并未满足,且渴望值却愈访愈高,今天为了车子找张三告,明天为了票子找李四诉,后天又为了“上访费”找王五磨,常年无休无止地缠访胡闹,弄得上上下下都很头疼。

  三是贫困型。我们的上访群众多数属于弱势群体,社会地位低,经济收入少,加之一些人的上访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而且又在不停地上访,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既误了工作,又费了钱财,使之陷入愈访愈穷、愈穷愈访的“怪圈”。如某县一乡镇干部王某因超生问题受到组织处理,妻子又离家出走,生活陷入困境,精神受到打击,王某错误地认为这一切都是乡政府造成的,为了让政府赔偿他的损失,从此踏入上访路,一访就是18年。在漫漫上访路上,王某越访越穷,越走越困,企图依靠上访脱贫致富的梦想一次次落空,一个原本就穷而又妻离子散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

  四是变态型。有的上访者当个人欲望长期得不到满足而又穷困潦倒时,很容易出现精神崩溃、心理变态,甚至行为失常的现象。如某市一年轻女工,为了一点芝麻小事上访一年多,各级组织为此做了不少工作,费了不少口舌,对问题进行了妥善处理,并按正常上班给补发了工资,报销了“差费”和“补助”。该女工本该感激组织照顾,加倍努力工作,可当她二次上班不久,又受不了纪律的约束,嫌八小时上班太累,不如东游西逛逍遥自在,于是便萌发了靠上访吃轻松饭的奇想,再次陷入“上访圈”。可惜她聪明反被聪明误,从此越走越远,越陷越深,如今年过半百,头发花白,仍未婚嫁,依旧茫然颠波在上访途中。熟悉她的人都说:“这个女人硬是让上访访疯了,变傻了!”

  上述情况不难看出,“异常访”的不断出现,轻则打乱了个人生活节奏、影响家庭幸福,重则影响社会安定和建设小康社会的速度。如若任其发展,还很有可能被一些不法分子所利用,恶变成一股逆流,直接危及整个社会的稳定与经济的发展。作为党的纪检监察信访工作者,面对“异常访”的不断增加,怎样才能做到正视“异常访”,善待上访者,努力化解矛盾,大力弘扬正气,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做一名亲民、爱民、为民的合格信访干部?我认为,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设身处地地为群众着想,在实践中坚持做到“四要”:

  一要动之以情。要从心里明白人民群众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深刻认识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道理,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变“冷漠式”为“亲民式”,变“上访”为“下访”,对来访群众要动之以情,耐心细致地倾听群众的意见,实事求是地解答群众的问题,设身处地地解决群众的困难,真正做到急人民群众所急,帮人民群众所需。要把群众稳定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尽最大努力把一些信访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让人民群众高兴而来,满意而归,不断增加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度和向心力。

  二要晓之以理。要正确认识人民群众在反腐败斗争中的主力军作用,充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同时,又要教育上访群众既要勇于揭露腐恶问题,又要胸怀坦荡,心底无私,客观公正地看待社会现象,实事求是地向组织或政府讲明自己的困难和问题,不提过分要求,不存非分之想。尤其是对一些认识偏激、私心较重、期望值过高的上访者,要摸准思想脉搏,循循善诱,晓之以理,既要教育他们识大体,顾大局,走依法有序上访之路,又要对他们提出的事关个人切身利益的问题,在政策范围许可的前提下,该解决的要解决,该照顾的要照顾,但绝不可无原则的一味迁就,防止失之公道,发生“按下葫芦浮起瓢”的连锁反应。

  三要稳之以心。要时刻牢记维护社会稳定,化解少数上访者与党和政府的对立情绪,是我们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义不容辞的职责。为了确保稳定,我们通常对一些思想变态,以上访为“业”的“异常访”者采取让下级单位“领人”的办法,甚至对个别难缠户进行无原则的迁就照顾,以求“息事宁人”。这种做法虽能奏一时之效,但治标不治本,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并常常会出现今天把人领回去,明天他又“杀回马枪”,既耗费人力、财力,又达不到长效稳定的目的。对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与同级信访部门一起联手,组织公、检、法、司等部门共同举办学习班,给上访人员讲解信访举报、法律法规等有关知识,引导他们找准各自问题的受理部门,做到依法有序信访。同时,要督促相关部门在规定的时限内帮助他们尽快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消除怨气。只有这样,才有利于帮助他们转变思想认识,增强法纪观念,真正做到迷途知返,尽快走出上访“怪圈”,及早恢复正常生活,用平常心去感受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四要助之以富。一些“异常访”者,在漫长的上访岁月里不知不觉地误入“穷途”,当他们看到左邻右舍过着幸福美满的好日子时,才如梦初醒,虽然也想痛下决心告别无谓的上访,改弦易辙,走勤劳致富之路,但恨起步太晚,底子太差,回想丢失的大好时光,常常暗自落泪。无奈中,他们往往又把“穷”的根源归结于他人,有的要求单位或个人赔偿自己的上访费、误工费,甚至还要求补偿自己的青春损失费、精神伤害费,而且数额高得惊人。对于这些既不合理又不合法的要求,作为信访工作者首先要帮助他们打消“爱哭的孩子有奶吃”以及依靠“上访致富”的错误念头,讲明勤劳致富的道理,点燃希望的火焰,扬起致富的风帆,用心血和汗水浇灌人生幸福之花。同时,要善于换位思考,常积忧民之德,常献爱民之心,常谋富民之策,采取精神扶贫、资金扶贫、人力扶贫、智力扶贫等多种手段,帮助他们尽快走上勤劳致富之路,彻底从上访的“怪圈”中解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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