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侧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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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安康市围绕民主决策、民主公开、民主监督三个关键环节,用“五步工作法”有效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有力地促进了近几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规范民主决策让群众当家作主

    安康市平利县在“打造陕西最美丽乡村”发展战略过程中,提出对安平公路沿线房屋进行“田园风光式”的徽派改造。为使这一发展设想变成现实,通过多次召开沿线村民代表会议,听取群众意见,宣传相关政策,反复酝酿讨论,最终通过了改建方案并获得群众的热情支持。不到两年时间,沿线98个村7264户民居就完成了徽派改建,成为美丽乡村的一道亮丽风景。

    近年来,安康市相继制定出台了《村内民主决策村务暂行办法》、《一事一议办法》等制度,对民主决策的范围、程序和结果进行了规范。凡涉及发展规划、资产处置、项目扶持、筹资筹劳等重大事项,都要按照“提出方案——征求意见——讨论方案——表决方案——监督执行”的程序交由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让群众说了算。通过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了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从政行为,拓宽了监督领域,保障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健康发展。

规范公开内容让群众明白

    2006年,镇坪县曾家镇宏伟村大量群众到县城上访,要求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核查村上的账目。村民说,不知道村上的钱是怎么用的;村干部说,以前村里财务没有公开,主要是麻烦,干部没挪用,问心无愧。双方就此争执起来。

    2007年,安康市进一步加大农村政务、村务、事务、党务四公开的力度,出台了《“四公开”工作办法》,分类编制了公开目录,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全面公开、群众关心的问题及时公开、群众要求的问题重点公开,让群众明白、还干部清白。

    如今,宏伟村“两委”班子积极调整思路,把每一笔账、每一件事都公开得清清楚楚,现在群众也没有怨言了。如今宏伟村成为全市首批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文明村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先进村。

规范监督方式 让群众评判

    安康市通过配齐乡镇纪委班子和村纪检委员,设立政务监督中心,推行乡村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述职述廉、经济责任审计,强化了组织监督,规范了党员干部行为,保证了权力的正确行使;此外,该市还成立村务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聘请党风廉政监督员,公开承诺、民主评议,强化了群众监督,使干部功过是非,由群众说了算。

    同时,为保证农村政务、村务、事务、党务公开工作真实、全面,安康市统一公开程序,由公开具体承办者拿出方案,交公开监督小组进行审查、补充和完善,经主管领导审定后公布公开;统一公开方法,对审批收费类项目实行“谁审批、谁收费、谁公开”的垂直公开,对惠农补助类的项目实行乡、村同步对应公开,对群众关注的项目实行点题公开;统一公开时间,常规项目定期公开,临时项目随时公开,点题项目及时公开。

    此外,该市还统一公开内容,将法规政策要求公开的、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群众关注要求公开的全部予以公开;统一公开方式,对常规项目采取固定公开栏和会议公开,时间紧、时效性强的项目通过乡村广播、院落会及时公开,需要征求群众意见或反馈结果的项目通过明白纸、征求意见表进行公开;统一公开档案,实行“五薄三上墙”制度,使乡村事务看有 “公开栏”,查有“明白帐”,干部说的清,群众心里明。

(2008年11月3日)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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