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反腐倡廉建设新五项制度巡礼”系列专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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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听众朋友!这里是AM693、FM106.6陕西新闻广播《秦风热线》节目。主持人 骆萍 在直播室向您致意。

  《秦风热线》由陕西省政府纠风办和陕西新闻广播联合奉献。今天是2010年7月7号,星期三,农历五月二十六。今天的节目是这样为您安排的:

  “政府在线”时间里,陕西新闻广播与省纪委联合推出“陕西省反腐倡廉建设新五项制度巡礼”系列专题。

  听众朋友, 2010年,省纪委以“新五项制度”为核心的陕西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工作再度引起各方面关注。为全面深入报道我省以“新五项制度”为代表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成果,配合全省创新成果交流汇报会的召开,我们陕西新闻广播与省纪委联合“陕西省反腐倡廉建设新五项制度巡礼”系列专题。将邀请省纪委有关领导和相关室处,以及各有关市(区)纪委的领导和同志、省内有关专家学者共同走进直播室,总结各地在反腐倡廉建设“新五项制度”方面的成果、经验和做法;宣传制度创新方面的新拓展、新成效;探讨推进我省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思路和对策。

  听众朋友,我省开展药品“三统一”工作以来给感到老百姓带来实惠,目前,我省宝鸡、榆林、咸阳、铜川、商海5个试点市的群众已经可以享受“零差率”药价。我省实行药品“三统一”制度使药价平均降幅为46.14%。那么,什么是药品“三统一”? 全省的“三统一”工作进展情况如何?老百姓怎样监督医疗机构是否真正执行了“零差率”?作为我省反腐倡廉建设新五项制度的主要内容,“三统一”制度对遏制医药购销领域的不正之风有何重要意义?

  今天早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局长 李荣杰、市场处 处长 李玉明 做客《秦风热线》节目就此和广大听众展开探讨!欢迎您拨打热线或发送手机短信参与节目。热线号码:029-85229491和85229492,手机用户请请编辑:“秦风” + 留言内容 →发送到 1062 9789 693。

  由省政府纠风办和陕西新闻广播联合奉献的《秦风热线》节目正在直播,下面,主持人骆萍邀请您一起走进“政府在线”。

  听众朋友,我省开展药品“三统一”工作以来给感到老百姓带来实惠,目前,我省宝鸡、榆林、咸阳、铜川、商海5个试点市的群众已经可以享受“零差率”药价。我省实行药品“三统一”制度使药价平均降幅为46.14%。那么,什么是药品“三统一”? 全省的“三统一”工作进展情况如何?老百姓怎样监督医疗机构是否真正执行了“零差率”?作为我省反腐倡廉建设新五项制度的主要内容,“三统一”制度对遏制医药购销领域的不正之风有何重要意义?

  今天早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局长 李荣杰、市场处 处长 李玉明 做客《秦风热线》节目就此和广大听众展开探讨!欢迎您拨打热线或发送手机短信参与节目。热线号码:029-85229491和85229492,手机用户请请编辑:“秦风” + 留言内容 →发送到 1062 9789 693。导播文娟已经值守在电话机旁。

  好,有请各厅局部门的嘉宾——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局长 李荣杰

  省食药监局 市场处 处长 李玉明

  欢迎你们!

  主持人骆萍:请您先介绍一下什么是药品“三统一”制度,概括讲怎样实现统一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

  李荣杰:听众朋友们,大家早上好。

  基本药物“三统一”是省委、省政府为维护人民健康,保障群众基本用药,有效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我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整顿规范医药市场秩序、预防和纠正医药购销领域与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重要举措。

  药品“三统一”就是对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实行统一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的全程管理。统一采购就是全省基本药物实行政府主导,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通过统一招标确定药品生产企业和价格;统一价格即在采购中标价的基础上平均加5%的配送费用,确定全省药品统一销售价格,基层医疗机构实行零差率销售;统一配送是试点市面向全国公开选招2—3家具备资质、有一定规模、实力较强的经营企业承担配送任务。

  主持人骆萍:为什么要“统一”?以前不“统一”有什么问题?通过此举要解决什么问题?

