嗜赌城败类——曾是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的王应才绑架杀人案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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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着20多年公安工作经历,曾担任过绥德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的王应才,却因赌博而倾家荡产、债台高筑。继而铤而走险踏上绑架杀人的犯罪歧路。请看-- 

    20有着20多年公安工作经历,曾担任过绥德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的王应才,却因赌博而倾家荡产、债台高筑。继而铤而走险踏上绑架杀人的犯罪歧路。请看——

 

2002年6月底,原绥德县刑警大队长王应才绑架杀人的消息传来,三秦大地引起了强烈的震动。有人惋惜,有人惊愕,公安干警竟做出了这等丧尽天良的事?而更多的人则疑惑不解:像王应才这样经党培养20多年的公安干警,为什么会堕落成为杀人犯呢?

心灵空虚 嗜赌成瘾

1962年,王应才出生在陕北清涧县的一个贫困家庭里,不幸的是,就在他还未出生之前,父亲就因病去世。孤苦的母亲为了养活五个嗷嗷待哺的孩子,只好改嫁。之后,她又为这个家增添了两张嘴。当王应才12岁时,继父又一病不起撒手尘寰。在清贫而缺少温暖的岁月里,王应才养成了极要强的个性。他发誓将来一定要出人头地,让饱经风霜的母亲过上好日子。1978年,初中毕业后,他应征入伍,在部队曾荣立三等功。1981年转业于清涧县武装部。1985年调入清涧县公安局,先后任该县石嘴驿镇和岔口派出所所长、刑警大队教导员。这期间,王应才干得很出色,多次被评为先进模范。1995年,调入绥德县公安局任刑警大队大队长。2001年8月,被任命为绥德县公安局驻县地税局稽查室主任。王应才有出息了,他成了全家的骄傲,慈祥的母亲和兄弟姐妹都以他为荣。

就在当上刑警大队长期间,由于该刑警队破获了一起特大毒品案,作为破案功臣和直接领导者的王应才还曾成为当地媒体关注的焦点,可谓风光一时。

然而,工作上的成绩并没有成为王应才继续努力的动力,反而助长了他的一些坏习气。他与同事们相处得很不融洽。他对自己要求宽松,对别人却非常苛刻,性情古怪,脾气暴躁,很多同事都不愿与其共事。

1998年春节,心灵空虚、备感孤独的王应才闲着没事,便到一个赌场去看社会上的一些人玩牌,这若放在以往,公安人员的到来会令赌徒吓破胆的,可这回他们看到刑警大队长只是饶有兴趣地看看,便放下了悬着的心。有熟识的人招呼他来一把,王应才便情不自禁地上去凑热闹,一把输赢就是成千上万元,确实很刺激,这一玩竟玩上了瘾。加之有公安的“招牌”,于是,他和一帮“朋友”的聚赌更是有恃无恐、愈演愈烈。“飘三页”、“打麻将”、“掷骰子”无所不会。赌注少则100元,多则2000—3000元,一晚上万把块钱的输赢是平常事。尤其是陕北酒场常见的“掷骰子”游戏,输赢更大,来的更快。有时候,两三个小时数万元就输得一分不剩。尽管王应才玩得大、赌瘾重,但是无奈手气太臭、赌技太差,总是输多赢少,不到一年时间,就因嗜赌成性,先后输掉了三四十万元。为了还赌债,他把自己所住的两孔窑洞卖了,可是不出几个回合,便被他输掉了。输红了眼,他又把自己在龙湾的一所独院卖了,依然输了个血本无归,直输得倾家荡产,债台高筑,其妻忍无可忍,只好与之离婚。

妻离子散,一无所有的王应才从此更加颓废,他愈加沉湎于赌场,企图把输掉的钱捞回来,殊不料,赌博这个魔鬼使王应才越陷越深。据说,有一次他一晚上竟输了近20万元。在一文不名的情况下,他竟然放下架子厚着脸皮从亲戚朋友中借贷巨款,可是没过多长时间,这笔钱又装进了那些与他称兄道弟的赌友口袋中。

正当王应才为负债累累感到焦头烂额之际,王应才的老家又不断传来坏消息:平日待王应才最亲的姐姐突然去世了;惟一的侄儿不幸出车祸死了;饱经沧桑的老母亲又患上了无法治愈的胃癌……这一切使他的精神几乎崩溃。

丧心病狂 绑架撕票

和王应才要好的赌友张飞,是绥德县名州镇人,今年46岁,原是榆林市副食公司职工,后下海,开过舞厅,给县公安局当过治安联防员,后因赌博而负债累累。

王应才欠下张飞的3万元,张飞整天缠着他要钱,最后东拼西凑总算给还了1郾5万元。2002年正月的一天,张飞找到王应才要钱,问他:“你就打算靠那点死工资还账?

