析监督“一把手”的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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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党政“一把手”违法违纪的案件不断增加,在领导干部犯罪中所占的比例居高不下。这一现实把加强对“一把手”监督问题迫切地摆上了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议程。围绕“一把手”的监督,各级党组织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做了大量的工作,但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蕴含其间的一个“难”字,值得认真解读。笔者认为对“一把手”监督难,除了“权”的因素外,还有许多深层次的原因。

  领导宠爱。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首长负责制”使“一把手”的权威泛化。有的上级组织对下级“一把手”偏爱有加,视为“宠儿”。日常工作中,把“一把手”看作是单位的象征,以“支持工作”替代必要的监督管理;了解情况、解决问题惟“一把手”的意见是听,对反映“一把手” 问题的群众来信来访重视不够,处理不力,有的不闻不问。怕监督会束缚“一把手”的手脚,怕批评会挫伤他们的积极性。因此,对“一把手”疏于教育,松于管理,荒于监督。

  认知错位。基层“一把手”上任前,多是单位中的“能人”,又是上级领导眼中的“红人”。这一角色定位,使有的“一把手”滋生了“夜郎自大”的情绪,自恃高明,工作中惟我独尊。有的“一把手”把管辖的区域作为自己的“领地”,以“土皇帝”的面目出现在舞台上。监督别人,浑身是嘴;监督自己,浑身是刺;对来自上级的监督,心里不舒服,认为是有意找“茬儿”,思想上存在抵触情绪;对来自身边和下属的监督,心中不痛快,把班子内部监督看成是“拆台”,把不同意见一概视为“杂音”;有的“一把手”借助权力,排斥异己,对不同意见者,必欲去之而后快,在班子中,搞“清一色”、“一言堂”、“一条腔”。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欧阳德,就是一例。他在担任东莞市委“一把手”期间,大卖特卖国有土地,从中渔利。当纪检部门干预时,这位位高权重的 “一方诸侯”,竟声言要摘掉纪委的牌子,解散纪委的班子。其飞扬跋扈,可见一斑。

  依附心理。“一把手”作为单位的“当家人”,说话做事“一言九鼎”,身边的助手和周围的群众免不了有求于“ 一把手”。因此对监督“一把手”心存余悸,怕“得罪了伙头军,将来没有好饭吃”,自觉不自觉地放弃对“一把手”的监督。目前,在干部使用上实际存在的“一把手”推荐制,客观上扩大了“一把手”的权力。有的干部为了谋求政治上的 “进步”,和 “一把手”之间建立了人身的依附关系,“星星围绕太阳转”。还有那些思想不健康的人,为了从“一把手”那里讨得一些好处,仰“一把手”之鼻息,大气不敢长出,抬轿子,吹喇叭,某种意义上起到了助纣为虐的作用。从另一层意义上看,“一把手”在“仕途”上占据有利位置,提拔重用的机会很多,常令那些“远视眼”者刮目相看。有少数专门从事监督的同志,为了将来方便,在监督审查基层“一把手”时,也常常“网开一面”,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关系错杂。“一把手”的身份特殊,接触外界机会比较多,交际面广,“生活圈”大,这本来对开展工作是有利的。但有的“一把手”基于一己之私,送集体的钱物,织个人的关系网,和上级机关人员拉拉扯扯,设“内线”、安“耳目”,即使基层有人敢在“太岁”头上动土,但因有 “哥们儿”护着,有“保护伞”遮着,结果,每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报载:“三盲院长”姚晓红,劣迹斑斑,告状信雪片般翻飞,却逍遥法外。当中央专案组到达运城后,24小时内姚晓红收到了200多个通风报信的电话;为了阻止办案,竟有人对专案组制造停水、停电、停电话的“事故”。从这里我们不难找到监督“一把手”难的另一个答案。

  暗箱操作。有的单位“一把手”在行使决策权时,透明度很低,搞暗箱操作,封闭运行,使上级组织和周围群众置身“云里雾中”,难以实施正常监督。有的“一把手”对重大事项的处理一竿子插到底,事前不打招呼,事后也不通气,独断专行。班子成员只有顺从的权利,没有异议的机会,因而对“一把手”无心监督,无力监督,无法监督。

