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黄陵县委、县政府、县纪委高度重视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狠抓纪检组织机构、制度建设,强化纪检干部培训和作风建设,加大经费保障力度,有效提升了乡镇纪检组织的履职能力。特别是中、省、市纪委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相关文件下发后,县纪委在专题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提出落实意见,县委先后2次召开常委会,专门就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中关于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工作经费保障、“四有”标准建设等有关问题进行了专门研究,全力推进乡镇纪检组织建设。
一、黄陵县乡镇纪检组织建设基本情况
近年来,黄陵县纪委始终坚持把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作为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内容,鼓励和支持各乡镇(街道办)纪委(纪工委)结合工作实际,大胆探索乡镇纪检组织职能作用发挥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一是注重队伍建设。认真落实中、省、市纪委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相关文件精神,全县6镇1乡1个街道办事处及3个社区服务中心纪委书记在党委中职务排序都在资历相同的委员前面,乡镇纪委书记的提名、任免由县纪委与组织部协商后报县委决定或进行选举。目前,全县乡镇纪委书记11名、纪委委员47名、监察室主任11名。乡镇纪委书记结构明显优化,平均年龄37岁,较换届前39岁下降2岁,具体为35岁及以下6人,35岁至40岁3人,40岁以上2人,本科以上学历4人,占36 %,大专及以下学历7人,占64%。二是强化组织机构。结合我县乡镇纪检干部除纪委书记外全部由其他干部兼职的实际,在6镇1乡1个街道办事处及3个社区服务中心设立监察室,与乡镇纪委合署办公,股站级建制,监察室主任由专职纪检干部担任。三是重视支持保障。明确在县财政年初预算中,每年为乡镇纪委、社区纪委及街道办纪工委增加一部分专项工作经费,予以保障;从2012年1月起落实乡镇纪检干部每人每月220元的办案补贴待遇;按照“四有”标准要求,为乡镇纪委统一配备电脑、摄像机、照相机、录音笔和办公电话、基本的办公耗材等办公办案设施设备;采取分期分批的办法,逐步为乡镇纪委(监察室)配备公务用车,为开展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四是建立干部交流机制。建立乡镇纪检干部提拔使用的长效机制,切实帮助乡镇纪检干部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在乡镇换届中,上一届11个乡镇(街道办)纪委(纪工委)书记有8名提拔使用到正科级岗位工作,2名担任乡镇党委副书记,1名交流到县委机关工作,7名年富力强的纪委副书记转任乡镇纪委书记,4名纪委副书记转任副乡(镇)长,突出以人为本,合理调配,既照顾了乡镇纪检干部的个人意愿,也充分调动了乡镇纪检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主要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近年来,经过我县各级扎实有效的工作,全县乡镇纪委机构设置更加健全,综合保障更加有力,制度机制更加完善,职能作用明显增强,作风形象切实改进,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充分发挥了组织协调作用,为纯洁干部队伍、助推镇域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结合新形势,对照新要求,我们清醒认识到,我县乡镇纪检组织建设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仍然存在专职不专的现象,实际工作中存在业务不熟、不想办案、不会办案的现象,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包括乡镇纪委书记的纪检监察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因此,我们必须积极探索进一步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新举措,总结工作经验,创新工作方式,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一系列决策和部署,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扎实工作,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强、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黄陵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坚强的政治保证。
1、突出重点抓监督。乡镇纪委要围绕乡镇中心工作,探索建立对基层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的有效载体和办法,加强农村廉政文化建设。建立健全乡镇党员干部权力行使监督制度,重点对“三重一大”事项和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情况开展有效监督。加强对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和便民利民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村和基层站所负责人的监督。乡镇纪委书记应把主要精力放在纪检工作上,参与乡镇党委工作决策、干部任免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决定前的酝酿协商,乡镇纪委书记分管的其他工作应与纪检工作相关。注意发挥乡镇纪委委员和村民监督委员会的作用,纪检工作重大问题要集体研究决定。
2、完善制度建机制。一要健全工作运行机制。乡镇纪委要健全内部运行制度和权力监督制约制度,建立健全学习、议事、调研、工作例会、工作报告、信息报送、内部监督、挂钩联系、责任和考核、责任追究等运行制度。注重发挥全县4个办案协作区的作用,每个办案协作区每年至少协作办理1起案件。二要创新学习培训机制。按照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要求,坚持把乡镇纪检干部纳入培训计划,确保乡镇纪检干部每年至少集中培训1次,培训时间不少于30天。由县纪委通过举办业务培训班、选派人员参加上级纪委跟班学习或挂职锻炼等形式,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办)纪委(纪工委)书记、各社区服务中心纪委书记和专职纪委委员的培训教育,进一步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不断适应工作的需要。三要严格考核奖惩机制。明确“五严守、五禁止”要求,加强对乡镇纪检组织和纪检干部工作实绩的考核,每年年终对全县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考评一次,由乡镇纪委书记向县纪委常委会述职述廉,接受县纪委评议,连续两年处于末位的淘汰出队伍,根据具体实际,调整到其他部门单位或岗位工作,对在年终考核中不合格的乡镇纪委,不予以发放办案人员补贴,充分发挥考核奖惩在干部管理工作中的导向、评价和监督作用。
3、夯实责任重履职。一要依法维护农民切身利益。乡镇纪委书记要积极全面参与党委会工作决策、干部任免、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以落实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基层站所办事公开和党务公开为重点,各乡镇纪委对新农村建设、村级产业开发、村容村貌整治、“三资”管理、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等进行全程监督,特别是各村民监督委员会对村级固定资产进行清理、资金进行核算、资源进行普查,将结果上墙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坚决纠正坑农害农行为,充分保证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二要切实加大村务监管力度。村民监督委员会在对村级重大事项、村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等进行监督的同时,重点加强村级财务管理情况的监督,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参与村级财务“五笔会签”,加强对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违规使用公款和以权谋私的行为,杜绝村级财务中的不合理开支。三要严肃查处违纪案件。在案件查办中,实行乡镇纪委查办案件约谈制度,严格执行“乡办县审制”、“联合审理制”和“一案双报告”制度,注重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积极实施乡镇办案协作区制度,集中力量突破疑难案件,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加坚强的政治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