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的“四风”问题及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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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笔者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对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四风”问题进行了调研,达到了找短板,找失误、找症结的目的,经综合梳理,针对纪检监察工作“四风”方面问题的表现,进行深入思考研究,提出了对策建议。

一、纪检监察工作中“四风”的具体表现及原因

(一)形式主义方面。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中形式主义表现最为突出。

一是在工作安排部署中: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文件层层转发现象,该抓的问题没有及时抓,该干的工作没有具体干。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缺少检查量化考核具体标准,只是简单的分解任务,对任务的完成情况,监督检查不到位,责任追究不到位;基层落实八项规定,没有具体实施细则,公车管理没有可操作性办法,对公文、简报、会议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清理压缩效果不明显,会议实效性不高,务虚会议多,领导脱稿讲话少,文件篇幅长,文件数量控制不够,艰苦奋斗精神不够,勤俭办一切事情坚持不好,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制度不严格;在“三转”落实中,纪检监察机构、人员调整没能及时落实到位,纪检监察系统人员调整缓慢,纪检组长空缺过多。究其原因是存在“等、靠、要、怨”的思想,喜欢从客观上找原因,认为上级没有出台细则和具体操作办法,本级安排工作就转发文件,死板硬套,安排部署了就算工作完成,对具体实效思考总结的较少。工作安排中主观能动性较差,不去深入思考具体工作中的细节,也不主观的创新制度。更深层次上就是工作的态度不坚决,工作认识不明确。

二是在工作落实中:存在不注重实效,不能与本地实际结合,该落实的制度没有很好地落实。如廉政灶制度投入不少,节约效果不大,只是为了落实制度而推广廉政灶,没能很好的结合实际,研究切实可行的具体推广方案;调研工作,完成任务的多,深入实际、结合工作的少,把调研成果转化成工作成绩的就更少;在规范公务活动,执行《党政机关例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没有公开“三公经费”,办公用房标准执行不到位,公车管理不严格,职务人情消费依然存在等等;反腐倡廉教育活动较少,宣教活动无特色,达不到应有的效果。究其原因是对本地工作实际情况掌握不全面,不能将制度政策与实际结合,发挥规章制度应有的作用。

三是在学习中:存在学习制度坚持不到位,不能认真学习党的最新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每周五的学习日制度,不能长期坚持下去,部分人员经常以工作任务紧为借口,不参加集体学习。大多数干部在理论学习上蜻蜓点水,浅尝辄止,不求甚解。只讲学了多少,不管学进去多少,对学习的内容缺乏深入的思考,不能将理论有效的与实际相结合。工作凭感觉,办事凭经验,服务凭心情,缺乏应有的实干创新精神。部分干部学习意识淡薄,不学无术,不讲学习、不讲政治、不讲正气,放松了主观世界的改造,存在自我满足,不深学;借口业务繁忙,不多学;疲于应付,不勤学的现象。每年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不及时,培训时效不能保证,导致新进入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欠缺。究其原因是没能将学习与实际问题相结合,没能将学习看做推动工作、提高为人民服务能力的一种根本途径。

(二)官僚主义方面。调研发现,在基层纪检监察系统中官僚主义依然存在。

一是在思想上:1、对上级的部署安排照本宣科,不结合基层实际,生搬硬套,机械执行。如在工作中,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少、点子少,上级安排怎么做就怎么做、以前怎么做就怎么做、别人怎么做就这么做,不能很好的结合当前工作实际;起草文件,出台制度“从上级文件上套、网上抄、报纸上看、自己想”,选择性闭门造车,缺少基层调研的基础资料,文件的实效性较差。究其原因是思维僵化,脱离实际,对纪检监察工作落实没手段、没办法。2、办案工作存在等群众举报、靠其他部门移交等“守株待兔”的“官老爷”思想,很多科室和纪检组工作人员,不知道办案程序、不会办案、办不了案,不能主动查找线索、积极研究腐败易发领域的问题,不能做到全员办案,导致基层案件查办工作在全市排名靠后。根本原因是履职意识较差,安于现状、四平八稳,不思进取、庸碌无为,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

二是行动上:1、平时机关坐的时间多,基层走访、调研的时间少,下基层走马观花,不深入群众,不深入了解群众疾苦,不能及时察觉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遇到上访信访问题,能推就推,能躲就躲,不主动下功夫去化解矛盾和问题。主要原因是存在脱离群众,不深入基层,不了解群众,遇事想当然,不愿意同基层和普通群众打交道,怕给自己添麻烦,遇事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思想。2、不能及时发现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不能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一追到底,深挖细查。工作中你好我好,嘻嘻哈哈,对不认真履职、不准确履职、不想履职的部门和领导,问责、追责不够。究其原因是工作积极主动不够,存在“老好人”思想。

