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59岁囚犯的自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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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岁,夕阳红般的年华。本应享受退休后天伦之乐的胡士骐却因挪用公款罪,于2000年11月被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走进了高墙、电网、铁窗组成的空间,开始了他的改造生活。5月下旬的一天,在港北监狱教育科科长张万鹏的陪同下,记者见到了胡士骐,他向我们讲述了犯罪经过和原因。

  1960年,我在天津市第一中学毕业后,考上了天津的一所大学。由于家庭生活比较困难,我放弃了读大学的机会。不久,和平区人民政府安排我到天津化工进出口公司(1994年更名为塑料进出口公司)工作。

  我先从收发员干起,后来跑码头搞仓库储运,再后来登船搞商品检验,我一步一个脚印干好每项工作。那时外贸系统留用的老职员瞧不起我们这些年轻人,办理业务时故意说外语让我们听不懂。第一次填“仓储单”时,我问老职员怎么填?老职员说填“space”,我不敢问什么叫“space”,便偷偷问懂英语的年轻职员,才知道就是填在“空格”里。从此,我发誓一定要努力学习外语,学习业务知识,干出样子给那些老职员看,不辜负领导的期望,为祖国争光。

  由于我学习进步很快,领导派我去上海进修学习化工、染料、印染等进出口业务知识,当时的教材是由化工部、外贸部、纺织部、商业部、轻工部联合编印的,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为我们讲课。是党和国家把我从一名普通的青年培养成为外贸系统的业务骨干,并一步一步走上领导岗位。那时,我思想纯洁,抱着感恩和回报党的培养的想法,拼命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公司经济效益非常好,曾多次受到公司、局、部级领导的表彰。我做梦也没有想到,辛辛苦苦工作了大半辈子,快退休了,却犯了法。

  如果朝着这条阳光普照的五彩路一直走下去,胡士骐现在已经平安退休了。然而,命运竟然和他开了一个大玩笑,仅仅一年的时间,他就从台上跌到台下,从大墙外走入大墙内,虽然一步之遥,却是万丈深渊。这巨大的落差再次告诉人们,金钱可以助人走向光明的顶峰,金钱同样也会将人推入黑暗的地狱。

  哎,都是那些钱惹的祸。这要从1998年底说起。那时,中国化工进出口公司拟向国务院申报股票上市。总公司决定,暂时与海外公司脱钩,除北京市以外,其它省、市的子公司暂时关闭,总公司内部业务重组。这一变动无疑使天津公司和我都面临着一系列的棘手问题,如职工下岗再分配,辛辛苦苦建立起来的国内外业务关系要流失,尤其是我临近退休,下一步怎样安排等等。当时,我也有自己的想法,看到我的学生几年前下海经商,都赚了大钱,如今自己年岁大了,公司业务重组,肯定聘用年轻人,我还不如利用这个机会自己干,多赚点儿钱,为自己退休后生活更好一些打下物质基础。在个人利益的驱使下,我利用职工怕下岗的心理,在全体职工会议上,除把上级公司的要求讲明外,又提出为帮助大家解除下岗的后顾之忧,决定把公司现有的业务挂靠到其他有出口权的关系单位,我们自行运作,独立经营。这样,职工仍然有工作可干,有工资、奖金可发。我向上级打了报告,但没等上级单位批准,就干起来了。这时,我们挂靠的那家关系户因债权、债务问题账户被法院查封了,因为我们业务往来的资金也全都在上面,所以也被冻结了。在这种情况下,我擅自决定动用了原来公司账上的那笔钱,先后两次挪用61万元公款去搞经营活动,为自己的小团体去赚钱。当时我认为这是拆借,因为那时单位之间经常因为资金问题而互相拆借,每笔都有几百万元,甚至还多,这61万元算什么?我怎么就没有想到,那时是公家对公家,现在是公家对私人。当时我还存有侥幸心理,认为数额不大,如果查出来,还上就是了。我还想,这是公开动用这笔资金,而且还打着为职工谋利益这个幌子,如果有关部门追问下来,最多算是违反财经纪律,但这一切的背后隐藏着我个人私欲的膨胀和利欲熏心的动机。我就这样利用这笔钱做了十几笔生意,周转了近一年,为小团体谋私利,为我个人服务,直到案发时才停止。

