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制约和监督领导干部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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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泽民同志指出:“干部权力越大,责任就越大,对他们运用权力的行为就越要严格监督。现在有的干部,职务升了,权力大了,对自己的要求却放松了;权力一大,直接监督他的人少了,利用他、为他抬轿子的人多了。如果自己不警惕,组织上又不及时教育和监督,就容易出问题,甚至出大问题。”当前的权力与腐败,最基本的特点表现为:在组织人事上,把权力变为商品;在经济管理上,把权力变为谋私的筹码;在意识形态上,把权力变为获取名利的条件;在生活作风上,把权力变为捞取财物和谋取美色的桥梁;在工作交往上,把权力变为吃喝玩乐挥霍浪费的机会。这种现象,不仅殃及党和人民的事业,也同样会贻害领导干部本身。据有关资料表明,90年代全国共有3万多名县级官员、2000多名地厅级以上高官因腐败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受到法律制裁。如果平时对这些领导干部加强监督,制约权力,严格管理,也不至于使这么多的领导干部走上犯罪的道路。原山东省泰安市委书记胡建学在悔过书上就讲道:“我是一把手,没有人对我监督,没有人敢对我进行监督,才导致我犯这么严重的错误”。胡长清一年内私自出省20余次竟无人问津。陕西的豪赌大王周长青,在10个月内竟24次赴澳门赌博,输掉公款4800万元。当记者问到这位西北地区汽车销售行业“龙头老大”的原西安机电公司“老总”企业监督问题时,他回答:“制度是我定的,我凌驾于制度之上,按权限我可以批准汇出三四亿元,多年来,上级和董事会都相信我,他们又不懂业务,能监督什么!”1999年,全国“四城会”期间,专门成立监督机构,制定了具体的制度规定,进行全程监督,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0多万元,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截至目前还没有接到反映“四城会”违纪问题的举报。相反,如果第五届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也能成立监督机构,也有制约机制,就不会出现几个干部受到法律制裁的状况。可见,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是新时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保证和避免党员领导干部正确使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不犯错误的重要措施。

  第一,树立正确的监督观念。正确的监督观念是加强和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的动力。只有树立正确的监督观念,监督者才能秉公无私,大胆履行职责,被监督者才能端正态度,诚恳接受监督,才能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延伸到哪里,党组织就监督到哪里。同时,搞好监督工作不是哪一个部门的事,而是全党的任务,必须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切实抓紧抓好。

  第二,要明确监督的内容。一是监督领导干部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求其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监督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严格遵守与维护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增强领导班子的团结,促进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性。凡属重大决策,如干部的任免,重要建设项目的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决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三是监督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忠于职守,敬业务实,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完成好每一项任务,努力创造一流工作成绩。对于缺乏责任感、不干实事、无所作为的干部,要根据情况及时进行调整,不能让其继续担任领导职务,对于因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还要按失职、渎职论处。四是监督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搞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五是监督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自觉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在深化改革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过好权力、金钱、美色关。

  第三,要确定监督的重点对象。监督的对象是各级领导干部,重点是党政“一把手”。从近几年来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看,党政一把手占有相当的比例。他们违纪违法的根本原因是放松对自己世界观、人生观的改造,同时也与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有很大的关系。“一把手”在领导班子和全局工作中处于核心地位,起着关键作用,负有全面责任。对工作拥有整体调控、指挥和决策的权力。目前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是一个薄弱环节,同时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又是整个监督工作中的主要矛盾。因此,必须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有效监督,通过对“一把手”的有效监督,使他们率先垂范,以身作则,推动整个党风廉政监督工作。

  第四,要采取有效的监督方式。(1)要加强党内的监督。一是要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特别是提拔任用干部一定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防止个人说了算;二是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年终报告制度;三是上级党委可组织对下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进行评议活动;四是上级党委每年有重点地同下级党员领导干部开展廉政诫勉谈话,对轻微违纪的,要面对面地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尽快改正,对有违纪苗头的干部,要抓住苗头性问题及时谈话,以促使尽早醒悟,自查自纠;五是要发挥党内专门监督机关的作用。纪检机关在党内监督中占有重要地位,肩负着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这种地位和作用随着经济的发展愈显突出,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愈显重要。必须支持各级纪检机关有效履行监督职责,发挥作用,以纪检机关的监督来带动其他形式的监督。(2)要加强人大、政协、民主党派的监督。人大、政协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单位、管辖的地区走访、调查,听取群众意见。领导干部要定期向人大述职,接受监督评议。(3)要加强群众的监督。采取公开、公示的形式增加透明度,接受群众的监督。(4)要加大新闻舆论的监督。对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问题要敢于揭露、曝光,以起到警示教育作用。(5)要加强家庭的监督,筑起家庭反腐倡廉的防线。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不仅要做到自身廉洁,还要带头树立清正家风,使家庭的每一位成员都能在廉洁问题上互相提醒帮助,共同把好廉政关。各级纪检组织、妇联可组织开展“廉内助”、“廉洁家庭”活动,筑起反腐倡廉的家庭防线。在全省要推广渭南市合阳县开展的家庭廉洁承诺制的经验。(6)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这是对领导干部监督工作的扩展和延伸。要求领导干部在八小时之外,遵守社会公德,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律,拒腐蚀,保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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