  机制滞后。一是监督范围不全面。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扩大了“一把手”的生活空间,对“一把手”监督领域也应该随之拓展。但现行的监督内容仍基本停留在经济问题上。而经济问题和作风问题又常常隐藏很深,一时很难浮出水面。所以,组织考察中对“一把手”的评价只能停留在感性认识阶段,监督也显得苍白无力。二是监督制度不完善。现行监督制度“一个尺码的鞋子大家穿”,对“一把手”缺乏对症下药、贴船下篙的约束效力。有的地方即使有些制度,但因“人治”因素,也形同虚设。这就给那些素质不高的“一把手”提供了可乘之机,导致权力失控,运行失范,监督失灵。三是监督合力未形成。从监督体系看,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法纪监督、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架构,但孤军作战的现象依然存在。虽然组织部门与有关部门建立了联系通报制度,会商会办制度,协调会议制度,但有些部门往往强调保密,不能如实向组织及监督部门提供真实情况。由于合力不足,严重地影响了监督的效果。

  这些因素的综合作用,使一些素质不高的“一把手”权力和市场经济的考验面前“ 翻船”、“落马”。这对他们个人来说,是一种悲剧;对于事业,无疑也是一种损失。因此,必须把从严监督“一把手”摆上干部队伍管理的突出位置,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前移防范关口。一是严把进口关。要在坚持德才兼备原则的前提下,通过群众举荐、领导班子集体推荐,确定后备人!;利用考试、考察、考核等综合措施,全面了解预选对象的德才学识和群众基础;通过任前公示形式,让“一把手”的预选对象在台前亮相,经过多层的过滤和筛选,把德才学识俱佳、群众基础较好的优秀者推上“一把手”的岗位。二是严把思想关。把加强理论学习作为“一把手”修身的奠基工程,教育和引导他们自觉按照“三讲”和“三个代表”的要求,陶冶情操。同时注意借助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唤醒和强化“一把手”的是非观和荣辱感;帮助和引导“一把手”科学评价自我,正确看待权力,强化自律意识,逐步养成“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良好习惯和见贤思齐、从善如流的道德操守。三是严把交流关。要强化交流监督的“防腐效应”。通过组织措施,对那些“老颜色”的班子,注意充实新面孔;对那些“一条腔”的班子,注意补充一些敢说真话,能够坚持正确意见的“新鲜血液”;对那些建立在某种利益关系上的“结团”班子,要采用换帅易将的办法,帮助“一把手”摆脱不健康人际关系的缠绕。要特别重视“一把手”的合理交流。

  强化权力制衡。一是加强对用人权的监督制约。一方面要积极推进干部管理体制的改革,通过民主直选、竞争上岗、认标上岗、任前公示等形式,让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走向“阳光操作”,以此减少任命制可能产生的负效应。另一方面,要全面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精神,始终坚持党组织集体推荐干部的原则;建立举荐干部错误追究制,防止和克服“一把手”在用人上的滥用权力行为。二是完善适度分解权力的制衡机制。在不影响“一把手”正确行使其领导权的前提下,根据党委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将“一把手”拥有的过分集中的权力适当分散,减少“暗箱操作”的发生率,改变“一把手”一把抓的状况。三是强化制度的约束效力。根据“一把手”权力运行的流程和轨迹,制订出有针对性、有约束力、切实可行的约束制度,进一步规范“一把手”的施政行为,使“一把手”的权力始终置于制度约束的轨道之上,不跑偏,不越轨。

  健全监督网络。强化上级监督。通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追究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监督格局;通过纪律监督的主渠道,对基层“一把手”常扯“衣袖”,常揪 “耳朵”。组织考察既要重视 “明点”“热点”“动点”的监督,又要注意“暗点”“冷点”“静点”的观察,在全面监督上求实效。硬化同级监督。“一把手”作为主要的监督客体,首先要摆正个人和领导集体的关系,树立正确的“受监意识”。党委成员要把监督作为一种政治任务来认真完成,严肃认真而不是敷衍马虎地履行好监督义务。在实施同级监督中,上级党组织,特别是组织及监督部门,要公平地对待班子每一位成员,不能只听“一面之辞”,正确看待班子中存在的意见分歧和由此而引发的“杂音”,允许适度冲突的合理存在,明辨是非,不能把板子总是打在副手的屁股上。活跃下级监督。“一把手”的德才优劣、素质高低、形象好坏,本单位的干部群众心中有杆秤。要通过组织领导干部公开述职,开展民主测评和走访座谈,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反映,切实提高群众的参与程度和监督质量。同时要注意整合社会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的综合优势,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网络,使“一把手”事事、处处感受到监督的存在,从而自觉约束言行,检点操守,勤廉施政,掌权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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