“不靠工资还能怎样?我他妈的活着真不如死了。”王应才无奈地回答。“男人家如果要死,还不如找个弄钱的机会,快活了之后死也不冤。”

“怎样弄钱呢?

“少不了要抢人了。”张飞的一席话令陷入穷途末路的王应才“茅塞顿开”。此时的王应才眼中只有花花绿绿的钞票,他忘了自己肩负的责任和公安干警这个神圣威严的称号。

随后,两人又与张飞的外甥、现年24岁的原榆林市糖果厂职工马治国一拍即合,三个臭味相投的败类沆瀣一气开始寻找“弄钱”的机会。

有一次,张飞无聊之极,便打开电视,正在上演的一个绑匪片如一剂兴奋剂使他获得了灵感:何不绑架大款勒索财物呢?

2002年6月20日,当张飞提出通过绑架来敛财的主意时,得到了王应才与马治国的热烈响应。马治国曾开过出租车,在一个偶然的机会结识了原榆林市第一医院副院长李某的大儿子,案发前曾为其开过几次车,知道李家很有钱,于是他们锁定了目标,决定绑架李某。次日中午,恰巧李某的儿子告知马治国,请其驾车将父亲送往榆林,但后来因事未能成行,马治国便将上述信息告知王应才和张飞二人,三人决定伺机作案。

6月22日早,马治国得知李某当日去榆林,便在家中拿上胶带,找到王应才和张飞,决定当日寻找机会对李某实施绑架。上午11时许,三人发现李某与女儿、女婿等人从绥德驾着陕K—00080号车去榆林,便驾驶警车尾随跟踪。当李某到达榆林后,他先把女儿、女婿送回家,便急着赶到靖边去处理业务。行至榆林市长乐路南端时,恰巧杨某要搭车回靖边。正值妙龄的杨某只是贪图搭个便车,怎么也想不到一场大祸即将向她降临。

李某驾车沿210国道向靖边行驶,三人由张飞驾车紧随其后,后超车先行,并商议绑架勒索后杀人灭口。行至靖边县杨桥畔镇沙石峁村附近时,三人分别戴上事先准备好的墨镜,马治国穿上王应才的警服衬衣,戴上王的警用帽子,王应才亦身穿警服,停车等候。20余分钟后,李某驾车赶到,王应才手持停车牌将陕K—00080号车挡住,与马治国以检查行车手续为由将李某与乘车的杨某劫持上警车,并由王应才分别给二人戴上背手铐。然后,马治国驾驶陕K—00080号车前行至沙石峁村一户农家门前,将该车未熄火即丢弃路边,然后跳上张飞驾驶的警车扬长而去。当晚9时许,三个凶徒行至靖边县乔沟湾公路时,张飞将车停下,王应才将匕首架在李的脖颈上,用李某的手机拨通其儿子家的电话,逼迫李某给其子家打电话三次,让其家准备200万元,于23日晚8时送到延安。

后在驾车沿延靖206省道向安塞方向行进途中,王应才、马治国拿胶带将李某与杨某的口、眼缠住,张飞即会意地将警车录音机的音量放大,穷凶极恶的马治国竟残忍地用尼龙绳将如花似玉的杨某勒死。接着马治国又与王应才丧心病狂地用尼龙绳将李某勒死,并在李某身上搜得现金300元。当车行至延靖206省道25公里600米处时,三个凶徒下车将两个被害人抛于防洪水渠内草草掩埋。行至206省道35公里800米处时,他们又停车将被害人李某的手机、电话本、钥匙、出国护照等丢在公路边焚烧,于次日凌晨返回绥德。为毁灭罪证,王应才随即又驾驶警车到吴堡,将作案工具扔进黄河。

神速出警布下天罗地网

6月22日晚9时许,李某的大儿子接到了父亲要求自己于23日晚8时将200万元现金送到延安来的电话后,直感到纳闷,父亲上午刚去了靖边,这会就打电话要这么多钱?接着两个同样的电话把李某的家人吓蒙了,父亲那简短急促的话语中似乎传递过来一丝令人不安的信息,这时,他意识到父亲可能遇到“麻烦”了。尽管儿女们救父心切,可一夜之间从哪里筹200万元现金呢?情急之中,他们分头向榆林市公安局和靖边县公安局报了案。

