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三贴近” 突出“五结合” 深入推进构建警示训诫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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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城固县着眼于惩防并举、标本兼治,寓警示训诫于构建惩防体系、推进反腐倡廉、保障稳定发展之中,强力推进,大胆实践,三年来已累计实施警示训诫203人次,其中警示提醒75人次、诫勉督导51人次、责令纠错77人次,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以宣传教育为主载体,“三贴近”扩大警示训诫知晓面

  警示训诫工作开展之初,我县坚持按照“三贴近”要求,狠抓警示训诫的学习宣传,使各级、各部门深入领会其重大意义与深刻内涵,准确把握其适用范围与政策界限,为警示训诫防线的有效构筑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是贴近反腐倡廉主题,注重学习宣传的针对性。我县把坚持构建警示训诫防线纳入党风廉政建设重要议事日程,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和中央《实施纲要》及省委《具体意见》的学习贯彻,做到会议有安排、文件有部署、日常有检查。通过学习宣传,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深刻领会到了构建警示训诫防线的丰富内涵和重要意义。

  二是贴近党员干部实际,注重学习宣传的实效性。始终紧贴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实际,从最易产生思想共鸣、最易引起思想警觉的环节入手,结合警示教育的深入开展,大力宣传警示训诫防线的现实意义和积极作用。特别是在工作开展之初,我们发现总有个别领导干部认识不到位,工作中轻描淡写,敷衍塞责,认为警示训诫工作可有可无,有的甚至认为是纪委在挑刺找茬,跟自己过不去。针对这种思想误区和不良倾向,我县采取多种形式,以发生在党员干部身边的典型案例为鲜活教材,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了12场警示教育活动,在省、市、县各级媒体曝光案例50多件次,收到了强烈的震慑和警示效果,使大家认识到警示训诫防线是促使领导干部悬崖勒马、匡偏纠误的有效措施,是关口前移、保护挽救领导干部及时警觉、不犯错误的重要手段,从而消除疑虑,积极配合。

  三是贴近宣教工作规律,注重学习宣传的多样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必须把握规律性,突出针对性,体现多样性,注重实效性。警示训诫的学习宣传也必须遵循这一规律,必须结合受众实际,不断丰富宣教载体,拓宽宣教渠道,创新宣教方式,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来巩固和扩大成效。在具体实践中,结合广播电视、视频专栏、标语横幅、学习园地、专题讨论、心得体会等形式,把构建警示训诫防线有关知识巧妙穿插进去,展开强势宣传。同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警示训诫知识答题测试活动,使警示训诫工作入心入脑,为更好地开展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以反腐倡廉为主阵地,“五结合”彰显警示训诫工作成效

  实践证明,警示训诫工作只有以反腐倡廉为主阵地,融入到反腐倡廉全过程,赋予其新的载体和形式,才能体现其作为一道防线应有的预防、保障和促进作用。

  一是与廉洁自律工作相结合,发挥警示训诫防线的预警保廉作用。近年来,我县一方面坚持从加强廉洁自律入手,强化廉政教育与宣传,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廉政意识和自律意识,为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在此基础上,通过对各项廉政规定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注重拓宽渠道,从中发现警示训诫线索,从而推动警示训诫工作深入有效地开展。另一方面,坚持从警示训诫工作切入,对群众有举报、社会有反映、有可能出现腐败问题的党员干部存在苗头性腐败问题以及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和执行党的政策中存在偏差的党员干部,以及造成错误事实、构成轻微违规违纪,而不予处分的党员干部,注重发挥警示训诫防线在廉政预警和防腐保廉上的积极作用,抱着与人为善,诚心诚意教育、帮助干部的态度,合理运用警示训诫三项制度,努力营造推心置腹互相交流思想的氛围,使被警示训诫对象真正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和爱护,心悦诚服地改正错误,防止其滑向违纪违法的深渊,从而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廉洁自律工作成效。

  二是与信访举报工作相结合,发挥警示训诫防线的诫勉防范作用。实践证明,运用警示训诫方法,可以使无具体线索或经初核问题轻微、够不上纪律处分的信访件得到很快处理,有利于及时解决苗头性问题,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满意率。从近三年来的信访情况来看,通过信访主渠道发现线索、实施警示训诫的,约占警示训诫总量的42%,2005年反映乡科级领导干部的信访已由三年前的65件下降到28件,降幅达57%,反映一般干部的信访由2004年的97件下降到2005年的84件,降幅达15%,2006年第一季度信访量已下降到五年来的最低水平,充分体现了警示训诫防线的教育保护与诫勉防范功能。

