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是如何管理公务用车的
打印

  如何管理好公务用车,是世界各国普遍遇到的问题。下面分析和归纳一些国家在管理公务用车方面的有效做法,以利国内相关部门和单位借鉴,加强和改进对公务用车的管理工作。

  一、具体规定配车标准

  综观一些国家在配备公车的导向上,都坚持了“一要方便工作,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二要尽量为纳税人节省开支”的原则,并以此作出各项具体规定。德国政府从联邦到各州乃至大城市区和各州县政府,都为一定级别官员配备公务用车。配备公务用车的标准是:联邦总统和联邦议院议长为奔驰450型;联邦总理和副总理为奔驰350型;各部部长为奔驰280型;各部国务秘书相当于副部长为奔驰230型。司局长级的官员保证公务用车,但不配备专车。联邦各州参照联邦政府做法,也制定了各自的公务用车规定。如柏林市为正市长配备的专用公车是奔驰280;市政委员,即相当于各州的部长级官员,配备的是相当于奔驰200的专车。但柏林市也为某些司局级官员配备了相当于奔驰190的公务专用车。各区区长,也可由区政府配备相当于奔驰190的专车。

  芬兰公车包括三大类。首先是专车:在芬兰共和国政府各部(总统除外)中,只有总理、外交部长、内务部长、国防部长四人享受配备固定车辆固定司机的专车待遇。其次是公车:芬兰政府办公厅负责安排18位内阁成员公务用车。政府各部办公厅主任通常掌握三辆公车(包括小车和面包车)。以政府大部财政部为例,部内有三辆公车,供三位国务秘书公务使用,但不是专车。第三种是工作关系车。这是由公家(政府机构或公司)买车,公家出汽油费和负责保险维修,但由个人自己驾驶的车,既可执行公务也可私用,使用工作关系车的人首先是工作需要,其次是要有一定级别。在拥有30多个机构的赫尔辛基市政府共有“工作关系车”约30部。

  印度政府规定,只有内阁部长和副部长、文官中的秘书(相当于中国的常务副部长)、辅秘(相当于中国的部长助理)和少数联秘(相当于中国的正局长)等以上级别的官员可以配备政府专车。除了少数联秘因工作需要配备专车外,其它联秘要办理公务,可临时要车,有的是两个联秘共用一辆车。联秘以下的各级官员原则上一律不配车,如果确因公务用车,经批准和办理一定的登记手续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临时要车,办完事立即送还车辆。

  南非在1994年废除种族隔离制度后,由交通部牵头修订和颁布了政府官员配车规定。根据这一规定,国家公务员可根据自己的级别和工作需要,申请配备不同档次的轿车,并由个人承担一定的费用。具体做法:副处长级以下公务员只能配排气量1.6升以下的国产车;正处长至副局长级别的官员可配备排气量2升以下的国产车或进口奔驰牌、宝马牌等名牌轿车。至于正局长以上的官员则可以随意购置国内外生产的任何品牌的轿车。享受政府配车的官员,不论什么级别,在购车时需自己支付1/3左右的购车款,车子越好,自己交的钱就越多。

二、一般公务人员的交通补贴

  由于受公务用车数量的限制,并非每一个公务人员都能享受得到用车的待遇,为此,一些国家对因公务而无法安排公车的人员给予适当的补贴。印度政府对于那些没资格使用政府公车的一般官员每月给予一定交通补贴。补贴多少,根据其级别而定,其补贴数额分别为1000卢比、800卢比、400卢比(五卢比约合人民币一元)不等。交通补贴在每月的工资里一起发放,在特殊情况下,因公在外租车费超过补贴数额,职工可写明理由申请报销其超额部分,多数情况下自理。德国一般官员办理公务时,可动用单位公车,也可乘出租车;上下班原则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单位给予适当补贴。在芬兰,使用出租汽车卡办理公务的情况较为普遍。芬兰政府的司局级官员执行公务时通常是“打的”,一般工作人员经领导批准也可以乘坐出租车办理公务。因公乘坐出租车者经过严格的登记手续后,领取一张出租汽车卡。车卡由出租汽车公司联盟与银行共同发行可供一次性使用。

三、加强用车登记监管

  纵览一些国家对公务用车的管理,一般都对公务用车配备专职司机,并由专人保管、维修,保证性能良好,使用安全,使用完毕及时交回车库。专车内有用车登记卡,登记内容有出车时间、事由、公里数等,并且要定期上报主管部门。值得一提的是,芬兰没有专门的公车管理制度。如何使用公车由各部门自己决定,但是这要受到其它种种规章制度的制约。芬兰有严格的公务员法,其中虽未对使用公车做具体规定,但明确规定了公务员要遵守的道德和法纪,以及维护清廉形象等行为准则,公务人员因用车小事触犯刑律,实在是得不偿失。在芬兰各级政府机构中,无论是为数极少的专车还是公车或执行公务的私车的情况,均必须实行严格的登记,每次出车的起始时间、地点、里程表公里数都要详细记载,这既可监督公车使用情况,也可制约司机开公车办私事。此外,芬兰舆论也有权监督公车使用情况。政府部门有义务定期如实公布官员使用公车情况,媒体有权查询曝光。

