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司法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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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3月29日至4月29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我厅进行了巡视,于6月27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一、 承担主体责任,把整改作为头等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省委第五巡视组向我厅反馈巡视意见后,厅党组高度重视,主动对照反馈意见,扎实做好整改工作,确保反馈问题和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

(一)坚持用提高认识、凝聚共识增强整改自觉性。厅党组认真学习娄勤俭书记在听取2016年省委第一轮巡视工作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到做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既是对厅党组政治觉悟,领导能力的重要考验,也是对全系统加强党的建设,改进作风的重要机遇,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整改作为头等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严肃的责任担当抓好落实。

(二)坚持用精心谋划、夯实责任增强整改操作性。巡视组反馈意见当天,我厅立即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贯彻落实工作。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乌永陶同志任组长,厅党组班子成员全部明确整改责任。制订了《关于切实做好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实施方案》和《任务分工一览表》,分解细化33项具体整改任务,逐条夯实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处室)。整改工作全部列入督办事项,建立销号倒逼制度。期间,厅党组会6次专题研究,厅长办公会4次重点部署,10多次召开推进会落实整改工作。

(三)坚持用狠抓难点、攻克难题增强整改实效性。紧紧抓住基层党委没有按时换届,多年没有召开过专门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以及交办案件线索等刚性问题,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汇报、分析情况、查找依据,逐项抓实抓细,跟踪问效。针对整改可能存在的“一阵风”和“雨过地皮湿”等难题,制订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系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以及联系群众深化调研4个方面的意见,指导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坚持用上下联动、内外统筹增强整改应用性。从7月24日开始,由厅纪检组长带队,深入12个监狱戒毒单位调研,听取巡视整改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实地督促整改落实工作,推动整改成果转化应用。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下发了《关于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落实整改开展基层自查省局检查工作的通知》,由2名局党委委员带队,开展整改专项检查。同时,我厅把整改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特别是把巡视反馈问题一并作为学习教育解决的重点问题,推动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把整改与推动工作相结合,通过整改进一步强化领导,坚定信念,锤炼作风,用信仰信念的力量推动各项工作上水平。

二、着力解决问题,不折不扣整改到位

(一)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厅党组和下属基层党委政绩观存在一定偏差的问题。

整改措施:厅党组把党建工作放在重要位置,5月份以来召开的11次党组会中,17次专题研究有关党建和巡视整改工作;在7月29日召开的全省司法行政半年工作座谈会上,把党的建设特别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下半年重点内容积极部署;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的意见》,修订了《厅机关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暨处以下公务员考核评价办法》,把党建纳入年终目标责任考核,把抓党建的成效作为考评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工作实绩的重要指标,实现了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加强基层监狱强戒所党委班子建设,制定了《陕西省司法厅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个《实施办法(试行)》,并充分运用班子研判结果,在7月和8月干部调整中,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17名正处级领导干部调整了领导岗位,其中1人免去了领导职务,14人转任调研员,2人调整了领导岗位,把12名敢干事、能干事、会干事的干部调整到重要领导岗位上来,其中5人为提拔使用,7为平级转任。同时,对5名正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交流轮岗。通过调整干部,进一步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强化主责主业意识。省监狱管理局党委进一步改进监狱管理体制,使监狱企业由集团公司单独管理调整为由集团公司和监狱党委双重管理体制,促进党建与安全管理、生产经营的一体部署、共同推进。省戒毒管理局党委正在研究制订《关于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实施办法》,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相融合。全面加强非公党建工作,在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行业健全完善党的建设,特别针对律师群体思想活跃的特点,联合省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意见》;健全律师党员违纪处分机制,建立违纪党员律师信息披露制度;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实行建所与建立支部同步,律师转所与转组织关系同步,年度考核与党建工作考核同步,确保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在律师行业全覆盖;协调争取律师行业党员发展名额,吸纳更多的年轻律师、业务骨干律师进入党组织,在5年内争取律师党员比例达到30%;积极推荐优秀党员律师担任党代表,担任政府法律顾问,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领导干部法律顾问等,为党员律师发展创建平台;提高党员律师在行业评优树模和在行业协会中担任代表、理事、会长的比例,引导律师向党组织看齐,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2.关于对基层党的建设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措施:5月份多方请示换届政策,6月份加强换届工作调研,7月份全面部署换届工作。厅党组会专题研究基层监狱强戒所党委换届工作;成立了全省基层监狱强戒所党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乌永陶同志任组长;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监狱戒毒系统基层党委换届工作的通知》;审定并原则同意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和戒毒管理局党委《关于基层“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拟在9月份先行试点3个单位的基础上,从10月份正式启动,力争年底前全部完成所属31个基层党委纪委的换届工作,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党的活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3.关于思想政治工作薄弱的问题。

