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用制度“固化”主题实践活动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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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什么来检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的实际效果?陕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郭永平认为,就是要通过主题实践活动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到,那些在反腐倡廉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按照这一思路,陕西省纪委监察厅及时把基层好的做法和经验上升到制度层面,2009年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年”活动,巩固和扩大主题实践活动成果,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了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

忠实履行职责 用制度治理突出问题

    郭永平说,通过系列调研和讨论,陕西省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增强了政治责任感,忠实履行职责的思路更为清晰。省纪委监察厅决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主题实践活动着力点放在通过强化制度建设解决突出问题上。

    服务和保障科学发展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任务,陕西省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服务保障科学发展的意见》,从教育引导、监督检查、专项治理、制度创新、查办案件等方面提出明确的措施和要求。

    陕西省纪委监察厅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确定调研题目,带头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形成一批重要调研成果,将这些成果转化为在全省推行的反腐倡廉建设几大制度:

    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这一制度涉及陕西省3000万农民,一经建立,便得到农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目前,全省68.3%的村都建立了村民监督委员会。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向纪委全委会述廉制。该制度实行以来,全省已有2500余名领导干部向市、县纪委全委会进行述廉,增强了党政主要领导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强化了纪委全委会的监督职能。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制。这项制度拓展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的范围,实施以来,共对119名党员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

    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截至目前,各市和省直部门共有2087名新任领导干部参加了任前廉政法规考试,18人因考试成绩不合格被暂缓提拔任用。

维护群众利益 用制度稳民心解民难

  记者在陕西省基层纪委采访时经常能看到,每个办公室门上都贴有工作人员的姓名、联系方式。针对基层群众信访渠道不畅、反映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等问题,陕西省纪委监察厅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县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推行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的意见》,县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单位醒目位置和媒体上公开领导班子成员的姓名、照片、职务分工和联系方式,来访群众根据公布名单及分工选择接访的领导,纪检监察机关按照职责权限,依纪依法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截至今年10月底,全省纪检监察干部共接访6000多人次,办结率85.5%。

    永寿县纪委监察局率先在全省开通“民情直通车”,把基层群众上访变为纪检监察机关主动到基层下访。现在这一工作方式已经被全省其他地区和部门广为采用。

    咸阳市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了以带政策、带信息、带服务,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帮定规划、帮抓项目、帮解困难为抓手的“三带三问三帮”活动。

    延安市制定出台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推行信访听证终结制度的实施办法》,把推行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与信访听证终结制度、署实名双向承诺制度、重点信访公开制度、信访监督等制度紧密结合,广受群众好评。

    陕西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作为取信于民、检验主题实践活动是否取得成效的重要标准。由省纪委4名副书记带队,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国有企业负责人贯彻执行中央纪委监察部“七不准要求”情况,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情况,扶贫资金、救灾款物的监管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查处违规违纪问题124件,涉及金额8000多万元,清理整顿超标公务车辆345台,广大干部群众反响良好。

加强自身建设 用制度为队伍“塑形”

  在主题实践活动中,陕西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反腐倡廉建设和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查找出纪检监察队伍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

    针对有的同志研究反腐倡廉新情况不深入的问题,开展了反腐倡廉建设大调研。省纪委领导班子成员积极带头,全省纪检监察干部广泛参与,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形成了265份调研报告和一批有价值的调研成果。

    针对执行纪律、内部管理不严的问题,省纪委监察厅集中3个月时间开展了机关干部作风纪律大整顿,严肃了工作纪律;机关全体干部层层签订责任承诺书;对三个案件检查室的业务职能范围进行了调整、人员进行了整体轮岗。

    制定了《关于举办全省乡镇纪委书记培训班工作方案》。今年10月,分四批对全省1745名乡镇(办)纪委书记进行培训。随后,又对全省各市、县、区监察局长进行了培训。

    在纪检监察机关推行了案件线索集体排查制度,出台了查办案件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信访举报、案件检查、执法监察和纠风等业务工作程序,形成了内部权力运行防控机制。

    延安市纪委监察局及时制定出台了《延安市纪检监察干部“八不准”要求》和《延安市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并不断强化监督检查。宝塔区纪委监察局组织机关干部定期在革命故地重温入党誓词;安塞县纪委监察局推行勤廉双承诺制。

(2009年12月9日)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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