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党员证携带和使用都方便,真是一大创举。”7月25日,在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凤凰办事处,工作在延安的流动党员张婷激动地说。她刚刚从凤凰办事处党工委领到像身份证一样大小的《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证》。
延安发放的流动党员证,如居民身份证一样,上面写着党员的姓名,出生年月,入党时间,居民身份证号,还有流出地党组织名称。背面写有四条规则。流动党员证明确规定,本证与党员组织介绍信、党员证明信有相同作用。流动党员应携带本证主动与流入地党组织联系,流入地党组织要热情接纳他们。流动党员应随身携带党费证,及时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在宝塔区流动党员证发放现场,延安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高合元说,按照中组部对流动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规定和随后试行的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延安结合实际,率先推出了卡片式流动党员证,使之成为流动党员的主要身份证明。外出流动党员一卡在手,不仅简化了党组织关系接转程序,更便于党员携带,便于组织找党员、党员找组织,便于党员参加组织生活。
据了解,延安市要求,今后党员外出要及时发放流动党员证。
(2005年8月1日)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