整改措施:厅党组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并定于10月份召开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工作会议,全面系统地加强干部职工理想信念教育,端正谋事创业态度。各项准备工作正有序进行。突出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警察、青年党员,全面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8月份和10月份分两期在浙江警官职业学院举办全系统200人的司晋督警衔培训班(每期一月),课程设置特意增加了理想信念和组织纪律方面的内容;9月18日在中央警官学院举办70多人的为期一周的全系统警务督察培训班,进一步增强使命意识和责任担当;9月25日组织2016年新录用的170名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在陕西警官职业学院举行为期两个月的初任培训,切实增强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培养忠诚务实奉献精神;11月分两期在中共嘉兴市委党校举办全系统100多人的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培训班(每期一周),用红色基因固化理想信念;10月份和11月份分两批选派厅机关6名优秀干部赴福建省司法厅和安徽省司法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交流学习,进一步增强追赶超越的紧迫性和责任感。省监狱管理局党委、戒毒管理局党委也分别制定了思想政治工作意见。全省监狱系统通过建立警察队伍思想动态分析制度,开展百佳警察(职工)评选,举办“两学一做”专题研讨,落实从优待警、履职保护、职业保障等措施,加强警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省戒毒管理局党委正研究制订《陕西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工人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职工教育管理,补齐信念教育问题短板。

4.关于党组织活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固化双“五个一”措施,推进党员学习制度化经常化,真正让党员懂规矩、明底线,做到重大事项及时报告、请示。乌永陶同志及班子成员都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活动,带头抄笔记、写心得、谈体会、讲党课。为深化学习效果,邀请省纪委常委高山同志为我厅做党章党规方面的专题辅导。狠抓厅机关党的建设,8月25日省司法厅直属机关党委第五次党代会和厅直机关工会第三次职代会顺利召开,完成了厅直机关党委(纪委)和工会换届,推动了机关党建工作的规范化。修订完善了《中共陕西省司法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了《省司法厅党组中心组理论年度学习计划》,明确了学习内容、目的、形式和负责人,努力提升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重新修订了《陕西省司法厅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厅党组各项工作。建立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研判工作机制,每年对部分领导班子进行研判,每2年对所属处级领导班子研判一遍。以支部升级晋档为抓手,全面规范党组织活动。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会议、党日、党课、组织生活会、党员汇报思想、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报告等七项组织生活制度,推进基层组织生活常态化正规化。

(二)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思想认识没有完全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厅党组全面拥护配合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涉及编制划拨、人员调配、工作调整等及时完成,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组织支撑。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强化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中共陕西省纪委驻司法厅纪检组促进基层单位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研的通知》,全面提升从严治党意识,规范从严治党任务。厅党组中心组学习中增加从严管党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有关内容,每季度组织学习讨论管党治党有关工作,进一步增强从严管党治党意识。狠抓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贯彻落实,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巩固深化厅管基层党政领导向驻厅纪检组书面述廉制度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廉政谈话、廉政鉴定制度,集中统一从严管党治党思想,层层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职责。加强风险防控管理,通过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上廉政党课、狱务公开、刑罚执行、狱内巡查督查等制度,有效巩固一系列廉政制度和防控措施。丰富廉政教育方式,组织党员干警学习《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通过开展知识竞赛、专家辅导、研讨交流等方式,严守清正廉洁底线,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2.关于主体责任没有层层夯实的问题。

整改措施: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建立省厅统筹、两局支撑、监所推进,支部落实的四级联动机制,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传导到全系统每一党委、总支、支部。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半年汇报、年终党建述职考评、将党建工作列入目标责任考核等措施以及抓好提醒约谈、听取汇报、个别指导、工作检查等方式,自上而下建立起层层抓落实的主体责任链条。突出加强对人事任免、项目招标、工程建设、重大资金使用、罪犯减假保等重大敏感事项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督促检查分析通报、述职廉评等制度,把两个责任压紧压实,层层传导至“末梢神经”。持续推进作风建设,以严格的标准和举措纠正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不力,忽视党风廉政建设的倾向。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印发了《关于严格落实〈全省监狱系统岗位目标及经济目标责任考核奖罚办法〉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廉政行为。