  功是功,过是过,功不能抵过,过不能不罚,这是我们党历来的原则。五十年代功勋卓著的刘青山、张子善,当今曾辉煌过一时的慕绥新、马向东都是利用手中的权力谋私,最后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人民公仆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给的,你在工作中做出了成绩,人民不会忘记,历史也不会忘记。但是,如果你违背了人民的意志,利用手中的权力去违法犯罪,以前工作再有成绩,人民也不会原谅,法律也不会因此而宽恕。胡士骐在狱中经过反思,逐渐悟出了这个道理。

  当我接到判决书以后,有一点我无论如何也想不通。我工作这么多年,为国家做出过一定的贡献,没有功劳,还有苦劳,没有苦劳,还有疲劳。正是由于几十年我工作的努力,才使公司有了很大的发展。至于后来发生挪用公款的事,是否应看看我是在什么条件下挪用的,而且我没背着任何人,是公开挪用的,我并没有把赚的钱都放进自己的口袋,而是为了小集团的利益,到头来却被判了5年徒刑,惩罚是否过重了?后来管教干部掰开揉碎地给我讲法律、做思想工作,使我认识到,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取得良好工作成绩本身就是一名国家工作人员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一时的工作成绩不能作为掩饰自己犯罪的理由。正是由于我的犯罪破坏了国家财经纪律,使本来是国家的资金流到小团体的账户上,虽然打着为职工谋利益的幌子,干的却是满足小集体及个人私欲的行径,其实质是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是典型的经济犯罪行为。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我5年,一点儿也不冤。

  采访中,胡士骐对记者讲了一句很有哲理的话:法律这个地雷趟不得,谁趟谁完蛋。他为自己对法律的无知感到特别后悔,同时也为自己的晚年生活担忧。入狱之后,一度心理压力非常大。在管教干部的帮助下,他终于放下了自己的心理包袱,平衡了心态,端正了改造态度,开始走向新生之路。

  剖析自己犯罪的原因,主要一条就是不重视学习,法律意识淡薄。特别是最近几年,我逐渐放弃了思想改造,几乎不参加政治学习,认为学习是政工部门的事,把全部精力都投入到业务方面,存在政治学习是软任务,业务工作才是硬指标的想法。由于“一俊遮百丑”的思想作怪,认为只要把业务工作搞好了,其他什么都好说。我不但自己不学习,还以工作忙为由,阻拦其他人学习。有一次,上级布置学习任务,我说:今天忙,别学了,以后再学吧。我是个地地道道的法盲,由于不学法、不懂法,所以糊里糊涂犯了法。直到挪用公款案发时,我还没认识到这是犯罪行为,现在想起来,自己实在是愚昧、幼稚、可笑。当我拿着判决书进了监狱,才掂出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句话的分量。法律这个地雷趟不得,谁趟谁完蛋。

  我刚进监狱时,思想压力很大,看不到前途和希望,觉得理想、事业、追求全完了。由于我的犯罪,损害了单位的形象,连累了家庭、子女和亲戚朋友,老伴为我的事患心脏病住进了医院。当时心想,我如果70多岁,活不了多长时间,也好说,但我还不满60岁,身体状况还可以,判刑后没有退休工资了,将来找谁要饭吃?真不如一死了之。监狱领导发现我的思想问题后,多次找我谈心,劝我正视现实,安心改造,使我看到了前途和光明,坚定了我积极改造的信心。为照顾我年岁大,并发挥我的特长,安排我在监狱教育科当文化教员,每天晚上给那些没读过书的犯人讲文化课。虽然监狱领导关心照顾我,但是我却不能原谅自己。我更要积极改造,重新调整好人生坐标,接受法律的处罚,争取早日获得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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