蹲在玉米秆中间,埋下头去,一双干瘦缺肉的手,掰着玉米棒。毕竟老了。右手从玉米秆上拧玉米棒时,像缺牙的嘴里哈出的气,力度不大。要是在十年前,有一个小伙子在前边挖玉米秆,他在后边掰,也能跟得上的。田福太老汉抬头看看儿媳,儿媳杨梅抡镢锄的幅度很小,没有劲道,像稀泥一样。每挖一棵玉米秆,她都要付出很大的力气。
田福太老汉手里的活儿没有停,眼睛从杨梅的身上挪不开:杨梅腰身弯下去,撅着屁股,似乎在连挖带拔,用全身的力气和玉米较量。她的裤子从膝盖以下,沾满了泥土,脚上的鞋,比靴子还要厚重。对儿媳的爱怜之情,涌上了他的心头。杨梅是在县城里长大的女孩儿,她家是街道上的居民,从小到大,她还没有吃过这么大的苦头。就是在杨梅和他的儿子田辉刚结婚的那几年,杨梅回到农村来,他也没叫她干过农活儿。农村人生在土地上,可以说是和土地融在一块儿了,把土地的脾气摸透了,从小开始和土地奋争,有能耐,要干倒土地,就像教牛犊子上套一样,并不难。城里人,毕竟和土地隔着一层,那水泥地板,那高楼大厦,把人和土地隔开了,城里人对土地的脾气吃不准,缺少和土地较量的本事,要干倒它,就不太容易了。看起来,好像是生活把杨梅逼到了土地上,其实,是她选择了这块土地,就像当初,她宁愿选择从农村来的小伙子一样,选择了田辉。儿子是从市农校毕业以后,分配到县农机厂的,儿媳是顶了她父亲的班,到了这个企业。两年前,两口子都下岗了。老汉要到厂子里去找厂长说理,被儿子和儿媳拦住了。老汉说,为啥要叫他的儿子和儿媳下岗,不叫其他人下岗?儿子说,厂子里下岗没有标准可言,比他年长的,比他技术差的,都还留在岗位上。老汉一听,就更生气了:这世事,还有没有王法?儿子说,你没有在外面呆过,不知道,有权的人,嘴里说出的话就是圣旨,他们就是王法。儿媳说,我们在厂子里连班组长都不敢得罪的。而儿媳得罪的,岂止是班组长,她惹怒了厂长。在厂长看来,他手下的工人就像车间里的机器,由着他扳弄。况且,他以往扳弄得很自如,轮到杨梅,他却扳弄不动了。从杨梅刚进厂那天起,他就对杨梅蠢蠢欲动了,杨梅的漂亮像院子里的那一树丁香,花气袭人,却无法占有。杨梅不吃软,也不吃硬。于是,他就叫杨梅和田辉下了岗。两口子没了工作,老汉就宽慰他们:有土地就饿不死。他打算去求村支书,给儿子和儿媳承包几亩土地,叫儿子和儿媳吃土地这碗饭。松陵村的土地有的是。儿子不愿意回到松陵村来,他有自己的打算。他和儿媳拉上了架子车去贩菜。每天早晨,三点多,小两口就起来了,顶着星星,披着月亮,到县城把菜取回来,拉到南堡镇去卖。他们辛辛苦苦干了一年。厂子里缺一个电焊工(儿子本来就是很优秀的电焊工),儿子被叫去了。儿子之所以能上岗,也是因为厂长贪污受贿、包二奶的事败露后被“双规”了,厂里换了领导。儿子去上班,儿媳一个人没法再贩菜,就留在了家里。他比疼爱自己的女儿还疼爱儿媳。当初,杨梅能嫁给他的儿子,就使他很感激了。杨梅身上没有沾过泥土,头上没有顶过玉米花,她却不嫌弃农村,不嫌弃土地;就是农村的年轻人也不具有杨梅的厚道、淳朴。自从杨梅进了田家的门,这个土头土脑的家有了气氛,有了生机。她给家庭里带来了城市里的一些气息。
田福太老汉站起来了。他紧了紧裤腰带,向儿媳跟前走去了。
“杨梅,你去掰棒,我来挖。”
杨梅一回头,只见公公站在她的身旁。老汉向儿媳要镢头。
杨梅掏出手绢儿擦了擦额头上的汗。她将镢头扎在了地上。老汉一眼看见了镢头把儿上沾着的血污。
“杨梅,我看你的手。”
杨梅活动了一下手指头,不叫老汉看。
“不叫我看,你就回去,我一个人干呀。”
杨梅看得出,公公生气了。她就把手展在了老汉眼前。杨梅手上打的泡,磨破了,磨得稀烂。老汉一看,皱了皱眉头,目光里闪动着慈祥、爱怜的光。
