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源头治腐 推进政府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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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监察厅 王宗儒

   源头治腐,顾名思义,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这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根据反腐败斗争深入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的新形势,提出并确立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指导方针。按照这一方针,湖北省各级监察机关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履行行政监察职能,在反腐败斗争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不断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逐步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有力地推进了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具体工作中,我们坚持了“四个结合”:

   一、坚持政府主抓、部门负责与监察机关组织协调相结合 湖北省的反腐败抓源头工作,由各级政府主抓,部门负责,监察机关组织协调,这是形成齐抓共管局面,取得源头治腐实质性成果的组织保证。全省源头治腐工作由省长挂帅,常务副省长直接抓,下设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对这项工作统一规划、具体部署、实施指导。近几年来,省长办公会多次专题研究源头治腐工作,源头治腐的重大活动,政府出面组织,涉及全局的工作,政府出面部署,有关政策、制度由政府统一出台。源头治理腐败涉及到体制、机制、管理制度的创新,工作中,各单位可以大胆探索,但有关政策、制度的出台,我们坚持由政府一个口径对外,一个机关审批,实行统一把关,统一发文。

   政府主抓有力地带动了部门负责。湖北省按照政府各部门的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源头治腐的任务分解到各有关部门。如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和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工作,由财政部门牵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由编制部门牵头;建立有形建筑市场工作由建设部门负责;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由审计部门负责等。这些责任部门的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牵头的工作纳入其责任目标管理,使这些部门既是源头治腐的实施对象,又是完成这些单项工作的组织者和实施者,用责任制这根链条,把各级职能主管部门紧紧“捆”在一起,促使其一级向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同时,由于职能部门牵头的工作与其业务工作密切相关,有助于业务建设,抓起来顺手,积极性被充分调动起来。过去,一些职能部门对反腐倡廉的许多工作,总是政府“压”着抓,监察机关推着抓。现在都积极抓本级,带系统,促行业,业务工作管到哪里,源头治腐的措施就延伸到哪里。

   政府主抓、部门负责与监察机关的监督检查互相促进。各级监察机关重点抓好源头治腐方案的制定,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当好参谋;抓好宣传教育,统一思想,营造良好氛围;抓好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典型;抓好监督检查,促进工作落实,实施责任追究。两年来,全省监察机关查处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的案件380件,处分违纪党员干部86人,推广源头治腐先进典型47个,同时对一些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有力地促进了工作的平衡发展。

   二、坚持“捆”在一起、整体推进与突出重点、逐项落实相结合 在工作实践中,湖北根据腐败源头的相关性和治本措施的互补性,逐步确立了把几个单项工作“捆”在一起,作为源头治理腐败工程,同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捆”在一起又不是平均施力,而是在整体中突出重点,逐项落实。只有“捆”在一起、整体推进,才能推动工作普遍展开、形成规模;只有突出重点、逐项落实,才能将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取得实效。在工作内容上,我们把源头治腐各个项目有机结合起来,“捆”在一起统一部署,克服了单项工作孤立地抓成果难以巩固的弊端;在工作力量上,把各方人员“捆”在一起,统一调动,协同工作,避免了机构重复交叉,多头向下的现象,提高了工作效率;在实施对象上,把条条与块块“捆”在一起,上下联动,条块互动,使源头治腐的各项工作渗透到各个领域、各个行业,延伸到基层,形成全省整体推进的势头;在工作部署上,每个时期都确定一两个工作重点。 1999年着重推行建筑工程有形市场和政务、厂务、村务“三公开”工作,2000年着力于规范政府采购、深化“收支两条线”工作,2001年重点抓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由于指导思想明确,工作重点突出,近几年全省源头治腐工作都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在2000年7月召开的中南地区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2000年底召开的中纪委五次全会和2001年底召开的全国行政监察研讨会上,湖北省反腐败抓源头工作的作法分别在大会上作了交流,得到了与会领导和兄弟省市的高度评价;全省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枣阳市的政务公开工作得到了国务院、监察部的充分肯定。实践证明,抓住重点才能带动一般,逐项落实才能实现整体推进。

   三、坚持抓领导机关与抓基层相结合 源头治腐工作要抓出声势,抓出成效,必须上下联动,平衡发展。实现这一目标,关键在于抓好领导机关和基层这两头。根据源头治腐各项工作的不同特点,湖北交替采取抓好基层以推动领导机关,抓好领导机关以带动全省的工作方法。几年来,湖北省的源头治腐工作经历了一个由点到面,由分散开展到整体推进的过程。1999年在宜城市、荆门市试点,取得经验后,再在全省推开。财务核算中心的建立从基层起步,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化,逐步以下促上,现在已有50%的地级市成立了核算中心,今年将在全省逐步推行,并重点抓好省直机关。

   领导机关既是源头治腐的重要部位,也是工作的薄弱环节,必须首先把领导机关抓好。只有自上而下向前推进,才能取得指导工作的发言权,才能带动基层工作向纵深发展。对行政审批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这些制权的核心项目,湖北省首先抓好省直各厅(局),自上而下逐级推开。2001年省直48个厅(局)将自身开展源头治腐工作的目标、任务,在《湖北日报》上向全省人民作出承诺,接受各界群众的监督。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去年省里抓了省民政厅厅长、黄石市市长的审计试点,98个市(县、区)也都抓了县(处)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试点,今年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已扩展到县市和乡镇。基层是各项工作的基础和落脚点,通过抓机关带基层,抓龙头舞动龙身,源头治腐的各项工作就能延伸、覆盖到各个层次和每一个部位,推动全省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坚持制度创新与思想教育相结合 源头治腐的根本出路在于深化改革。只有通过改革创新,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制度、法规,才能革除旧的体制、机制、管理中的弊端,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近两年,湖北省加强“制权、管钱、用人”方面的制度创新,着力抓好行政审批制度、财政制度、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以强化任前监督为主线,将监督关口前移。去年96个市县区实行了干部任前公示制、公开选拔制和竞争上岗制度。全省对11411名科级以上干部实行了任前公示,取消了491名干部的任职资格,12名干部被暂缓使用。同时,坚持日常监督与重点监督相结合,建立了定期谈话、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廉政档案等项制度,初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干部监督制度体系。财政制度改革在巩固以往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实行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试点,一些市州建立了财会核算中心,对各单位财务实行统一监管,强化了财政监督,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制度的改革与创新,实质上是利益格局的调整。在改革过程中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加强对党员、干部顾全大局、执政为民的教育,有利于保证各项改革目标的如期实现。为此,去年湖北省纪委、监察厅举办了全省党风廉政建设成果展览,组织16万多名干部参观学习,在《湖北日报》开辟教育专栏,在湖北电视台播放专题片,宣传典型,弘扬正气,营造制度改革的舆论气围。对改革中的难点,各级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做思想工作,扫除思想障碍,保证源头治腐各项任务的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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