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佳县县委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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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29日至4月22日,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对佳县进行了巡视,于6月27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现将佳县党委对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反馈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委履行巡视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情况

一是加强责任传导,抓好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意见》和纪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意见》的贯彻落实,对主体责任进行分解,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主体责任体系,确保履行主体责任党组织“不松手”、党组织书记“不甩手”、班子成员“不缩手”、纪委书记“不放手”。二是加强责任考核,进一步修订完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考核办法,加大考核分值权重,形成责任分解、检查考核、问责追究工作链条。2015年19名党政“一把手”分两批向纪委全委会进行了述廉;2016年8名党政“一把手”向纪委全委会进行了述廉;纪委委员、各界代表分别对述廉对象进行了质询提问和测评,并现场公布了测评结果。三是加强责任追究,严格落实责任倒查、“一案双查”和公开通报曝光制度,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现问题不报告、压案不查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实行县纪委监察局领导干部、包抓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加强对乡镇纪委案件查办工作的培训、指导,提升查办案件的能力。2016年对2015年度“两个责任”考核三类单位的4个部门负责人、3个乡镇的书记和镇长进行了约谈,督促其整改。

二、落实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巡视佳县反馈意见情况

(一)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党的建设薄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够有力方面。

强化政治理论教育,研究出台了《关于强化全县干部理论学习活动的通知》,各单位组织开展学习。加强干部培训,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点围绕《党章》《条例》《准则》以及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对乡村党员、农村“两委”负责人、县直机关党员、离退休党员、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全县县级领导干部进行了分层分类培训,举办培训班25期,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及时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拟出50道题目,要求县级领导和部门、乡镇负责人撰写体会文章或调研报告,检验学习成果。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落实“一统三管”党建管理机制,与乡镇、部门层层签订党建责任书,实行量化管理。全面落实村级办公经费和村干部待遇,严格村干部坐班制、代办制。建立“村情户情台账”,推行村党员干部划区设岗精细化服务。集中排查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出失联党员59人、口袋党员69人、遗漏党员69人、未入库党员100多名,发放党员证1.3万本、流动党员证700多本。多措并举开展村级活动场所“清零行动”,全县无活动场所的97个村已销号37个村,同时升级改造8个社区。狠抓软涣散村整建和示范村创建工作,全县9个软弱涣散村已整治销号6个,创建市县乡级党建示范村50个,达标验收18个。加大督查问责力度,由县级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带队每月评比打分,严肃处理后进乡镇、部门“一把手”,切实推动工作落实。

2.“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党的领导逐级弱化淡化方面。

聚焦党建主责主业,坚决扭转重发展、轻党建的倾向,制定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意见》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意见》。部门按时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县乡结合本地实际建立了“两个责任”清单、领导班子成员权力清单、廉政风险防控清单和党委(党组)议事决策清单,推动责任清单制度向基层延伸。严格执行部门和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会述职述廉述效、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等制度,县委常委分别与分管部门和包抓乡镇主要领导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今年因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处理8人。

(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廉政风险防控不力,违纪违法问题严重方面。

印发《佳县涉农资金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开展涉农资金在申请、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有效规范涉农资金使用情况。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和专项检查,组织7路工作组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公务接待、违反财经纪律、公款私存、财务管理混乱等问题,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了财务管理,降低了廉政风险。

2.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存在腐败隐患方面。

对照行政监督法、招标投标办法的新规定,研究出台了《佳县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暂行办法》,废止了旧有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办法。加强项目建设招投标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招投标项目规定,并执行网上在线审批制度,所有项目全部纳入陕西省项目在线审批平台,有效预防和遏制了工程建设中的违纪违法行为,维护了市场正常秩序和招投标各方的合法权益。

3.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方面。

专门成立工作组对各乡镇低保发放情况进行核查,严肃处理涉事问题村干部,并将低保资金追回,按标准足额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户。组织工作组深入16个主管单位及8个乡镇进行项目推进协调及专项资金检查,对项目推进缓慢、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责令单位限期整改,同时对两年以上滞留的专项资金进行坚决清理,重新统筹安排使用。截止6月底,已累计兑付2014年及以前各年度专项资金18433.7万元,兑付率达到94.4%,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得到保障。研究出台《佳县村务公开实施办法》《村务公开实施目录》等文件,对公开事项、公示方法进行了明确规定,村级财务报账必须由村支书、村主任和监委会主任联签,最大限度保证村务公开透明。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领导干部“走读”现象普遍,不担当、慢作为问题方面。

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出台《佳县财政供养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对财政供养人员集中年审,严格请销假程序,夯实单位“一把手”责任。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印发《全县党政机关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实施方案》,从4月份开始,开展为期5个月的纪律作风整顿,干部作风明显好转。组织学习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研究制定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细化考核办法和评分细则,着力解决干部不担当、慢作为的问题。