四、限定公车使用范围

  各国都规定,专车只能用于公务,不能用来办私事。配备专车的官员辞职或退休后,立即取消其用专车的资格。德国各级官员办公务时,用车一般不受限制,但限定用车范围。比方说,柏林官员一般只可在柏林市范围及其附近地区履行公务时使用专车,如果到外地出差,应乘坐长途公共交通工具。勃兰登堡州官员在全联邦范围内办公务都可以使用公车。芬兰,专车只限在执行公务时使用,正常上下班和个人私事都不得无偿使用专车。芬兰认为,任何人,无论职位高低,上下班交通是自己的事,这不属执行公务的范围。使用专车上下班也可以,但这属于额外的待遇,等于增加了个人收入,应该照单纳税。对享有“工作关系车”待遇的政府官员和公司职员必须将这种待遇折合为个人收入(大约相当于每月1000美元),按此标准缴纳所得税(每月约为300美元)。

  五、因私用车实行收费

  德国各主管单位对因私用车都有明确的收费规定,收费项目和标准因州而异。如柏林市,所有因私用车都得收费,包括汽油费、维修保养费、停车费、磨损费(按里程计算)。总之,因私用车的一切费用都得由用车人承担。勃兰登堡州在这方面的规定宽松得多:国务秘书以上官员在德国境内因私用车不收费,在境外因私用车的全部费用都由用车人负担。司局级官员上下班用车属于因私用车范围,要按公里数交费。联邦和各州主管部门为节省支出,都尽量减少公车数量。例如,柏林市仅有公车92辆,其中个人专车37辆,一般办公用专车15辆,送文件车23辆等。这些公车中还有相当数量是租赁来的。联邦政府接待来访外国元首用的奔驰600也是临时从汽车公司租赁来的,柏林市也只有五辆礼宾车。柏林市在公务用车方面一年的开支仅为65万马克。

六、资助公务人员买车

  在南非,大凡有一定工龄和职务的政府公务人员,基本都有一辆可供自己支配的汽车。这些车中,大多数的产权应该说一半姓私,一半姓公。这是得益于南非政府为公务员购买汽车提供的高额补贴。公务员在使用政府高额补贴的轿车时,其保险费一般由所在单位全额支付,而汽油费基本上采取公事公出(政府按里程补助汽油费),私事私出的办法。为了方便本部门人员购车,南非政府各大部门都设有专门的处室负责此事。据介绍,获准配备“补贴轿车”的人,只需在规定范围内提出自己想要的车的种类颜色等,接下来便有专人为其采购、上牌照,直至把车钥匙交给车主。这样做不仅省去购车者的种种麻烦,而且因为单位可以按批发价购车,减少了购车成本。以南非交通部雇员为例,入部时间一年以上的人,可根据自己的工作性质、级别、职称和收入多少等情况提出配车申请,在获得所在处室领导的同意后,再将申请提交到定期召开的局工作会议上进行讨论和审批。审批的主要条件一是看行政或技术级别;二看工作是否需要。一般讲,即使不当官,但因公外出频繁的人,或部门领导认为有必要配车的人,同样可以配备“补贴轿车”。凡配车的公务员最多可在四年内分期交付自己所承担的购车款,也可以提前,甚至一次付清。一旦交足车款,除了汽油费按公私使用情况而定外,车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完全归自己。四年后,这些人还可以申请更换新车,手续和付款方式不变。至于旧车则由车主全权处理。既可留作自用,也可以卖给他人,卖车所得全部归个人。如果获得配车的公务员在一年内调离政府机关,只要向原单位支付一定数量的汽车折旧款,便可脱身另谋高就。

七、鼓励使用“国产车”

  鼓励使用“国产车”是多数国家对配置公车的要求。德国政府虽然没有明确要求把“国产车”作为公务用车的!型,但明文规定,不准购买欧盟以外生产的车辆。印度政府有关公务用车的规定中则特别强调,印度政府各级官员,包括总统和总理在内都必须使用国产汽车,严格禁止使用进口车。印度国产汽车绝大多数是“大使”,少数为“总理”牌,公务用车一律是米黄色。据了解,其车型是40—50年代从国外引进的,尽管后来有所改进,但基本上保持了原来的特点。和现代汽车相比,不管其造型、大小、外观和性能已远远落后。现在,除了政府机关外,私人或公司很少购买这种老牌汽车了。除了印度各级领导人坐这种车,外国来宾,包括国家和政府元首等来访,印方一律用这种国产车接待。1996年底,江泽民主席访问印度时就坐的是这种车。当时印度总理为表示自己的热情和诚意,破格亲赴江主席下榻的总统府与其话别,并与江主席同坐一辆“大使”车前往机场。车的容积不大,乘坐这种车想来一定不舒服,然而,官员乘坐国产车,是铁的规定,至今没有人对此提出异议,更不敢违反。


上一条: 信息广角14则
下一条: 王来拴叫得啥“冤” --富县饮食服务股份合作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来拴受贿案查处纪实 ...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