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人员任用、日常工作监督管理等机制,搭建宣教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今年以来将反腐倡廉建设融入社区各项工作中,为建设和谐社区提供有力保障。
该市将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纳入了责任制范围,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做到与社区党建等工作统一安排、统一检查、统一考核。成立领导小组,明确社区党组织书记是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该市还为社区配备纪检委员,从居民中聘请党风廉政监督员,初步建立起镇、街道、社区三级党风廉政建设组织网络。
在招聘社区社保协管员、计生协管员、民政助理过程中,该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新闻媒体、社区公告栏公布招聘简章,公开招聘条件,实行公开选拔,一批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的同志走上社区工作岗位,优化了社区人员结构,提高社区工作人员整体素质。同时,该市出台了末位淘汰实施办法,每年对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一次综合考评,凡综合素质不高,居民群众意见大,排名处于后10位的社区工作人员,坚决予以淘汰。
为防止社区干部出现“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宝鸡市在各社区推行“首问责任制”等制度,设立服务监督台和举报电话。所辖陈仓区还坚持任前廉政谈话和警示训诫制度。对新任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居委会主任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对工作不力,有苗头性问题的社区干部进行警示训诫。截至目前,共实施任前廉政谈话8人次,警示训诫3人。
宝鸡市还充分发挥社区文艺队、合唱团、摄影书画组等群众组织的作用,深入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群众喜爱、寓教于乐的廉政文化活动。全市各社区制作廉政告示牌、廉政之窗,设立廉政公开栏等共162个;结合社区阅览室、党员活动室等阵地,建立社区廉政教育室162个。
(2009年7月16日)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