2.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方面。

开展公务接待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对所有单位的票据进行调查核实。严肃查处违规收送礼金礼品行为,查处案件2起2人、大操大办案件1起1人。紧盯重要节点,强化节假日期间作风督查,深入开展“五个一批”廉洁过节专项行动。加强公务用车和超标办公用房的监督管理,纠正超标办公用房一人一起。今年查处违反“八项规定”问题30起,处分32人,通报曝光11起12人。

(四)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发扬民主不充分方面。

重新修订《中共佳县县委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建立《党委联席会议制度》。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重大事项严格按照“单位申请、风险评估、听证会论证、法律审查、集体讨论”的程序进行决策。严格执行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制度,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支持县人大、政协开展联系代表、委员活动,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等各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2.干部管理不规范方面。

制定《佳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办法》,实行锻炼型轮岗交流和任期型轮岗交流。开展超编问题整改工作,研究制订《佳县控编减编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调入人员实行三条线管理,实有财政供养人员减少56人。开展干部人事档案集中审核,完善档案制度8项,逐人逐项严格审核原材料和新补充材料,认真核实《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专项审核认定表》、《干部档案审查表》等重要表格信息,专项审核档案5446份,补充档案材料3245人、4606份,进一步规范了干部人事档案。

3.撤村并村工作进展缓慢方面。

成立撤并工作组,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积极化解处理矛盾纠纷。配好村两委班子,促进村际融合,全面推进撤村并村遗留工作。

三、移交问题线索及信访件办理情况

(一)问题线索办理情况

巡视反馈时,巡视组向我们移交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及重点事3件,其中,进一步关注类0件,了解关注类3件,参考类0件,组织处理类0件。截至目前,已办结1件,还有2件正在办理中,其中立案0件,了结1件,办结率33.3%;移送司法0人,党政纪处分0人,组织处理0人,诫勉谈话1人。

(二)信访件办理情况

巡视组移交信访件共185件(重件58件),其中,党风廉政建设类24件,其他类161件(重件58件)。截止目前,已办结49件,正在办理136件,办结率38.6%;其中立案14件,移送司法0人,党政纪处分14人,组织处理0人,提醒谈话3人。

四、下一步整改措施

(一)突出抓好干部作风

一是着力提升干部队伍思想素质。坚持用马列主义经典著作、社会主义最新理论和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领导干部走进党校、深入基层一线讲党课,集中轮训党员,坚定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弘扬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推进模范机关创建常态化和长效化,切实发挥党员干部表率作用。二是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问题。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对干部“走读”、大吃大喝、上下班迟到早退等问题进行经常性的明查暗访,干部作风明显好转。县政务大厅设立纪检监督岗,督促干部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充分利用微信、短信、电子屏等媒介宣传报道,大大减少文件印发数量。全面清理政府职权,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修订常委会议事规则、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县级领导党建工作联系点和包抓重点项目制度。加强培训教育,引导干部牢记使命、敢于担当、改进作风、勤政廉政、为民服务。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选优配强干部队伍。

(二)切实加强廉政建设

一是强化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工作规划》《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时制定配套性实施意见。推行纪检监察与审计联合工作机制,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强化村务、财务公开和涉农项目的监督。健全完善县乡村便民服务体系,县乡便民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全县预算单位通过县政府或本单位的门户网站公开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二是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全面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结合实际制定各类防控措施,形成查风险、防为先、促廉政的浓厚氛围。三是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全面开展纠风十项重点工作。严格整治违规占用公房、新建楼堂馆所等问题,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强化对惠民政策、医疗服务等问题的治理和监管。

(三)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切实保障改善民生,夯实社会稳定基础。确保全县每年用于民生事业的支出占财政总支出80%以上,新增财力全部用于民生事业。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大力加强县镇村幼儿园、医院等建设,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事业。二是严格执行维稳责任追究制度。层层签订《年度综治维稳目标管理责任书》,夯实综治维稳责任。妥善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打击取缔邪教组织,集中整治黄赌毒违法行为。三是扎实开展“基层法制教育”活动。深入基层向广大群众和干部宣传法律知识,形成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狠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断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生产安全事故实现零死亡。

(四)着力推动统筹发展

一是加快产业转型升级。重点建设榆佳工业园区,积极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县和创建白云山5A级景区,大力支持企业发展电子商务,促进传统物流业的转型升级。积极调整农业结构,大力发展油用牡丹和光伏产业。二是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大产学研合作项目实施力度,鼓励企业与各大高校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大力推广“强力降高塑形”、施用有机肥、病虫害防治等实用技术,做大做强红枣产业。三是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全面推进省级园林县城、省级环保模范县城创建工作。完成编制《佳县“十三五”环保规划》,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百日清洁、水环境百日大检查等整治活动。四是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成立脱贫攻坚总指挥部,四大班子“一把手”任四大战区指挥长,全权负责本战区脱贫任务。健全考核激励和问责机制,加大扶贫投入,分类施策、合力攻坚,确保全县如期够格脱贫。深入推进驻村联户扶贫工作。


上一条:中共陕西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省宗教事务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下一条:中共陕西省司法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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