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害案发生在警察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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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核心就是执政为民,即党员干部必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公安部部长周永康在福建调研时曾充分强调,公安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必须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事为民所办。可是,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公安干警却无视人民群众的利益,置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危于不顾,面对打架斗殴、杀人放火,漠然视之;面对群众被伤害,熟视无睹,悄然溜走。完全没有了良心、正义与责任。新近在安康市汉滨区发生的一起伤害致人死亡的事件中,我们又遇到了这样一名警察,请看——

  人民警察本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守卫者,当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时,理应挺身而出相助或设法阻止不法行为。然而,新近在安康市汉滨区发生的一起伤害致人死亡的事件中,汉滨区公安分局关庙派出所民警胡静,却完全失去正义与良知,坐视别人赌博打架,直至伤亡事件发生。尔后,心安理得地离开现场,不闻不问。这种失职行为确实令人震惊。

  2003年5月4日18时30分,胡静与其朋友冯某、徐某、韩某酒后相约到城区兴安西路“奥利士”美容美发店洗头。进店后,冯某看见店主王某与两个外地人(林某、梁某,均系浙江人)正在“扎金花”(一种赌博活动),冯某遂和林某、梁某在一起玩牌,后徐某、韩某也加入进来。胡静就坐在这几个人旁边,背对着他们洗头。当五人打了几圈后,冯、徐、韩三人身上没钱下注了,徐某就把他的手机放在桌子上说将此作价50元钱继续玩。林某和梁某说 ,“不行,要来就要拿现金。”店主王某当时站在冯某身后,对冯某说:“算了你们不要玩了,再玩就要伤和气。”韩某听后心里很不舒服,他一下站起来卡住林某的脖子,猛击林某右脸一拳。店主王某见状忙对冯某说,“兄弟,不要这样弄,这个店是我吃饭的家当,你让我还开不开,你给我一个面子。”冯某听后就把面前的钱、手机、扑克牌都推到林某面前说,“兄弟,这是你赢的,给你,我输了。”尔后他气愤地把手上的三张牌撕了,走出去准备回家。出了门,冯某忽然想徐、韩二人还在店里,怕他们吃亏,遂又进店。冯进去时看见林某倒在地上,店里乱哄哄的,自己的朋友韩某手里正拿一把没有靠背的圆凳子砸在躺在地上的林某头上,徐某用脚往林某身上踢,冯某一看,不假思索地过去用脚在林某背上踢了一脚,这样做还觉得不解气,又拿起一把靠背椅子准备砸林某,店主王某赶忙从他手上把椅子夺下。就在几人争执打闹中,身为警察的胡静对此却一直未加制止,也未对受伤者采取任何救助措施 ,而是跟服务员到同一房间的里半间冲洗头发。洗完头后,胡静出来付清费用,王某害怕事情扩大化,忙和店里其他人连推带拉将胡静、徐某、韩某送出去。在忙乱中,店主王某发现林某伤势很重,已是奄奄一息,忙喊冯某说:“林某不行了。”两人备感惶恐,急忙叫了一辆出租车把林某送至汉滨区医院救治,林某因颅脑受损抢救无效,于5月6日上午死亡。

  伤亡事件发生后,汉滨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第一责任区刑警队迅速调查处理。在询问冯某时,冯某痛切地说:“作为警察的胡静当时要是把我们制止一下,从中挡一下,事情也不会发展到这么严重的程度,可胡静却自始至终没有制止我们,也没有采取任何救助措施!”

  身为干警的胡静在林某的人身安全受到严重侵犯的紧急时刻,不制止,不救助,不履行人民警察的职责,是严重的渎职行为。为严肃警纪,区公安分局报请区监察局研究并报请区政府批准,开除胡静公职。

  目前,胡静已被检察机关以涉嫌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依法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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