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在各地
打印

  各地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各地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机关作风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等项工作,积极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去年,大部分省(区、市)把效能监察作为政府当年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部署,狠抓落实,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社会各界反映良好。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建立机构,保障效能监察工作顺利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为了切实抓好这项工作,取得实效,各地各级领导都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人力物力,通过建立效能监察室、行政服务中心和行政投诉中心等机构,把效能监察和效能建设相结合,在提高机关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各地有关机构的建立情况如下:

   效能监察室的建立情况。目前,河南、湖南、安徽、河北四个省在省级成立了效能监察室(安徽省称执法监察二室),作为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的机构,其中河南省18个省辖市和147个县(市、区)组建了效能监察室,其他10个县(市、区)正在积极筹建效能监察室;湖南省的14个市(州)和103个县(市、区)建立了效能监察室;河北和安徽两省的效能监察室主要设置到地市一级,县(市、区)只有部分设立。广西、陕西、甘肃、青海、山西、福建等省虽然尚未设立效能监察室,但是在省级、部分地市和县(市、区)成立了行政效能监察领导小组,负责领导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开展。

   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大厅、政务服务中心)的建立情况。行政服务中心主要是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场所,各部门抽调业务人员进驻服务中心,负责办理本部门的行政审批业务。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各省(区、市)共建立行政服务中心2000多个,主要集中在市、县两级,以及一些省直部门的专门大厅,全国地市一级建立行政服务中心的比例超过62%。天津、陕西、吉林、安徽、四川5个省(市)设立了省(市)政务大厅。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浙江、安徽、山东、重庆、陕西等省(区、市)的地市(县、区)全部建立了行政服务中心。

   行政投诉中心(效能投诉中心)的建立情况。行政投诉中心主要是负责受理并处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影响行政效能行为的投诉,根据投诉情况综合分析行政效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或建议。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各省(区、市)共建立行政投诉中心1400多个,地市级建立行政投诉中心的比率接近50%。

   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各级政府都把行政效能监察和行政效能建设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认真规划部署,积极建立制度,使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有章可循,稳步推进。湖南、河南、广东、黑龙江、浙江、山西、内蒙古、贵州等省(区、市)都专门出台了行政效能监察的工作规则或工作方案,从总体上规范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在加强效能监察的过程中,各省(区、市)不断强化效能建设,通过推行包括岗位责任制、办事时限制、公开承诺制、首问负责制、效能告诫制等各项制度,推进行政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完善执法程序。为了明确行政效能评价的标准,天津、广东、陕西、福建、山东等省(市)制定了行政绩效测评的规则,对各行政机关的效能情况进行综合排名,并向社会公布。甘肃省还出台了《关于开展企业评议政府部门活动的实施意见》,组织企业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工作进行民主评议。

  围绕中心工作,点面结合开展效能监察工作。各地注意把效能监察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围绕政府中心工作、重大决策,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开展专项效能监察,增强效能监察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各地开展专项行政效能监察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围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开展效能监察,降低经济运行成本,提高经济运行效率,构建经济健康运行的有效机制;二是围绕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开展效能监察,确保政府投资的效益,以及投资项目建设的优质高效;三是围绕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开展效能监察,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各地在开展专项效能监察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摸索效能监察规律,逐步规范行政程序,完善规章制度,从而实现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全面推进。

   强化过错责任追究,发挥惩治在行政效能监察工作中的作用。各地在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中,在积极建设机构、完善制度的同时,加大了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的力度。据不完全统计,去年各地共受理有关行政效能方面的投诉86900多件,办结63000多件,责任追究14300多人。

  进一步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建议

  加强对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调研,掌握情况,加强指导。各地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已经有一段时间,他们在实践中积极总结,发现规律,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为了全面掌握各地此项工作开展的情况,应该组织力量对此项工作做得比较好的省以及地市进行调研,认真分析他们的做法,形成效能监察工作的整体思路。目前已确定在效能监察工作开展比较有特点的省区市设立效能监察联系点,认真总结他们的经验,并加强指导,探索效能监察的有效途径。

   对各地的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进行研究,适时出台统一的规范性指导文件。各地为了加强对行政执法过程中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工作不负责任、拖拉推诿、敷衍塞责,甚至“吃拿卡要”等方面问题的治理,纷纷制定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这些办法的制定有利于加大监察力度,改善行政机关工作作风,有关部门应该对各地制定的办法进行研究、总结,并适时制定统一的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对行政过错的处理进行明确。

   加强监督检查,查处一批典型案件。监督检查和查处案件是监察机关开展工作的重要方式,在开展效能监察的工作中,也要积极利用这两种方式,在适当的时候对开展效能监察的情况进行检查。同时,要注意寻找案源,抓住典型案例,认真查处,并深入剖析。

   加强行政效能监察的基础理论研究。行政效能监察方面的基础理论研究还相对薄弱,应该针对效能监察的定位、意义、工作原则、工作方式、工作内容等方面加强理论研究,以加强理论对实际工作的指导作用。

  2005年效能监察工作安排情况

  今年,各地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监察部关于2005年执法监察工作的安排意见》的要求,结合《行政许可法》的贯彻执行,对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进行了认真的部署安排,准备把效能监察工作全面推向深入。具体来说,今年各地主要计划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工作:

  认真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对《行政许可法》的贯彻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今年,各地以《行政许可法》的贯彻执行为契机,计划把对《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与效能监察工作相结合,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保障和促使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天津、河北、四川、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浙江、山东、吉林、黑龙江、福建等省(区、市)都制定了具体方案,要针对行政许可的设定、实施和监管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在摸清行政许可项目底数的基础上,督促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进一步清理行政许可项目、行政许可的依据文件和实施主体。

   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改善政府管理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今年,各地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和创新管理方式,建设服务型政府,认真部署效能监察工作,将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建设,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逐步建立健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和评估制度、决策听证和公示制度、决策后评价制度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河北、河南、湖南、吉林、浙江等省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加大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方面的工作力度,努力降低经济运行成本,完善监管措施,构建服务和促进经济发展的良好机制。各地还围绕当地的重大公共投资项目进行专项效能监察。

   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和行政投诉中心建设,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行政服务中心和行政投诉中心是加强效能监察的重要载体,今年,各地准备进一步加强两个中心的建设,一是进一步健全中心的设置,未设立的要尽快设立,已经设立的要加强人员配置;二是完善两个中心的相关管理制度,加强管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中心窗口人员管理制度、工作程序制度、投诉受理制度、绩效考评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以及探索建立“一个窗口对外”的审批和许可管理制度等。

   另外,各地还结合当地实际,选择与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热点问题进行立项,开展效能监察工作,如重庆就围绕三峡移民工作进行效能监察。天津、广东、浙江、山东等一些省市还在探索建立和完善电子监察方式。

文章来源:(中国廉政报道网)


上一条: 奠定坚实基础 明确工作任务
下一条: 学习陈云同志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思想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