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母拒金 战国时期,田稷子任齐国宰相,三年任满从相位上退下来时,他的属吏送给他百两黄金。田稷子收下后,将它拿回去原封不动地献给了母亲。田母问明原因后,十分严肃地说:“为官应该做到廉洁自律,品行高洁,不取分外之财,否则就是不义;如果你要孝敬长辈,就应该尽心诚意地为国办事,否则就是不孝。不义之财,不是我应有的东西;不孝之子,也不是我的儿子 ! ”田稷子受到母亲训斥后,先将那些金子退还给属吏,又立即到朝廷请罪。齐王很是钦佩田母的高尚情操,就从朝廷拿出100两黄金赏赐给田母,同时也不再追究田稷子收受百金之事。
陶母封鱼 晋朝人陶侃小时候家里很穷,但陶母却很注意对他品德的教养。后来,陶侃做了一个小吏,有一次他利用负责管理鱼塘之便,弄到一坛腌好的咸鱼,让人捎给了母亲。陶母见后,立即封好了咸鱼,派家人原物送回并写了一封信责备他说:“你作为一个官吏,却拿了公家的财物给我,不但不能使我满意,反而增加了我的忧虑啊!”此后,陶侃牢记母训,清廉正直,忠于职守,后官至征西大将军、荆江二州刺史、都督八州诸军事等要职,成为东晋初期的重臣之一。
李母退米 唐朝人李畲曾当过监察御史。一次,官府派人将他的俸米送到他的家中。他的母亲叫家人拿出斛来将送到的米量了一遍,发现多了三斛。李母又问他们送一趟米应该给多少车脚钱,送米的人说:“给御史们送米不要脚力钱。”李母听了,非常生气,就令家人将多余的俸米送还了官府,并付了车脚钱。李畲回家后,李母将他狠狠地责备了一番。为此,李畲专门奏章参劾了发放俸米的仓官,又亲自向朝廷请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