  李荣杰:药品“三统一”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药品贵的问题。长期以来,由于农村药品采购流通环节多,加价高,导致药品价格贵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环节:

  第一个是流通环节,过去药品从生产厂家到医院,再到患者手中,一般要经过好几个环节,这些环节都要层层加价。

  第二个药贵的原因是医院的用药环节,这个里面要加价,我省的情况,一般加价百分之三十左右。

  第三个是生产厂家环节,近几年国家要求药品降价有7到8次了。一些药品仍存在价格虚高的问题。

  实施药品“三统一”就是要改变中间环节多、药价虚高的现象,解决基层卫生单位以药养医、公益性偏离的问题,实现全省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同质同价,让广大群众用上安全价廉的药品。

  主持人骆萍:统一采购与过去基层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模式有什么不同?

  李玉明:与过去基层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模式相比,药品“三统一”制度实现了多方面的突破和创新:一是打破了以往从流通领域购进药品的限定,只招药品生产企业不招经营企业,减少了中间环节;二是基层医疗机构不参加招标,改变了基层医疗机构自行采购、自行定价的运行方式,实行全省统一采购;三是严格招标审评程序,同一品规报价低的4个进入评标范围,选4定3,实行专家实名制评标和定标与评标相分离;四是规范配送公司的配送资格和准入标准,实行统一配送;五是严把药品质量关,打造贯穿生产、配送、储运、使用全过程的基本药物质量安全链。

  主持人骆萍:这项工作涉及到哪些部门?他们承担的职责又是什么?

  李荣杰:为了保证这项惠民工程的顺利实施,省政府成立以分管省长为组长,宣传、发展改革、财政、监察、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药监、法制、物价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省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省药品“三统一”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五个试点市政府也建立了相应机构。实施药品“三统一”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操作要求高、工作难度大,省政府要求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三统一”药品目录,督促医疗机构做好药品“三统一”工作的实施;工商部门负责对中标企业、配送企业及医疗机构违反合同的行为和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的行为进行监督查处;药监部门负责药品生产企业、配送企业资质的认定,组织统一采购和统一配送工作;物价部门负责中标药品价格的审核备案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监察、纠风部门负责对“三统一”工作全过程的监督,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宣传部门负责药品“三统一”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主持人骆萍:我省开展药品“三统一”的工作给老百姓带来了什么实惠?

  李荣杰:为了使药品“三统一”工作达到预期的目标,的的确确给老百姓带来实惠。我们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启动试点,实行分级负责。先后确定在宝鸡、榆林、咸阳、铜川、商洛五个市的乡(镇)村医疗机构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药品“三统一”工作,通过试点,探索完善各项制度,取得经验后在全省全面推开。各级政府部门实行分级负责,省级负责制定各项政策和规定,组织统一采购工作;市级负责遴选确定配送机构,组织统一配送;县级负责监督药品配送、药品质量和药品价格工作的落实。

  二是精心组织,实施统一采购。实行以省为单位的网上集中采购,这项工作于去年12月正式启动。先后抽调了30多名工作人员、50多名专业人员和33名专家,进驻统一采购工作现场,紧张有序地开展工作。共接待企业报名1410家(次),实际投报企业785家,投报品规5155个。今年2月,省药品“三统一”办公室通过陕西日报、陕西省药械集中采购网等媒体发布了中标公告,共有367家药品生产企业中标,中标品规为1034个。

  三是严格标准,遴选配送企业。各试点市按照《陕西省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配送企业遴选办法》要求,组织完成了统一配送企业的遴选工作。遴选工作做到了程序公开、标准公开、结果公开,过程透明。坚持全国统一市场,不同地区、不同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好中选优,5个试点市共选出10家配送企业。3月统一配送正式启动。

  四是加强监督,实现阳光操作。由省监察厅和纠风办组织的监督组进驻统一采购现场,靠前指挥,通过采取封闭管理、密钥共管、审评分离等多种有效措施,对各个关键环节跟踪监督。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网络或信件等多种形式举报投诉,有力地保证了统一采购工作的严密组织和公开、公正、公平。招标采购工作中没有出现一起违纪违规举报。

  这次中标的1034个品规零售价格与国家零售指导价相比,平均降幅为46.14%。药品配送到基层后,试点乡镇卫生院门诊和住院费用平均降幅达三分之一左右,老百姓真正得到了实惠。

  主持人骆萍:现在,我省宝鸡、榆林、咸阳、铜川、商海5个试点市的群众已经可以享受到“零差率”药价。什么时候能够在全省统一实行“三统一”制度?全省的“三统一”工作进展情况如何?