  三是与查办案件工作相结合,发挥警示训诫防线的动态惩防作用。警示训诫防线寓防于惩,惩防并举,其本身就是一项惩防结合的综合性动态防腐体系。一方面,警示训诫的方法和手段,无论是警示提醒、诫勉督导,还是责令纠错,在形式上也是一种轻度的惩诫措施。另一方面,这些警示训诫措施主要适用于一般性轻微错误和苗头性问题,以及轻度的可不予立案处理的违纪违规问题,其特点突出表现在关口前移、防微杜渐上,其本质也就更多地体现在源头预防上。实践中,我县把警示训诫防线动态防腐的这一特性充分运用到查办案件工作中。在调查案件时,对案件信息坚持做到客观分类,准确处置,该立案调查、给予党政纪处分的,坚决严肃处理;该给予警示训诫的,本着保护挽救的目的积极实施。近年来通过查办案件中发现的线索,共实施警示训诫15人次,使查办案件的综合效应与警示训诫的动态防腐作用合力共进,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四是与纠风治乱工作相结合,发挥警示训诫防线的保障服务作用。坚持把警示训诫措施运用到纠风、执法监察和专项检查之中,以警示训诫的方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督,推动政风行风的根本好转,促进各部门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改善服务、提高效率,有效发挥了警示训诫防线的保障服务作用,从而更好地为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近年来,我县在履行行政监察职能过程中,共实施警示训诫11人次。

  五是与源头治腐工作相结合,发挥警示训诫防线的督导促进作用。在源头治腐工作进程中,大量的工作还需要各牵头部门来完成,因此,如何督促各源头治腐牵头部门真正挑起担子、负起责任,抓好工作落实,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尽责、推进源头治腐的重中之重。警示训诫防线的有效构筑和警示训诫措施的有效运用,在监督落实源头治腐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促进作用。过去,对牵头部门动劲不足、落实不力、效果不明显的,由于党政纪律不适用,单纯说教又显得枯燥乏力,因而一直缺少合理有效的监督惩诫措施。警示训诫工作开展以来,我县就敏锐地感觉到警示训诫防线既有预防性,又兼顾惩诫性,既具免疫力,又具威慑力,是督促各牵头部门履行源头治腐职责的有力举措。2005年,在行政审批规范改革工作中,我县及时制定印发了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在39个行政许可服务室统一设置监督举报桌牌,并明确相应的警示训诫措施,使各部门既有压力、又有动力,促进了行政审批规范改革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以稳定发展为落脚点,“强辐射”为中心工作保驾护航

  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只有以反腐倡廉工作为主阵地,以促进发展、保护稳定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辐射至经济社会各项工作中,才能充分发挥警示训诫防线的综合效应以及为中心工作保驾护航的积极作用。在具体工作中,我县坚持做到三个融入,使警示训诫防线更好地为稳定发展各项工作服务。

  一是融入安全生产工作之中。坚持把警示训诫运用到安全检查、事故处理、责任追究诸环节中,与党纪政纪法纪手段相结合,形成了对安全生产高压监管、严查重处的强大合力。

  二是融入信访稳定工作之中。近年来,县纪委监察在参与重大信访调查处理的过程中,有针对性地对一些因工作方法不当、作风简单粗暴诱发不稳定因素的,以及存在苗头性问题和轻微违纪违规问题的,合理运用警示训诫手段和措施,收到了应有的惩诫、警示和督导作用。

  三是融入经济建设工作之中。围绕发展第一要务,我县把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中一些党员干部在工作作风、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工作效能、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一般性问题,纳入警示训诫的适用范围,对一些轻微问题及时匡偏纠误,促其尽早改正。同时,针对投资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加大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力度,相继制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相关纪律,推行重点企业挂牌保护制度,成立“三乱”投诉举报中心,对吃拿卡要、乱摊派、乱罚款、乱收费等问题,以警示训诫和党政纪处分为主要手段,进行严肃查处纠正。

  

  

文章来源:(党风与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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