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们党对反腐倡廉理论认识的深化和工作重点的调整,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以全新的视野和角度,不断探索工作新方法、开拓工作新领域、创新工作新载体、完善工作新机制,以改革创新精神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探索工作新方法,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整体水平。要顺应新形势的变化和要求,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新的视野审视反腐倡廉工作,将思想认识统一到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上来,实现工作理念的深刻转变。坚持履行本职工作与服务大局相结合,坚持党委统一领导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相结合,形成反腐倡廉的工作合力。坚持增强素质与狠抓落实相结合,实现党员干部作风的进一步好转,形成人人身上有担子、个个勇挑重担狠抓落实的新局面。
拓展工作新领域,扩大反腐倡廉覆盖面。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关键是要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把反腐倡廉工作拓展到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各个领域,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的反腐败工作格局。在实践巾,要立足当地实际,加强对党政“一把手”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过程的监督。深化廉政文化“六进”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大力开展“读书思廉、网络宣廉、报告述廉,竞赛促廉、典型引廉”等活动。严肃查处破坏投资环境和经营环境的人和事。积极开展医疗卫生、教育等专项检查,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保证党的利民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创新工作新载体,增强反腐倡廉实际效果。创新永无止境。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建设,必须把创新载体作为抓手,努力以更新颖更有效更生动的形式,不断增强反腐倡廉实际效果。在工作实践中,深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不断丰富反腐倡廉的工作形式。充分利用各种媒介,积极拓宽党风廉政宣教渠道。倡导工作探索交流,努力构建创新平台,激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不断总结、创新好经验、好做法,进而推动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发展。
完善工作新机制,激发反腐倡廉工作内在活力。在新形势下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关键是要建立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激发纪检监察机关的活力,全面深化反腐倡廉建设。一是完善责任机制。各级党政机关及其部门的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各级党政机关及其部门领导班子的正职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细化、量化,落实到人,层层签订“责任书”。二是完善考评机制。建立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考评制度,使考评成为各级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削的总抓手和基本工作方式。三是完善奖惩机制。对落实责任制较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对不合格的进行警示提醒,该追究责任的要追究责任。
(作者系陕西省渭南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2008年7月4日)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