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8月2日下午3时左右,商洛市山阳县人像过节一样涌上街头。
随着一声警笛鸣响,全副武装的两名干警和检察院的干部,押着携20多万巨款出逃4年之久的山阳县××银行营业所原会计潘建军出现在街上。长年的流亡生活使潘建军面无血色、胡茬林立。面对人山人海投射来的目光,潘建军将头深深地埋在了胸前……
(一)
潘建军是山阳县中村镇街道村人,生于1961年,初中毕业后,在山阳洛峪乡下乡。1979年参军。1998年退役后分配到银行工作,先后在照川、高坝、户垣等营业所工作。在此期间,潘建军工作认真,为人仗义豪爽,不计小利,与别人共事很少让别人吃亏。每次大家一起玩,他总是最忠实的服务者。别人玩饿了,他亲自下厨做饭;想抽烟喝酒,再晚他都会跑出去敲开店门去买。有一个同事要结婚,当时一下子弄不到涂料,这位新郎官非常着急。潘建军很慷慨地对他说:“你只管回家去娶媳妇,回来后保证让你住进又白又亮的房子?”等这位同事回来后,果然新房收拾得干净、整洁、白亮,墙壁上没有一丝污点。原来潘建军为了把黑房子变白,他花了几天几夜的时间,拿着粉笔一点一点地将墙壁涂白的,感动得这位同事不知说啥才好。
潘建军从工作开始,就投资做生意。他和别人合伙开金矿,钱是自己投资,但每年的赔挣他根本不算计,人家说赔了,他就认为赔了。他在中村与人合伙办了个木器厂,合伙人一家都吃住在木器厂,后来合伙人死了,厂子也倒闭了。潘建军不仅没有追要损失,还给合伙人做了副棺木,将合伙人的后事办理。合伙人的亲戚拉着合伙人的两个孩子来到潘建军家,指着潘建军说:“这就是你们的恩人,长大后有钱了给他还账!”潘建军平日的大方、豪爽、不计小利赢得了大家对他的尊重,更赢得同事和领导的信任,以致事发之后,没有人会相信潘建军会是个贪污犯。而潘建军这位“善人”就是利用大家对他的信任与尊重,将罪恶之手一次次伸向储蓄柜。
(二)
潘建军很想发财,但由于缺乏生意人的理念,几乎没有赚过。他先后在甘肃天水、河南巩县、陕西长安县参与开金矿,但每次投资进去的资金,都因打不出金矿而血本无归。没有钱,他便利用职务之便,以自己的名义先后在山阳县马鹿、高坝、板金信用社贷款,要么干脆在自己从事的营业所以自己或妻子的名义自批自贷。
钱来得容易,花起来当然毫不吝惜。尚且他充满信心,自己能把钱赚回来。然而,日子一天一天过去,外债越欠越多,像滚)团一样越来越大,开始压得他喘不过气来。他东挪西凑,拆了东墙补西墙,但无济于事,一个工薪阶层,没有额外收入,哪儿有钱去还贷。怎么办?他想到了手中的便利。从调到银花储蓄所任会计那一天起,他便把罪恶之手伸向储蓄柜。从1997年3月至1998年9月一年多的时间里,潘建军利用职务之便乘单人临柜之机,采取吸收存款不入账、少入账的手段先后吸收韦××、陈××等36户、73笔存款,共计204480元全被他贪污。他有时胆大到在一人身上就敢将6笔活期存款全部据为己有,连一次账都不上。从1998年5月到1998年9月11日不到半年的时间里,潘建军还乘向中村营业所交账之机,采取抽取收入传票和自制虚假付出传票、更换结算表等手段贪污公款21笔,金额达136556.60元。在此期间,他还自制储户活期存款凭条两张支取现金549.69元。
从1997年到1998年9月22日,潘建军两次利用妻子之名自批自贷信用贷款共6万元,其中用于归还借款7500元,剩余5.25万元被囊入自己腰包。
这样,在短短的一年多时间里,潘建军共贪污公款达394086.29元。这么大的数额令潘建军着了慌。为了逃避惩罚,潘建军除将一部分用来还先前部分贷款外,于1998年9月20日携带20多万巨款出逃,开始了亡命天涯的生活。
(三)
潘建军出走9天后,银行领导在履行每月结核时见潘建军不在,问营业所主任,主任说请假带媳妇到西安看病,至今未归。领导感到有点蹊跷,忙派人到潘建军家找,才发现潘建军的房子也卖了,房子里啥都没有了。打开潘建军的营业柜,发现抽屉中账目散乱,报表收支不能平衡,忙向县检察院报案。
县检察院接到报案后,经协商,决定由反贪局和银行共同成立专案组,一部分人组织查账,一部分人进行外调。
查了一周,初步查出潘建军贪污10多万元,检察院领导立即决定对潘建军进行全面追捕。
追捕小组花了很多时间,却音信全无。
2000年7月,银行突然收到潘建军写来的一封信,说他在青海西宁与人合伙开了个塑钢加工厂,他本想挣些钱回来给单位还款,可没想到合伙人把他骗了,并将他赶出厂子。他现在没有办法,希望司法机关出面,帮他要回建厂款,减少损失。接到信,杨宏斌和王长拴及农行副行长王书超又连夜赶往西安买好机票,第二天就赶到西宁,根据潘建军信中提供门牌号找了一天,直找到回民区,仍没有找到。后来通过一个姓潘的工人,才知道潘建军住在28号,根本没有48号。其实利用这个机会,潘建军早已溜了,他只是想让司法机关出面给自己出口恶气。
杨宏斌他们只好同当地检察院联系找到潘建军的合伙人刘×,当时刘×刚好酒喝多了,看见检察院的同志,他就说:“你们是潘建军请来的,嘿,他是个逃犯你们还帮他的忙?”刘×的这句话成为检察院拘捕他的理由:“既然你知道潘建军是逃犯,为什么不报告?”在检察院谈话时,刘×一口咬定,厂子是他投资的,潘建军只投资3万,临走时还带走1万,经查证,从法人代表到验资报告,全是刘×的,根本没有潘建军的份。
潘建军在信中提供说他的建厂投资及其它设施投资票据全在厂内办公室,可去寻找时,抽屉已被人撬开,哪有什么票据。许多人都说潘是个好人,刘×是潘来后才发迹的。但无凭无据,杨宏斌一行人只有带着2万元的收获再次返回山阳。
(四)
2002年7月25日下午7时许,山阳县农行保卫科接到山阳县公安局高坝派出所传来的消息:已潜逃4年涉嫌贪污犯罪的潘建军近日在四川省名山县出现。得此消息后,农行领导迅速通知检察院。当晚9时许,院领导与农行领导召开紧急碰头会,研究部署抓捕方案,决定成立追捕组进行追捕。追捕组成员于当日晚11时,冒着滂沱的大雨驱车赶往四川名山县。26日晚11时赶到名山县城。在名山县人民检察院的协助下,兵分两路直扑中峰乡桂花村,在潘建军租住的蒋××家逮捕了潘建军。随后追捕小组又拘传了其妻,搜查了其住所,前后仅30多分钟就结束了战斗。当日就将潘建军及其妻带往名山县检察院进行了审讯。调取完所有证据后,追捕组于30日下午5时许押着潘建军踏上了返回的路程,于8月2日下午2时许在西安与商州交界处胜利会合。至此,一起贪污近40万元,潜逃长达4年之久,山阳县解放以来最大的一起贪污案随着案犯潘建军的抓捕归案而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