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规范干部权力行为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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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必须进一步对权力进行规范、约束,建立健康的权力运行机制,进一步消除领导干部滥用权力的条件,使领导干部不出问题或少出问题。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1、科学规范权力,明确领导干部的用权职责。一是要明确权力的内容。对领导干部的权力应明确定位;对不同行业、不同部门、不同职务的领导干部,要根据工作岗位和性质,区别不同情况,对其权力予以规范,防止产生角色模糊和角色冲突,导致权力不明、互相越权干预。二是要明确权力运作的职责。要明确领导干部应当承担的与其权力相应的责任,做到权力与责任相统一。在用人上,要明确领导干部既具有推荐权,又必须承担用人失察失误的责任;在重大问题的决策上,要明确“一把手”既具有“拍板权”,又要有如决策失误必须承担的领导责任。要严格权责的考评制度,对用权不公、用权失误、以权谋私的,必须严格追求其责任,依纪进行纠正、诫勉和惩处。三是要明确用权规则。权力运行必须遵守制度化、民主化、程序化的规则。强调制度化,就是权力运行必须按有关法规、条款办事,以促使领导干部谨慎用权,依法用权,减少随意性。强调民主用权,就是要大力推行民主,扩大群众参与和监督的范围和程度。强调程序化,就是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作出限制性的、程序性的具体规定,防止越权、独权等行为。

   2、分解权力。所谓分解权力,是针对一些地方个人集权过重又缺乏制约的情况,对掌管人、财、物等容易发生腐败行为的权力适度分解,形成互相制约的权力结构。对于那些容易滋生腐败的工作环节和某项职能,变一人负责为多人、多岗位和多部门交叉负责,防止权力过于集中,从而达到遏制和减少腐败行为发生的目的。分解权力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在实施过程中,既要防止权力过于集中,又要克服互相推诿、扯皮。

   3、削减权力,限制公务人员自由裁量权。所谓自由裁量权是指国家公务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选择判断采取认为最适合的行为。但是,自由裁量权并不是行政机关公务人员可以任意所为的,同样要受到一定的约束。这就要求我们要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尽可能防止和削减向部门集中的权力。要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让政府从过去的“专业经济部门直接管理企业的职能”,转变到“规划、协调、监督、服务”的职能上来,为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把那些本应由市场调节发挥作用的政府权力返还于市场,返还于企业,返还给人民群众,由市场调剂供求关系,以减少某些人利用管钱、管物、管产销的权力牟取私利,也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

   4、公开权力,大力推行电子政务、网上办公。公开权力,就是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增强依法行政的透明度。在当前应大力推行电子政务、网上办公。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以及公民广泛参与政务等,就是要打破对权力的垄断。同时,行政程序就是权力运作过程,程序公开就是权力运作过程公开。公民广泛参与政务是公民参与政府管理、监督政府的重要途径。

   推行电子政务、网上办公,一是要制订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准,将政府职能、机构设置、办事程序、办事指南、法律法规等一些可以公开的信息在政府网站上发布,以便群众监督;二是要与公众沟通,提供交互式服务,比如设立市长信箱、接受网上信访等;三是要创造条件实行网上办公,提供在线服务。积极开展在政府专网或互联网上的网上办公,公开办事的程序、依据、时限等,然后直接在网上办事;也可以是互联网受理,政府专网(内网)办理,再在互联网上公布办事结果。逐步开展网上申报、审批、注册、年检、采购、配额、招标、纳税、招商、投诉、举报等服务。

文章来源:(中国廉政报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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