  李荣杰:按照全省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安排,大体上到今年10月份,全省70%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年底实现全省覆盖。最近,西安、渭南、延安、汉中、安康各市和杨凌示范区已陆续启动药品配送企业遴选工作,计划在8月份完成。

  药品“三统一”是一项系统工程。自去年这项工作在宝鸡、榆林、咸阳、铜川、商洛等五个市开展试点以来,已组织并完成了药品统一采购招标、统一配送。10家配送企业已向5个试点市的基层医疗机构配送1536.65万元药品。目前,试点工作开局良好,进展顺利。

  主持人骆萍:“零差率”,顾名思义,就是药品多钱进,就多钱卖给老百姓。那么,老百姓怎样监督医疗机构是否真正执行了“零差率”?

  李荣杰:这是一个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也是我们重点要解决的问题。为了保证基层医疗机构实行“零差率”销售,我们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由省财政、卫生、发改、人社四部门出台了《陕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补偿暂行办法》,在落实好乡镇卫生院人员全额工资的同时,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取分类综合补助的办法。

  二是通过陕西日报、陕西省药械集中采购网等媒体发布了中标公告。公布了统一采购药品的通用名、剂型、规格、生产企业、零售价等,方便群众的监督。各个试点基层医疗机构也都公布了“三统一”药品目录和价格。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试点市相关部门将对基层医疗机构执行“零差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省“三统一”办公室将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落实基本药物“三统一”实施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主持人骆萍:现在,药品价格便宜了,那么药品的质量怎样保障?

  李玉明:药品质量是群众关注的重点,为了保证群众能用上价廉、安全有效的药品,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打造一条贯穿生产、配送、储运和临床使用全程的基本药物质量安全链。

  一是在统一采购招标中加强药品质量审查。这次统一采购中,在企业报名条件和评标标准方面分别增加了违法违规行为审查、药品质量公告查询、不良反应监测等药品监督管理的内容,从动态上强化了对申报企业药品质量的审核把关。

  二是加强药品生产环节的监管,组织开展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处方和工艺核查,,对辖区内生产企业至少进行2次现场检查,建立基本药物生产品种数据库,全面实施药品质量受权人制度,对基本药物进行全品种电子监管。

  三是加强基本药物配送和使用环节监管。强化对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的日常检查,建立配送企业数据库,对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检查做到100%。

  四是加强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和评价。开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调查、核实工作,提高对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现、报告、预警和分析处理,对重点品种加强监测和分析评价,及时掌握基本药物安全信息。

  五是对基本药物进行全品种覆盖抽验,及时向社会公布抽验结果,依法对抽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规定的产品及其相关音准进行查处。

  主持人骆萍:如果发现在实行药品“三统一”的过程中,出现不按政策办事,或者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群众怎样进行监督和举报?

  李荣杰:按照《陕西省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制度规定,如果在工作中,出现不按政策办事,或者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可直接向各级药品“三统一”办公室或者纪检监察部门举报投诉反映。

  近期,省纪委专门制定并印发了监督管理办法,对相关部门及单位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检查。

  借此机会,我将下一步工作向大家作一通报,希望听众朋友们继续关心关注和支持药品“三统一”工作。

  一是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统一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各项工作的落实。加强监督检查,保证药品及时供应,基层医疗机构全部配备,通过统一配送网络采购药品,规范用药行为,保证基本药物合理使用。加强药品价格监管,落实零差率销售,实现全省药品同质同价。

  二、加快“三统一”药品目录增补工作。抓紧完成药品目录遴选增补工作,及时组织集中采购。

  三、试点市县加快出台财政补偿方案,及时补贴基层医疗机构因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收入。保证基层医疗机构在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后能够正常运转。

  四、启动西安、渭南、延安、汉中、安康5个市和杨凌示范区配送企业遴选工作,逐步将药品“三统一”范围扩大到全省。

  五、制定出台中标品规动态管理办法,对中标品规实行集中挂网、动态管理,积极探索形成科学长效的动态管理模式。

  六、进一步加大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积极开展培训工作,引导医生和群众改变用药习惯。加强调查研究,总结试点经验,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措施。

  主持人骆萍:药品“三统一”工作目前取得成效是什么

  李玉明:药品“三统一”工作启动虽然只有几个月时间,但是在监察纠风、财政、卫生、工商、药监、物价等部门和试点市的共同努力下,已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药品价格大幅降低。这一点前面已作了介绍,这里我介绍一下。以省为单位的集中采购只招生产企业,不招经营企业,最大限度地减少了药品经营中间环节。经过报价竞标,每个品规低价的4个投标人进入评标范围,然后取中低价作为拟挂网价,而每个品规中标的三家企业执行统一的中标价格,保证了同一品规的药品在全省基层医疗机构执行同一价格。同时,通过建立补偿机制,取消了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1034个中标品规的零售价格与国家零售指导价相比,平均降幅为46.14%。药品配送到基层后。

