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时节,漫步在陕西省岐山县小韦河畔,芦苇摇曳,飞鸟翩跹。谁能想到,这条被西岐儿女唤作“母亲河”的古老水道,一年前还是另一番光景。
“以前这河水又黑又臭,夏天窗户都不敢开。”70多岁的益店镇张侯村村民王光生指着眼前重现清波的小韦河感慨道。
小韦河古称“沮水”,《诗经·大雅》中的“民之初生,自土沮漆”,记载的正是周原先民在此繁衍生息的故事。然而,近年来这根渭河的“毛细血管”,一度因生活污水直排、管网建设滞后而“患病”不轻。
这一“顽疾”,最早被岐山县纪委监委在开展生态环境领域专项监督中敏锐发现。
变“被动等线索”为“主动找病灶”。2024年8月,岐山县纪委监委在组织开展生态环境领域专项监督时,纪检监察干部通过实地走访、水质抽检和群众座谈等方式,精准捕捉到沿岸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问题。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雨污管网建设迟缓、混排截流不畅,污水处理设施运维不到位及湿地功能受损等问题,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迅速将小韦河流域综合治理列为重点监督任务,第一时间监督推动问题整改,紧盯职能部门主体责任落实,全力推动问题整改到位,倒逼相关职能部门打通堵点、补齐短板,推动水环境治理从“被动应付”向“主动作为”转变。
随后,岐山县纪委监委启动“室组地”联动专项监督,与生态环境、水利、住建等部门组建联合督查组,直插一线查清问题。联合督查组通过调阅在线监测数据、开展深夜突击检查、回访沿岸群众,不仅精准绘制出全流域排污口坐标图,更深挖出责任落实“挂空挡”、管网建设“踢皮球”等顽疾病灶。
问题在水里,根子在岸上,关键在人。岐山县纪委监委梳理研判后,将形成的《全县水资源管理专项监督报告》向县委常委会汇报,为科学决策提供了坚实支撑。
在纪律监督的强力推动下,岐山县委、县政府印发《小韦河流域水质巩固提升方案》,一场由县委牵头、纪委督导、部门落实的整改攻坚战迅速打响。
短短数月,监督压力转化为治理效能。
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实行24小时全域巡河,将河道及沿线垃圾清理纳入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和河湖长制工作内容;沿线13座农村污水处理站规范运维,56个排污口全部实现截污纳管或生态化改造,小韦河流域内46座桥梁及周边加装防护围网;针对畜禽养殖污染,县纪委监委督促职能部门上门指导,建起规范的粪污处理设施,严格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从源头治理污染问题。
岐山县纪委监委累计处置问题线索5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11人,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2份……严肃的问责倒逼了责任的落实。
如今,小韦河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Ⅲ类标准,昔日“黑臭河”变回“生态河”。
为防止问题反弹,岐山县建立了“监督—整改—回头看—再提升”的闭环机制,对发现的问题实行“三单制”(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管理。
与此同时,岐山县纪委监委还积极延伸监督“触角”,鼓励沿岸村的老党员、村民代表担任“民间监督员”,构建起“纪检监察监督+职能部门监管+群众社会监督”的全域监督格局。
“沮水”清,民心安。从《诗经》里的文明之源,到如今的生态之河,王光生和乡亲们脸上的笑容,正是对这场碧水保卫战的赞扬。岐山县纪委监委正以实际行动证明,绿水青山的背后,始终有一支纪律部队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