(三)在享乐主义方面。主要存在于纪检监察干部个人身上。一是在思想上,有些纪检监察干部精神懈怠,思想空虚,不思进取,拈轻怕重,事情多做一点觉得吃亏,待遇差点就满腹牢骚。个别党员干部整天说忙,确看不到工作成绩;有些纪检监察干部只注重个人待遇的提高,不注重自身业务素质的提高。如部分纪检组长干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想干的好,业务素质较低,缺乏钻研业务的精神,存在办案困难,职务提升了,却忘记了主业是什么。二是在精神状态上,意志消沉,信念动摇,满足于现有学识和见解,陶醉于已取得的成绩,工作缺乏动力。如有些干部安于现状,上班期间串岗溜号,旁观闲聊,等下班、混日子。三是在工作状态上,贪图安逸,怕苦怕累,逃避责任,得过且过,不愿吃苦出力,不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只愿做脸上搽粉的事,不愿做解决实际问题的事,只愿做锦上添花的事,不愿做雪中送炭的事,只愿做有利于眼前的事,不愿做为长远发展打基础的事。如案件查办、作风纪律检查等工作,干起来推诿现象比较严重,畏手畏脚,认为这是得罪人的活,不想干、不愿干;干部考察、单位考核等事情抢着干。

(四)在奢靡之风方面。纪检监察工作中和纪检监察干部个人身上奢靡之风表现很少,但也有苗头。一是在工作中厉行节约意识差,水、电、办公用纸等浪费严重,节约意识差,如电脑不及时关机、打印机长期开机、长明灯等;电子公文未能有效推广,发文效率低下,纸张浪费严重。二是热衷于个人享受,生活用品讲档次,讲品牌,相互攀比、炫耀等。

二、解决纪检监察“四风”的对策建议

(一)提高党性修养,从思想根源上消灭“四风”。一要强化理论修养。把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作为党性修养的根本抓紧、抓好,努力把学习理论与纪检监察工作实践紧密给合起来,真正把学到的知识转变为实际工作能力。二要强化思想修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把主要精力放在抓工作、干事业上,着力在改革创新上做文章,在攻坚克难上下功夫,在狠抓落实上见成效。对发现的问题要紧抓不放、积极解决,对部署过的工作要督促检查、严抓到底,毫不懈怠,切实解决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三要强化道德修养。纪检监察党员干部要带头加强道德修养,正确处理好“大节”与“小节”的关系,坚持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追求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切实净化自己的“生活圈”、“朋友圈”、“娱乐圈”,正人先正己,取信于民。

(二)树立新风正气,从作风建设上抛弃“四风”。针对纪检监察工作查找出的“四风”方面的问题,要深刻剖析根源,着力加以整改。一要求真务实。着力改进文风、会风,精简文件简报,加大明察暗访,随机走访,深入基层了解群众实情,不搞参观式调研。坚持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把工作的着力点真正放到研究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侵占群众切身利益、党员领导干部不履职尽责上来。二要深入群众。严格遵守“八项规定”要求,扎实抓好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宗旨意识、公仆意识,树立群众观点,走群众路线,掌握群众工作方法,要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真正把人民群众当主人、当亲人、当老师,努力解决职能部门与民争利、不作为、不担当等问题。三要勤政廉政。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政准则,自觉模范执行各项制度和纪律要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落实“三转”要求,狠抓党风政风,对腐败问题始终保持“零容忍”。四要勤俭节约。充分认识狠刹奢侈浪费之风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坚持勤俭办事,坚决反对讲排场、比阔气,自觉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厉行节约条例、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和财经纪律制度,狠杀各种不正之风。

(三)加强队伍建设,从能力素质上解决“四风”。切实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干部队伍,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着力提高四个方面的能力:一要提高工作能力。教育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增强大局意识、担当意识,自觉把提高执纪能力、加强业务水平作为干事创业的基本前提。定期组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和理论学习。二要提高创新能力。始终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增强创新意识,在省市纪委不断推出的创新制度的基层上开拓视野,敢为人先、敢于超越、敢于突破,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提高破解监督制度的发展难题和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三要提高执行力。自觉遵守党章、贯彻党章,认真履行党章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确保区委、政府安排的工作,不讲条件、不打折扣的得到贯彻落实,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建立健全派驻干部的评价、考核、任用、晋升、待遇、交流等各项制度。建立竞争激励机制,把派驻机构干部的培养推荐工作纳入到纪委统一管理,通过上挂、下派、集中培训、协助办案、抽调检查等方式,真正使优秀的派驻干部能脱颖而出,担当重任。四要健全完善轮岗交流机制。对在同一部门任职期限较长的纪检监察干部,可以通过组织程序交流到同一部门的其他重要岗位或其他部门的派驻机构任职,优秀的纪检监察干部可以选调、推荐到上级纪委、监察局机关工作。

(四)强化监督制约,从制度机制上杜绝“四风”。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完善纪检监察工作自身的监督机制,促进纪检监察机关作风转变。一要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纪律规定,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切实改进作风、加强自身建设,强化管理监督和纪律约束,打造素质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二要完善制度保障机制。围绕改进工作作风、完善办案程序和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建立健全机关工作制度,拓展提升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建设,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管权的有效机制。三要完善绩效考核机制。不断健全完善责任考核、效能监察、干部选用等制度体系,严格考核,奖优罚劣,注重把考评结果与奖励惩处、提拔任用和工作调整相挂钩,发挥考核评价的激励引导作用,激励各级干部奋发有为、积极向上。激发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谋事干事的积极性,形成人人争先创优、奋发进取的生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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