  二是理顺了药品供应渠道。基层医疗机构的药品全部纳入统一配送管理体系,使用达到全覆盖,打破了以往的药品供应模式,避免了进货渠道混乱的问题,进一步规范了药品流通秩序。同时,促进了药品流通企业的整合,使企业向规模化发展,配送网络将逐步健全,配送水平会明显提升,有力地推进了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建立。

  三是切实保障药品的质量。这次统一采购中,在企业报名条件和评标标准方面分别增加了违法违规行为审查、药品质量公告查询、不良反应监测等药品监督管理的内容,从动态上强化了对申报企业药品质量的审核把关。同时,对加强“三统一”药品质量监管工作作出全面安排,实行全覆盖质量抽验制度,向全社会公布抽验结果。

  四是保证药品生产供应。设定了申报企业产销规模的门槛。同时,每个品规可以有3个生产企业中标,不仅提高了药品生产供应能力,而且给了配送企业选择空间,增加了竞争因素,有利于提高服务保障水平。

  主持人骆萍:如何确保药品“三统一”工作落到实处?

  李玉明:第一、突出重点,加强监管。药品“三统一”的重点在配送,核心在监管。工作中我们坚持抓好四个环节,一是加强招标监管。按资质、高标准地选好生产、配送企业,一定要把有资格、有实力、守信誉的企业招进来。二是加强配送监管。要监督配送企业信守服务承诺,对配送到位率低、行为不规范的企业要取消配送资格,切实保证“三统一”药品质量和及时供应。三是加强医疗机构监管。基层医疗机构不仅要全部配备基本药物,而且要规范用药行为,确保基本药物的合理使用。四是加强药品价格监管,确保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实行统一价格管理,实现全省药品同质同价。

  第二,妥善处理好各方面的合同关系。药品“三统一”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药品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医疗机构、政府部门和老百姓切身利益,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影响整体工作推进。要建立从药品招标采购、配送到使用的各环节运行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用健全的制度来规范协调各方关系,以合同的方式明确各方的义务和责任,规范中标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配送企业与医疗机构的关系,规范企业、医疗机构与卫生、药监、物价等政府部门的关系。要细化各项条款和规定,强化监管和责任追究,形成普遍的约束力,防止推诿扯皮。在工作中,要坚持按制度办事,按合同办事,严格依据制度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义务,使有关工作得到切实落实。

  第三,健全制度,创新机制。坚持把制度和机制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建立实施药品“三统一”工作进展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医疗机构和药品配送企业不良记录公布制度,建立药品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定期评价和进入退出机制以及药品统一配送考核评估制度。通过试点,看看我们制定的办法是否切实可行,还有什么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在实践中积极探索,不断完善制度措施,创新工作方法,理顺工作程序。形成一套完整、成熟、管用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为下一步全面推行创造条件、积累经验。

  第四,强化监督,严格问责。严明工作纪律,严格实行问责制。人民群众是否满意、是否得到实惠,是衡量药品“三统一”工作成效的唯一标准。如果监督工作不到位,“三统一”的各项政策和措施就可能落实不好,人民群众得实惠的目标就可能打折扣。对各项制度、程序、标准及招标、采购、配送、价格等情况都要在网上公布,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对药品“三统一”的全程监督。

  第五,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药品“三统一”的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和工作成效,宣传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典型、好做法,要把宣传的触角深入到社区、农村一线,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各项政策和规定,营造全社会支持和参与药品“三统一”工作的良好环境和舆论氛围,积极推动全省基本药物制度的建立。

  最后,再次感谢 两位嘉宾 来到直播室参与节目,再见!

  本周节目预告:

  听众朋友,明天的《秦风热线》“陕西省反腐倡廉建设新五项制度巡礼”系列专题,我们将为您播出的是:《推行“廉政灶”制度,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7月9日周五:《“办案协作区”制度解决农村党员干部违纪》

  欢迎收听!听众朋友,今天的《秦风热线》节目就到这里结束了。

  主持人节目监制:骆萍 、 编辑:

文章来源:省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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