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安市纪委、监察局日前在市交通局办事大厅,市质监局办事大厅等10个群众办事相对集中的窗口单位设立行政效能监察联系点。每个联系点设立一名效能监察联络员,负责定期向市监察局报送监察信息,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
(2011年10月20日)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