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从来“仇腐”不“仇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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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6日,湖北省宜都市国税局9名外出考察人员在云南遭遇重大车祸,致使7人死亡、2人重伤(据7月28日《新京报》)。  

  这则新闻上网不久,即有成千上万条跟帖,笔者建议为官者不妨去读一读,直面那倾向性的民意反应!这种反应有个专业名词――仇官。对于这起疑似公款旅游的交通事故,一些网民幸灾乐祸,嬉笑怒骂,讽刺挖苦,全然不顾那也是7条鲜活的生命,那背后也有几个哀恸的家庭。

  但是,冷静下来,理性而观,就会发现公众“仇”的不是这几个官员、几条人命、几个家庭,而是在“仇”一种行为――公款旅游。作为腐败的一种类型,这种恶行一直受到人民群众的愤恨。也正因为此类腐败层出不穷、治不胜治,久呼无应终于使民众由不满变成了仇恨,暗地里无数次地诅咒他们发生交通事故。而今终于发生“乐极生悲”之事,幸灾乐祸情绪就自然地流露了出来。

  近年来,大凡名声不好的官员“出事”,百姓就会“像过年一般”,这种情绪被定性为“仇官”,被一些部门及人士视为“社会病”。笔者想起了近日的一件事:“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买第八辆车,如果按同样被称做“社会病”的仇富心理,应该饱受诟病或责骂才对,可绝大多数网友对袁隆平所拥有的财富,竟然予以相当的理解。由此,有人说,老百姓从来不“仇富”,只恨“不义而富且贵”。

  “仇富”不成立,“仇官”就成立吗?错!从上面的事例来看,公众同样不“仇官”,他们仇的是贪污腐败、违法乱纪、祸国殃民之辈。世间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中国老百姓从来不生无缘的仇恨,仇富、仇官中的“仇”都是富人、昏官、贪官自惹的。只许他们为非作歹、作威作福,不许百姓仇恨愤怒、幸灾乐祸,天下哪有这个理?

文章来源:检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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