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严肃换届纪律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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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严肃查处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形成对用人不正之风的强大震慑

 

    在全省开展严厉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行贿受贿行为工作,对2008年以来受理的举报案件认真梳理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查处、早制止;对换届选举期间当场发现的问题,立即制止、坚决纠正;对个别主要领导借机构改革突击提拔干部等违纪违法行为,严肃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免职,并在全省范围通报。实行查核工作责任制,认真组织受理和办理换届问题举报,做到一件不漏。对上级组织部门的立项督查件,15天内报送核查结果;对反映考察对象问题的,考察工作结束前办结;明确查核工作的具体承办人和负责人,举报查核情况报告由具体承办人和负责人署名,对查核结果负责,确保处理到位、追究到人;对违反换届纪律的、查处不力的,按照责任追究办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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