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制度创新提高信访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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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县纪委、监察局紧密联系实际,积极创新工作思路,提出“围绕经济建设”一个中心,突出“信件办理和案件查办”两个重点,完善“信访倒查责任制追究”一项制度,搞好“信访教育、信访事前和信访信息”三项监督的“1213”信访工作思路,使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热难点问题得到及时解决,有效遏制了腐败问题的蔓延和滋生,为我县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一、完善联系群众制度,加强信访工作领导

  信访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但责任常常落空。为把责任落实到人,我们在工作中不断完善制度,加强组织保障,大大减少了越级上访。

  1、实行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县纪委一把手亲自抓信访,一名副书记和副局长具体分抓,每年县纪委一、二把手包查信访案件必须不少于3件,每个纪委常委至少包查信访案件2件,各室主任分包乡镇办案工作。今年1-11月,委、局领导共包查信访案件17件,已全部查结。各基层党委、纪委和县级10个党总支也都由主要领导分管纪检信访工作,并组建了相应的信访领导机构,在全县形成了纪检信访工作级级有人管、层层有人抓的工作格局。

   2、实行定期分析汇报制。凡涉及信访问题情况往往比较复杂,牵涉到多方面的利益和矛盾,“剪不断,理还乱”。因此,我们坚持每月召开两次常委会,专门听取信访工作汇报,掌握信访动态,分析信访形势,排查信访案件,确立初核及立案等问题。坚持每季召开基层纪检信访工作汇报会,通报情况,互相交流,共同促进。通过汇报分析,适时了解社情民意及工作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地部署阶段性工作,增强了工作的预见性、前瞻性和主动性。

   3、实行信访倒查责任追究制。凡同一问题三次以上写信或上访到县级以上领导机关的重复信访,要区别情况,追查初信初访接待人、直接承办人、分管领导和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对于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相关人员实施诫勉谈话、训诫纠错;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党政纪条规给予相应处分。这项制度的确立,消除了部分单位及个人在处理信访问题中不负责任、推诿扯皮、压信不办、压案不查、工作拖拉、敷衍了事等不良行为,使一些反映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今年第二季度集体访、重复访、越级访等信访事件已明显减少。

  二、优化信访环境,畅通信访渠道

  在信访工作中,我们不断优化信访举报工作,群众可以用各种形式进行信访监督,为群众举报提供便利条件,有效地解决了群体访问题,又注意教育引导群众依法有序的信访。

  1、积极引导群众依法信访。我们充分发挥电视、宣传栏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信访工作程序、处理的原则等,并在乡镇、各村张贴纪检监察举报公告,告知群众举报对象、范围、内容、方式、保密、反馈、奖惩等有关规定,发放纪检监察举报宣传单,向群众公布举报电话号码,在乡镇村组以及集市醒目地方设立了举报信箱,提高群众的举报意识,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教育群众遵守信访活动的行为规范,做到反映问题不越级、不违法、不激化,依法信访。

  2、实行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纪委主要领导坚持每月十日接待群众来访。对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当面接待,当场答复,现场办公。凡领导批办的案件,县纪委都组织专门力量及时查办,限期答复来访者。委、局领导并经常下基层,到企业站所、村组学校公开接待群众来访,了解民声民愿。截至11月底,县纪委、监察局几名领导共接待来访134人(次),下访11次,解决了群众上访难的问题。同时建立信访工作队,变上访为下访,不断拓宽信访渠道。

  3、优质高效做好群众信访接待工作。全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部门普遍推行了“笑脸接待礼为先,让坐倒茶暖心间,问清事由定方案,领导批件及时办,查结回复不拖延”的接待工作方式,这已在接待工作中成为一种制度,必须长期坚持,体现了在方法上求“稳”,在时效上求“快”,在定性上求“准”,在处理上求“实”,收到了好的效果。

  三、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着力解决热难点问题

  信访举报是纪检监察机关获取案件线索的主要渠道。今年来,县纪委、监察局受理各类信访85件,其中属纪内信访42件,下转8件,自办结34件,自办率81%。凡属领导干部的案件、严重的经济违法案件、在群众中反映强烈、影响较大的重要信访案件,一般都由县纪委直接组织力量查处。今年我们先后共查处了县商贸城建设中有关人员规避招标,工作严重失职案;监军镇人武部在征兵中利用安置卡营私舞弊案;县永红中学原校领导和财务人员吃教员空名额胡支乱花、挪用集体资金案;常宁镇果纳村原村书记刘冠宇侵占挪用集体资金案;县工商联支部书记违规驾车肇事案;县文明办副主任、甘井镇人大副主席长期脱岗案;县运管站、工商局着装违规上312国道乱收费等案件,切实解决了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热难点问题,有效遏制了腐败问题的蔓延和滋生,优化了发展环境,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县域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在信访件处理中:一是严把信访件批阅关,做到件件领导必阅必批,批示明确具体。二是严把信访分析关。对一些内容含混、反映线索不清及无法着手又可能查无结果的信缓查;对一些反映清楚具体的信访及时查。三是严把信访件查处关。对确定查处件反映的问题一个不漏,一查到底,做到不迁就。四是严把信访件质量关。对一些乡镇纪委办案中遇到的证据不足、定性不准、办案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当场进行具体指导,对个别乡镇和县直系统纪检组查处案件中遇到的棘手问题,我们及时派员协助,指导办案工作。与此同时,在案件查办中,做到“三个优先”,即:在时间上优先安排,不管是自办案件还是转办案件,承办单位自收到之日起3日内必须与举报人见面,并签订双向承诺协议,20日内做出答复,不能按时答复的须说明情况;在力量上优先调配,优先选派办案水平高的同志负责查办署实名举报案件,并加强与其他执纪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确保办案质量;在查清后优先处理,对信访举报案件力求快查快结,并及时向群众反馈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做到问题未查清的不结案,处理未到位的不结案,群众不满意的不结案。

  四、实施信访有效监督,防微杜渐,防患未然

  实施信访有效监督,是对违纪情节较轻、性质不严重,属于廉洁自律、工作作风方面的问题,采取发通知书要求说明或诫勉谈话等形式进行处理。与此同时,可以及时早期处理和预防各种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收集总结发现工作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具体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监督:

  1、实施信访教育监督。开展信访教育监督是纪检信访的一项重要职能。今年来,我们对反映领导干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问题,若属于一般廉洁自律以及轻微违纪的问题,实行信访监督,对被反映人通过发函、信访通知书、谈话、民主生活会等形式,让本人说清楚,分清是非,指出问题,限期改正。

  2、实施信访“事前”监督。县纪委和各基层纪委充分发挥信访事前监督作用,对群众普遍关心的中小学乱收费、林特税征收、土地承包、庄基审批、计育征超、烟叶收购、建筑工程、较大资金的购物项目等热点问题,提前介入,强化监督,把信访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保持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

  3、实施信访信息监督。一是充分发挥信访信息员作用,定时收集信息。我们将全县13个乡镇和县级部门分成五个片,指定基层纪委负责人任组长,每两月召开一次信息员会议,收集信息,听取意见,然后归纳整理上报县纪委。二是充分发挥信息作用,为领导决策服务。县纪委对收到的信息,重新梳理,对个别重要信息,深入当地及提供人进行调查了解,然后以《纪检信访》形式分送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以及相关部门,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三是根据县委、政府领导批示,完善有关制度,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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