晚10时许,榆林市靖边县警方接到报案后,市公安局迅速成立了以靖边县公安局长李锦模为组长,市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吕新春、靖边县公安局副局长景春生为副组长的专案组,省地县三级公安机关联合出击在靖边、榆林、延安、西安等地布下了天罗地网。

当晚22时许,靖边警方在杨桥畔附近发现了李某驾驶的陕K—00080号汽车,该车处于启动状态,车内空无一人,却留有李某及女性的衣物,车内车身完好无损,没有搏击痕迹,证明这里不是第一作案现场。那么车内的女性衣物从何而来呢,当晚,警方又在靖边去延安途中一个叫林湾的地方,发现有一堆燃着的火,火堆里有尚未烧完的手机、电话本、钥匙、出国护照以及其他随身物品,经李某的女儿辨认,确系李某的物品。

专案组断定凶手向延安方向逃去,一边立即通知安塞、延安市公安局设卡堵截、抓捕犯罪嫌疑人;一边派人到绥德县监控李某大儿子家的电话。

很快查清,李某于6月22日行至榆林市长乐路南端时,曾捎了一个在靖边县某招待所美容美发厅工作的年仅21岁的姑娘杨某。这个姑娘会不会是凶徒下的一个诱饵呢?于是围绕杨某展开了调查,经过进一步的摸排,排除了杨某作案的嫌疑。很显然,这个姑娘也成了一个无辜的受害者。

25日,李某的大儿子又接到从西安方向打来的敲诈勒索电话,一个河南口音的人问钱准备好了吗?狡猾的凶徒,为了不暴露身份,竟不惜花钱雇人打电话,然而再狡猾的豺狼也逃脱不了猎人锐利的眼睛。

原来,作案后的次日,马治国感觉到李某的儿子怀疑自己参与绑架作案,并将怀疑之事告知了王应才与张飞,三个歹徒害怕事情败露,便凑到一块密谋对策,深谙公安侦查手段的王应才,决定通过异地电话来转移警方视线。

6月25日,张飞与王应才赶到西安用IC卡给李某家打电话,继续勒索财物,而此时的马治国因同李家非常熟悉,还在假意“帮助”李家的人到处寻找李某。6月26日,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的王应才与张飞分别乘车返回绥德和清涧。有着近20年公安工作经历的王应才万万没有想到自己聪明反被聪明误,正是那个敲诈勒索电话使他终于露出了狐狸尾巴。正当3名犯罪分子做着发财美梦的时候,榆林市公安干警如神兵天降,将他们一举抓获。从发案到案犯落网,仅仅用了五天时间。至此,一宗震惊三秦的公安干警绑架撕票案终于浮出了水面。

2002年7月22日,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当庭宣判被告人王应才、马治国、张飞犯绑架罪,分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庭上,当审判员问他是否上诉时,自知罪孽深重且通晓法律的王应才已失去侥幸心理,只求“从快从重”处理自己。

警钟长鸣 催人警醒

王应才等人的罪恶灵魂,已随着一声枪响退出了生命的舞台,可留给人们的却是沉重的思考。王应才嗜赌,是他踏上绝路的一个根本原因。一个人有点爱好本无可非议,但是若恣情放纵,不加节制,那么“无理则欲滥”。另外失去监督,也是他踏上绝路的一个重要原因。王应才在作案时所用的警车、挡车牌、警服、警帽、手铐等工具,正是有关单位疏于管理,为王应才实施犯罪提供了便利条件。按说,离开了刑警大队,走进了税务稽查室,王应才已没有了使用这些警用器械的权力,但据王应才交代,这些挡车牌、手铐等器械,从其担任刑警大队长起就放在该警车的工具箱里,再也没有离开过他。可见,有关单位对警用器械的管理是多么松懈。王应才嗜赌成性,无心工作,该单位却熟视无睹,充耳不闻,从未对他进行批评教育,而对他的调离,更是对他的放任自流,使其完全失去监督,令之更快地迈向歧路。

王应才等人绑架撕票案已画上了句号,但愿这一血腥大案能警醒那些依然沉迷在不良嗜好中的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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