“去,回去包一包手。”
“不,不疼。”
老汉从土地上拔出来镢头,他给手心里吐了一口唾沫,准备挖玉米秆。
“爸,我来挖,你怕是不行。”
“咋不行?我才六十八。你爷爷七十三了,还扛着扁担去雍山里割柴哩。你去掰玉米棒,用左手掰。”
杨梅知道公公的为人和性格。他宁叫自己累死挣死,也不叫儿女们吃亏。他太爱他的儿女们了,太爱他周围的每一个人了,尤其是对女人和孩子,他疼爱到叫人看了眼馋的地步。对于他的爱,杨梅不止一次地享受过,这是一代人对另一代人的疼爱,是一种博大宽厚的爱,是细腻细心的爱,他的爱就像春天的阳光一样,暖融融的,甜丝丝的。他似乎具有爱人的特殊本领,身体上的每一个器官,甚至连头发、皮肉也能放射出爱人的元素。杨梅常常觉得,做他的儿媳,和这样一个老人生活在同一个家庭里,是她今生今世最大的幸事。
杨梅向后走了几步,蹲在玉米秆中间,开始掰玉米棒了。
镢头抡下去的力度虽然有限,可那角度却十分恰当,抛出的弧线也很优美。他是内行,他干什么活儿都很技巧,不仅干得干脆利索,也省了不少力气。他似乎天生是个好农民,所有的农活儿都无师自通,有灵感,就像做文章,常常有神来之笔。杨梅抬眼看了看公公。她不再担心他不行。
六岁上,田福太就没了父亲。十二岁了,他的个头还没有长够,比犁把高不了多少。那时候,他就扶着一把山犁,在雍山里给人家犁地。坡地很陡,牛和犁走在上畔,人只能在下畔。那些盘根错节的草根将犁一弹,他就被撂倒了,他赶紧爬起来,去撵,撵上去,抓住犁把儿,又开始犁。地太湿,泥土沾在犁坯子上,足有八十斤重。到了地头,牛回身的那一刻,他要将犁提起来,很利索地蹬掉沾在犁坯子上的泥土,然后,将犁铧插进地里。一个早晌,他要将这么重的犁不知提起来多少次,那些重量堆起来,大概有一个麦草垛子那么大了,大概会把人压死压扁的。他的身坯子就是靠土地锤炼出来的,脚下的土地把他锤炼成了一个庄稼把式。他爱土地,他一生下来就粘在了土地上,和土地结下了不解之缘。尤其是在他没有土地的时候,他多么渴望拥有土地呀。这几年,土地不养农民了,土地成了农民的累赘。地里的粮食不值钱。粮食像狗屎一样了。他知道,这不是土地的错,土地永远不会错。庄稼人对土地从感情上并没有疏远,他们憎恶它,是因为,它不回报庄稼人;土地不是没有良心,土地没有能力回报。他是挨过多年饿的人,他爱粮食就像爱女人,爱孩子,爱他周围的每一个人一样。土地刚包到户那几年,地里的粮食没少打。五年下来,他就攒了有十石麦子,他舍不得卖一斤一两。那时候,粮食的价还不算低,出手也比较容易,可他没有将粮食换成钞票,看着粮食堆在库房里,他心里舒服。他的女人就是被粮食累倒的。其实,粮食是很累人的。他记得很清,那是1989年的夏收时节,半夜里,雷声大作。场间里有他碾打的三石多麦子,准备第二天晾晒,没有收回来。他们一家在雷声中爬起来,向打麦场上跑。女人双手撑开粮食口袋,他提起斗,向口袋里灌,口袋还没灌满,他弯下腰,刚抓住斗梁,女人连同粮食口袋一同倒下去了。女人倒下去时,连一声也没吭。她连一口新打的粮食也没吃得上,却叫粮食埋葬了。庄稼人死时,也要和粮食死在一起。这也算是农民的享受吧。
女人走了,他没有太伤心。女人离开了他,有土地和她做伴,她不会孤单的。
他的家境贫寒,成亲晚,得孩子也晚。1958年,他被派到一个叫五里铺的地方炼钢铁,他和一个女孩儿同拉一辆大风箱,四只手把在同一个风箱杆上,他顾惜那女孩儿,比她要多出好多力,拉过一个月风箱后,两个人相好了。第二年正月初三,他们结了婚。实在令他痛惜的是,女人离开他是太早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