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婪铺就的歧路 --渭南市土地巡回法庭庭长董平德贪污受贿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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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中的幽默往往令人哭笑不得。谁会想到昔日向别人宣判的法官今日会以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坐到被告席上,接受法律与正义的庄严审判;谁能料到这个1972年入伍、1987年转业至大荔县法院、1993年后一直任法庭庭长,在人生道路上一帆风顺、在大荔县曾叱咤一时的董平德,会在不惑之年而沦为阶下囚。面对判决,想到两年的铁窗生涯,悔恨和懊丧一齐涌上了董平德的心头。

  1993年3月,转业到大荔县法院近6年的董平德,由于出色的表现被组织任命为两宜法庭庭长。在上任之初,董平德确实想大干一番,但是面对大把大把交到自己手中的诉讼费,潜伏在他灵魂深处的贪欲复苏了,贪婪促使他开始酝酿不可告人的罪恶。

  1994年4月,他趁法庭内勤不在的机会,以“没有收据,随后补开”为借口,打白条收取双泉乡西一村杨某某交来的诉讼费7000元,悄悄装入自己的口袋,过了好多天,见没有人提起此事,他才放下了那颗忐忑不安的心。随后他怀着侥幸的心理,一次次把手伸到诉讼者的口袋中。

  董平德以勤谨的工作作风掩盖了其贪婪的面目,并因此赢得了组织的再一次信任。1996年2月,董平德调任土地巡回法庭庭长。在这个职位上,他下滑的速度越来越快。

  大荔县运输公司于1996年在没有办理土地手续的情况下,将部分地皮划了七院庄基卖掉,土地法庭因此而确认其行为违法,要求运输公司交纳土地转让费近40万元。这时,公司经理王某某找到董平德,请他帮忙解决。董平德很痛快地答应帮其解决,最后以运输公司交纳10多万的土地转让资金平息了此事。为感谢董平德,运输公司于12月的某一天给土地巡回法庭送来一面锦旗,并为董平德送上2000元钱的“感谢费”。

  1996年底,董平德去法院院长家闲聊。当他看到院长家竟然摆放着一台黑白电视机时,就不解地问院长为啥不买台大彩电。院长苦笑着回答:因为没有钱。不久,颇有心机的董平德便从法庭“小金库”里拿钱给院长买了台大彩电及一套音响送去,并在法庭的账上报销。可是当后来院长将5000多元付给他时,他却见钱眼开,将这笔钱装入了自己的腰包。

  人心不足蛇吞象。

  1997年11月,他办理冯村供销社非法出让土地一案。一方当事人张某某为了争取有利于自己的审判结果,于一天夜里,来到了董平德家里,寒暄了几句便送上2000元现金。

  1998年5月,渭南市洛惠渠管理局与大荔县许庄镇西小坡村产生了土地纠纷。本来此案的管辖权是许庄法庭,但因为该局某副局长与董平德熟识,便将案子立在了土地法庭。在谈到诉讼费时,该副局长提出给董买部手机以顶冲诉讼费,董欣然应允。随后两人便到电信局,花4600元为董平德买了部摩托罗拉手机,并办理了相关手续。为了让洛惠渠管理局做账,董平德从法院立案庭要来一张空白诉讼费发票,自己填写后交给该局。1998年6月,在办理大荔县城关镇太平村诉县蔬菜有限责任公司土地侵权纠纷案时,董平德再次将打白条收取的2000元诉讼费贪污。

  1998年9月,大荔县八鱼乡阿寿村王某某与该乡供销社阿寿分店王某某发生土地纠纷。原告托人找到董平德帮忙,请他将案子审理、执行到头,并将诉讼费3500元、执行费2000元交给了他。结果除500元用于法庭外,其余5000元又被他贪污。

  虚报冒领,也是董平德常用的贪污手段之一。1999年2月,董平德向县法院移交、清理土地法庭账目。面对15500元的吃喝欠账,胸有成竹的董平德丝毫不显得惊慌。他授意个体户刘某某两次虚开了共计6500元的修车发票,并虚构土地法庭购车时借个体户董某某15000元未还的事实,从县法院领了21500元。支付欠账后所剩的6000元,董平德再一次装入自己的口袋。

  厚厚的几本案卷,记载了他先后受贿9000元、贪污公款29720元的犯罪事实。在其犯罪历程中,他贪婪的欲望像毒瘾一样,越到后来发作得就越频繁,胃口也越来越大。

  董平德犯罪的手段并不高明,但他之所以会屡屡犯罪并能够屡屡得手,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忽视了对法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放松了对法院审判管理,缺乏对权力的有效监督。董平德的犯罪同时也向社会敲响了警钟:加强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和法院审判管理工作,营造健康有序的执法环境,将是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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