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突出四个增强 促进作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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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良的作风是凝聚党心民心、推动干事创业的巨大力量。今年以来,省环保厅不断强化思想教育、建立完善制度机制、坚持领导带头示范、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多措并举,综合施治,找准发力点,打好组合拳,推动了中央八项规定的有效落实,促进了干部作风的转变。

一、注重思想教育,增强转变作风的自觉性

一年来,省环保厅始终把思想教育作为转变作风的基础性工作,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始终,坚持常抓不懈。一是抓学习,重引导。采取系统学习与重点辅导相结合、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讨论交流与熟知规定相结合的方式,坚持阅读原文系统学、带着问题深入学、结合实际重点学,组织厅直机关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意见》,听取《弘扬延安精神增强党性修养》专题辅导,开展“树立群众观念 转变工作作风”、“树立宗旨意识 强化环保为民理念”专题讨论,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增强了党员干部转变作风的自觉性。二是抓警示,重防范。组织观看《苏联亡党亡国20年祭》、《失德之害--领导干部从政道德警示录》等警示教育片,学习中央纪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问题和环保部有关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析理,用深刻、鲜活、典型的案例教育警示党员干部敬畏权力、敬畏法纪,引导党员干部从身边人、身边事中汲取教训,增强自律意识。三是抓谈话,重提醒。针对作风问题的顽固性和转变作风的艰巨性特点,我们始终把作风建设的触角延伸到党员干部学习、工作、生活的各个方面,坚持经常性谈话提醒,防患于未然。对新任领导干部,及时进行任前谈话,告诫在先;对新进环保系统的人员,及时进行岗前谈话,要求在先;对各级领导同志,经常进行谈话,提醒在先;对重点岗位人员,定期进行谈话,预防在先;对有作风问题苗头的同志,及时进行谈话,警示在先。通过深入系统的思想教育和引导,达到了“强化理想信念、增强三个自信,强化党的群众观点、增强环保为民理念,强化党章意识、增强党性观念,强化延安精神、增强宗旨意识,强化遵规守纪、增强廉洁自律”的“五强化五增强”效果,提高了党员干部转变作风的自觉性。

二、注重制度建设,增强转变作风的规范性

省环保厅把建章立制作为转变作风的重要抓手,建立完善了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的作风建设制度,真正把党员干部的行为约束在制度的“笼子”里,增强了作风建设的规范性。一是建立制度体系。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意见》要求,针对环保工作特点和环保系统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实际,制定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实施意见,修订完善了公务接待、公车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明确了精简会议文件、简化公务接待、加强公车管理、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具体要求,形成了加强作风建设的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二是规范机关管理。建立健全机关精细化管理制度,落实目标任务、职责分工、日常管理、工作流程、行政执法、社会服务精细化管理措施,有效遏制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推进机关作风转变,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效率,方便基层和服务对象。三是完善考评机制。将作风建设纳入机关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与干部业绩评定、选拔任用、交流轮岗挂钩,确保作风建设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三、注重领导带头,增强转变作风的示范性

“风成于上,俗形于下”。领导干部的言行举止具有很强的引领示范作用,对党风政风民风的形成至关重要,必须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一是落实领导责任。明确厅党组、厅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各处室、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抓作风建设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强化各级领导抓班子突出抓作风、抓工作首先抓作风的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责无旁贷、奋勇当先”的使命意识、“直面矛盾、敢于负责”的担当意识、“只争朝夕、时不我待”的紧迫意识和“勇于改革、破解难题”的创新意识。二是注重领导示范。各级领导干部无论是对作风问题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还是下基层接地气、解难题、抓落实,要求下级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下级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形成上级带下级、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带分管干部的工作格局。各级领导干部做到“六个带头”,即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带头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接受群众监督、带头深入实际解决问题、带头履行廉洁自律规定,用“六带头”督促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三是规范领导行为。厅领导班子成员在政治上,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作风上,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坚持为民务实清廉。在工作上中,坚持把服务科学发展和回应人民群众新期盼、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空气、水和农村环境问题作为着力点和突破点,认真履行职责。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省厅领导同志和厅直单位处以上党员干部深入全省107个县区,先后召开座谈会295次,面对面征求意见,解决问题,形成调研报告42篇。

四、注重监督检查,增强转变作风的实效性

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任务,必须强化监督检查,坚持常抓不懈。一是突出监督重点。省环保厅坚持把监督的重点对象放在各级领导干部和掌握环保“八项权力”的重点岗位人员上,把监督的重点内容放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解决“四风”突出问题上,把监督的重点节点放在重大节日和敏感事项上,不断延伸监督触角,深入“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形成全方位、立体式的作风建设监督机制。二是创新监督方式。把组织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采取普遍检查与个别抽查相结合、重大节日检查与日常工作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今年以来,我们围绕 “严守节日纪律、坚持厉行节约”, 分别在元旦春节、国庆中秋前,2次组织处以上领导干部集体谈话,明确有关具体要求,对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进行告诫和提醒;围绕“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对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听取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的专题汇报,征求对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有关整改措施。同时,在春节前和七月初先后两次组织作风建设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三是注重监督实效。在监督检查中,按照中央关于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针对环保系统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实际,着力在整治“庸懒散奢”问题上下功夫,着力在解决“四风”问题上求突破,着力在大兴求真务实之风上求实效,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环保队伍。今年以来,省厅取消行政审批事项8项,清理精减简报17种,发文数量比去年同期减少11.5%,会议费比去年同期减少66.8%,接待费比去年同期减少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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