3.监督执纪和查办案件不严不力的问题。

整改措施:乌永陶同志亲自督办巡视组交办的26个信访案件和4个案件线索的办理,并要求驻厅纪检组把2013年以来办理的反映信件逐个清理。自2013年以来全系统共立案查处违法违纪案件3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89人(含正处级干部12人),其中驻厅纪检组调查处理9件,省监狱管理局纪委处理3件,省戒毒管理局纪委处理1件,其余26件由基层监狱、强戒所纪委处理。由崔家沟监狱纪委处理的1起案件处理存在责任划分不细、处理不到位的问题驻厅纪检组已按照相关规定,建议对相关责任人重新进行责任追究。8月初,由贺向东组长带队,深入部分监狱戒毒单位调研纪检体制改革事项,进一步厘清纪委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促进巡视交办案件依纪依规严肃办理。8月16至18日举办为期3天的纪律审查业务培训班,全系统96名基层纪检干部参加学习,同时选送3名干部参加省纪委组织的业务培训,着力解决基层单位开展执纪审查、查办信访举报时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4.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处分权和干部任用权错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进一步明确省司法厅党组与省监狱管理局党委、戒毒管理局党委的干部任用权限以及厅纪检组、“两局”纪委的监督处分权限,重申厅党组对厅机关正处级以下干部(含正处级),对省监狱管理局机关处级干部(不含班子成员)、戒毒管理局机关处级干部(含班子成员)和基层监狱强戒所正处级干部行使任用权。省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党委对局机关科以下干部和对基层监狱强戒所副处级干部行使任用权。驻厅纪检组、“两局”纪委的监督处分权限同上。2013年以来,按照上述管理权限,没有发现明显的驻厅纪检组将自己职权范围内的案件交给“两局”纪委办理,“两局”纪委将自己职权范围内的案件交给基层单位纪委办理的情况。

(三)执行纪律、规定等方面

1.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意见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措施:制定了《关于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加强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见》,对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解决复杂棘手问题作出专门规定。针对镇村综合改革中基层干部反映强烈的司法所管理运行的种种问题,厅党组决定在今年3月利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在全省范围开展以摸清底子、落实责任、提出对策、总结经验为主要内容的“聚力司法所,强基促和谐”专项活动,通过调研弄清原因,找准措施,解决问题,活动取得显著成效。严格“三公”经费管理,截止2016年8月底我厅“三公”经费支出计34.1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6.13万元,预计今年底“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还将进一步下降。重申并严格落实《陕西省司法厅贯彻落实省“两办”关于进一步治理文山会海二十条措施的意见》和《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会议纪律考核办法》《厅机关会议培训接待调研工作补充规定》等,全面提高办文办会办事的质量和效率。制定了《陕西省司法厅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办法(试行)》,保留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全面规范,做到了公车无私用。印发了《关于规范厅直单位绩效工资和资金津贴发放的通知》,并对8个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受检单位存在的问题均已整改到位。针对庸懒散等机关作风顽疾,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机关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考勤管理的若干规定》,建立了月考核、月扣分制度,由直属机关党委联合有关部门不定期对厅机关工作人员出勤情况进行检查,3月份以来共检查抽查15次,并将结果通报全厅,机关纪律作风持续好转。加强节假日廉政预警提醒,在春节、端午节、中秋节等节日之前,采取会议、通知、自查等形式,开展廉洁自律预警,严防“四风”问题反弹。

2.关于财务监管不严的问题。

整改措施:先后修订了《现金、银行存款、支票和印鉴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收入和支出管理制度》《差旅费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等规章,切实规范机关财务管理。加强预算管理,年初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详细编制各处(室)预算;每年8月底根据预算支出情况,对各处(室)预算进行微调,主要对新增项目进行经费安排;实行月考核、月点评,每月厅长办公会,由各厅领导对分管处(室)预算支出情况进行点评,由计财装备处按照各处(室)预算执行进度,进行量化打分,并将分数计入各处(室)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成绩。严格审批流程,对厅机关各类项目支出严格把关,所有项目实施前必须进行预算审批,对未有预算审批,先行实施的项目,一律不予报销。对预算金额超过10万元的项目支出,提交厅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单设了财务核销网上流程,增加了会计人员审核环节,每笔账目必须先由财务核准,在明确其合法性后,再按照审批权限逐级实现网上批转。加强机制监督,认真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成立厅内部控制机制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人员和机构,在年底前建立完善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切实加强内部监督力量。加快固定资产清查,从6月5日开始历时2个多月,完成了厅机关固定资产清查和账务清理,并接受了省财政厅复核,强化了国有资产监管。加强对厅直单位财务审计监督工作,安排陕西衡兴会计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7月5日至18日对省律师协会进行了财务收支专项审计,会计事务所于8月8日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由厅计财装备处向省律师协会派驻了1名专职会计,负责该单位的日常账务审核和财务管理工作,加强财务监管。

3.少数领导干部自律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措施:利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组中心组学习,以及领导干部讲党课等机会和形式,加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规党纪的学习教育,通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等制度,以及运用廉政谈心,教育提醒,警示诫勉,通报批评等形式,增强领导干部自律意识,让敬畏法纪成为自觉行动。依纪严肃处理了省律协原秘书长违规领取报酬一事,全部追回了违规领取的报酬,并按照律协章程对本人予以解聘,同时对单位实施了严格的财务审计,派驻专职会计加强日常财务监管,起到了“用身边的案例教育身边人”的警示教育作用。

4.关于关心群众利益不够的问题。

整改措施:持续做好每年年初“春风行动”,不断为基层单位解决实际问题、为基层群众服好务。围绕破解难题、补齐短板,今年以来大力推进监狱布局调整、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加强司法所和信息化建设四项重点工作,着力提升司法行政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围绕广大干警职工关心关心的司法小区建设、住房货币化补贴、办公新址搬迁、关中监狱住宅,以及监狱系统17人反映身份问题、戒毒系统职工反映待遇8个热点问题,厅党组出台有力措施加快解决,司法小区正在研究制定选房方案;住房货币化补贴即将拿到资金归集单;办公新址已经完成移交,正在做改造工程前期准备;关中监狱住宅已开始向集资户退款;监狱系统17人反映的身份问题已妥善解决;戒毒系统工人反映的待遇问题正请示政策,多方努力。针对信访突出问题,重申并严格落实《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终结细则》《责任查纠具体办法》《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经常性排查化解制度》《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程序》《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职责》《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纪律》等6项制度,积极主动做好群众反映的信访事项。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实施办法》,着力规范解决年轻干部任用突出问题。出台了《重大事项督办销号制度》,加大热点难点问题督办力度。

5.关于狱政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按照“零脱逃、强规范、上水平”总要求,在全省监狱戒毒系统持续深化监所管理规范化行动,大力开展创建“无违禁品、违规品”监所活动,个别干警夹带违禁物品进监得到全面遏制。加强警务督察,经省编办批复同意,撤销原厅警务督察办,单设厅警务督察处,增加一名领导职数;严肃整改57个省厅挂牌督办安全隐患,全面提升监管水平。严格落实《陕西省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实施办法(试行)》,通过完善病残医疗咨询专家库制度,开展专项检查,检察院深度介入等方式,杜绝收受钱物办理保外就医等违法现象。按照司法部统一部署,从5月31日开始在全省全面开展为期3个月的监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活动,深刻反思“3·1”“10·12”罪犯脱逃事故教训,加强干警教育管理,完善安全警戒设施,加大重点人员管控力度,推进监管安全风险评估等,坚决杜绝罪犯脱逃,切实维护全省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三、移交问题线索及信访件的办理情况

(一)问题线索办理情况。

巡视组反馈意见时,向我们移交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共3件,

其中进一步了解关注类1件,了解关注类2件。截至目前,已办结3件,办结率100%,立案2件,党政纪处分3人,约谈1人。

(二)信访件办理情况。

巡视组移交我厅信访件共26件,其中党风廉政建设类1件,

其他类25件。截至目前,已办结11件,转有关部门办理9件,建议了解6件。

四、深化后续工作,不断深化巩固整改成果

目前,我厅对照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基本完成,有些整改任务按照既定步骤措施还在下功夫落实。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委巡视办的正确指导下,坚持不懈抓好整改落实后续工作,以实际成效体现对党忠诚,为民服务。

(一)坚持慎终如始、持之以恒,着力巩固整改成果。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及省委巡视办的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按照既定思路和举措把整改工作做好。同时,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主动开展“回头看”,巩固已取得的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初步整改完成,还存在后续问题的工作,紧盯不放,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加强调研论证,研究创新举措,直至工作整改彻底到位,发挥社会效益、管理效益。

(二)坚持使命为重、忠诚担当,着力强化两个责任。做好党的建设工作,两个责任是关键。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从严治党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和复杂性,坚定不移地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责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不断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对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三)坚持制度固本、预防规范,着力完善长效机制。在巩固整改成果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厅从严治党四个意见,力求做到切合实际,指导实践,规范运行,推动工作。要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努力形成能够体现党的标准、党员觉悟的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29—87293928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青年路111号(止园饭店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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